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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社区人大换届选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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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届选举是农村政治的大舞台,是对农村各项工作的高度体现和集中反映。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社区人大换届选举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社区人大换届选举方案(一)

  各村(社区)、各单位:

  按照和静县党委的部署,巴润哈尔莫敦镇人大会决定,我镇在2011年5月15日至7月6日期间依法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法律规定,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为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方案如下: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在“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推进我镇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新形势下进行的,是我镇各族人民政治生活和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关系到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关系到巩固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对于推进我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次镇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对于进一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义重大。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州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十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严格程序,统筹兼顾,

  周密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实现我镇跨越式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构建和谐和静,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原则是: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都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民、代表的民主权利,积极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学习贯彻选举法,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保证,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镇党委要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周密布臵,精心组织,及时研究和解决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为加强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成立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研究解决换届选举中的重要事项。镇人大会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具体指导全镇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

  镇人大会党组提出镇选举委员会人选,报批准。由县人大会任命。镇选举委员会在、县人大会和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统筹办理选举事务,做好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镇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要与组织部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抽调政治素质好、民主法治观念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干部组成换届选举工作队,经培训后参加换届

  选举工作。参加选举工作的干部和骨干的培训由镇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与镇党委组织部组织安排。

  全镇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支持镇人大会,选举委员会依法指导、主持本行政区域内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镇人大会党组要及时向请示报告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镇两级选举委员会要在同级党委和县人大会领导下,统筹办理选举事务,做好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工作。

  党委统战部门要会商有关部门负责本级人大代表中的党

  外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要切实尊重选举结果。选民或代表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投票选举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改变。

  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领导,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换届选举的宣传教育工作,由镇党委宣传干事牵头,与镇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一起,制定宣传计划,组织新闻单位,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方式进行宣传发动,保证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三、选好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要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把好代表“入口关”。根据中发(2011)4号和新党办发(2011)16号文件精神,我镇人大代表名额数仍保持与上届相同,为55名。各村、社区的代表名额数是由镇人大会按照《选举法》的规定确定的,不得随意增减。

  要精心挑选新一届镇人大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和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并尽早安排为镇人大代表候选人。镇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一般不要交叉,镇人大代表也尽量不要交叉。拟任新一届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一般不再推荐为县级人大代表。

  镇人大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注重从基层一线推荐代表,其中,工人、农牧民、专业技术人员和

  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下降,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非中共党员比例不低于上届。在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工人、农牧民、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劳动人民的代表要高于75%(含不脱产的基层干部),党政干部要低于25%,妇女代表不低于25%,非党代表不少于35%,少数民族代表数额要依法予以保证,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社会阶层人士比例适当,连任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在镇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也应不低于25%,非党代表也不少于35%。

  兵团所属单位人员,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参加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要认真做好我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的选举、任命工作。通过换届选举,把镇两级国家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善于领导科学发展、推进社会和谐的坚强领导集体,为顺利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切实加强县人大会组织建设,要按照工作班子的要求选配县人大会的组成人员。镇人大会组成人员应具有改革开放的进取精神,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参政能力,并能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要进一步优化镇人大会组成人员的年龄、专业和知识结构。适当增加懂经济、懂法律的人员,要精心挑选一批政治上强、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优秀年轻干部进入镇人大会。在选配镇人大会正、副主任时,要有能够任满两届的人选。根据工作需要,镇人大会各工作机构的负责人,一般应安排为委员候选人。

  四、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要按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

  好推荐代表和提出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候选人的工作,注意保护选民或代表依法联名提名候选人的权利。镇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和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是选举工作的重要环节。对此,要注意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民主选举的权利。在直接选举中,政党、团体可以联名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提出代表候选人。两种方式提名的候选人,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应依法列入初步候选人名单。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如果所提的候选人人数过多,由选举委员会提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如果经讨论、协商,对正式代表候选人还不能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时,有必要启动预选程序。选举委员会应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

  要依法实行差额选举。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防止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发生。

  要严厉打击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镇人大会和镇两级选举委员会要在镇党委领导下,切实行使法律监督权,深入选区和选民中了解情况,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重大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汇报,提出处理办法,提前做好预案,力求把选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坚决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严禁贿选,严防家族、部落、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三股势力”、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在选举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妥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排除各种干扰,保证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五、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与步骤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镇实际,拟定

  2011年6月30日为我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7月上旬召开,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8月下旬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我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大体划分为以下六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5月15日至6月5日):

  主要任务是成立选举工作机构,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召开我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选举工作骨干。

  (二)宣传发动、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阶段 (6月6日至6月16日)

  主要任务是做好宣传动员,划分选区,培训登记员,进行选民登记,核对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选民名单必须在选举日20日前(6月16日前)以镇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分别在各村、社区选区公布。

  (三)分配代表名额、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6月17日至6月29日)

  主要任务是分配代表名额,提名确定候选人,介绍候选人情况,确定和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初步候选人名单必须在选举日的15日前(6月21日前)以镇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分别在各村、社区选区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必须在选举日的7日前(6月29日前)以镇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分别在各村、社区选区张榜公布,并公布投票选举的时间和地点。

  (四)投票选举阶段(6月30日至7月6日)

  主要任务是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也可安排候选人于选举日前与选区选民见面。7月6日(选举日)组织选民分别在我镇选区参加投票选举镇人大代表,公布选举结果。

  (五)召开县、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

  议阶段 (7月7至9月下旬)

  这一阶段的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2011年7月上旬,召开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步,2011年9上旬召开我县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六)总结工作阶段 (9月中旬至9月下旬)

  主要任务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总结、填报各种表格等,各级工作机构还应做好选举工作文件、资料的归挡工作。

  六、落实换届选举经费

  按照《选举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为确保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要把选举经费依法列入县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选举经费要专项专用,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2017年社区人大换届选举方案(二)

  根据《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重庆市实施选举举细则》的规定,按照《重庆市九龙坡区选举委员会关于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意见》,石街办【20XX】142号、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次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缩小“三个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建设美好九龙坡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

  要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党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要由党委统一领导,保证换届选举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二是充分发扬民主。

  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的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

  三是严格依法办事。

  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重庆市实施选举法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二、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中共九龙坡选委〔20XX〕4号文件要求,社区成立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选指办的领导下负责承办本选区的选举工作。

  通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现党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三、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方法、步骤

  经20XX年10月25日区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确定,我区街、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日为20XX年12月28日(星期三)。

  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将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本社区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准备工作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底)

  1.分配代表名额。

  根据区人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石桥铺小组代表名额为17名,其中妇女代表4名,无党派人士、民主党派、群众代表6人。

  2.划分选区。

  石桥铺街道范围内共划分十一个选区。

  迎宾路社区为第七选区。

  共分配有3个代表名额。

  3.动员、培训。

  社区选举办制定培训计划,对各选民小组的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和目的,熟悉选举工作方法、程序、步骤及任务,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4.搞好宣传发动。

  换届选举是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敏感点多,政治性强,因此必须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力度,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

  重点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作用,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我辖区选举的相关情况等。

  要加强正面引导,防止不当炒作,让选民了解法律规定的选举程序,增强广大选民参选的积极性。

  本选区由陈丽娟同志负责及时向街道选指办报送选举信息和工作简报,以全面反映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第二阶段:选民登记阶段(20XX年11月初至20XX年12月8日)

  1.培训登记员。

  选民登记,按照街道下发的《关于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鉴于选民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每个选民小组必须要确定若干选民登记员专职从事选民登记工作,并进行岗位培训,使其明确选民登记的法律规定和政策界限,熟悉选民登记的范围、原则、方法等具体业务。

  2.进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以选民小组为单位进行。

  选民登记要坚持属地原则,采取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进行登记、在选区设立若干登记站动员选民主动到登记处登记等方式进行登记,并注意做好流动人口的登记工作。

  同时,按照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办法,在上次换届选举选民登记册的基础上进行清理、核实并采取“六增六减”的方法进行登记。

  3.核对选民名单。

  由街道选指办组织人员对本选区选民登记进行检查核对。

  在核对中把好“五关”:一是严把法定年龄关;二是严把选民户籍关;三是严把流动人口关;四是严把病情鉴定关;五是严把政治审查关。

  要通过核对,达到“三不”,即不漏登、不重登、不错登。

  4.公布选民名单。

  20XX年12月8日前,按选民小组公布选民名单,同时公布选举日、投票时间和地点。

  选民名单应张贴在公共场所并保持在5日以上。

  5.公布选民补正榜。

  选民名单公布后,如发现有漏登、重登、错登的情况,或有新的变化,应及时进行补正,并在选举日的2日前(20XX年12月26日前)公布选民补正榜。

  6.对申诉的处理。

  选民对公布的名单有意见可以向街道选指办提出申诉。

  选指办自接到申诉书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前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区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前作出判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三)第三阶段: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阶段(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2月28日)

  1.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

  (1)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2月13日)。

  按照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两种提名推荐的候选人法律地位相同,均应填写《代表候选人推荐表》。

  无论何种形式所提候选人都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要完善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和审查机制。

  按照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的要求,切实把好代表推荐关,保证代表的素质。

  初步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15日前(20XX年12月13日前)在选区张榜公布,并交选民酝酿、协商。

  张榜后不再提名候选人。

  (2)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20XX年12月14日至20XX年12月21日)。

  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以后,采取多种形式,组织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一是坚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协商的民主原则,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按照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的差额数,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在实践中,应当采取“三上三下”的方式来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二是经协商,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并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被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应有差额。

  三是街道选指办将区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上报区选举委员会确定。

  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后,以公告形式于选举日的前7日(20XX年12月21日前)在选区张榜公布,并再次公布选举日、投票时间和地点。

  2.投票选举

  (1)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20XX年12月22日至27日)。

  一是在街道选指办的统一安排下,依法搞好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宣传介绍。

  介绍内容要充实,方法要多样,使选民了解真实情况,避免盲目投票。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代表候选人一视同仁,宣传介绍实现“四统一”:场所统一、方式统一、内容统一、时间统一。

  根据选民的要求,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

  介绍代表候选人的工作在选举日必须停止。

  二是要摸清参选人数,包括参加选举大会和投票站投票的人数、流动票箱投票人数、委托投票人数。

  对暂缓登记的选民,要逐一核实情况,做好参选人的组织工作。

  三是制定选举办法和拟定选举大会主持词。

  四是印制选票,制作票箱、流动票箱,布置选举会场和投票站,悬挂会标、标语,印制所需文件、表册等。

  设立秘密写票处。

  五是推选监票、计票工作人员。

  本选区的代表候选人及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计票人员。

  六是做好安全保卫措施,做好另选、重选、再次投票的预案和相关准备工作。

  七是再次对工作人员进行选举业务培训,以熟悉监票、发票、写票、检票、计票等选举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和注意事项。

  (2)组织选民参加投票(20XX年12月28日)。

  投票选举必须按照通过的选举办法有序地进行,特别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在同一选区内采取投票站、选举大会和流动票箱几种投票形式的,都必须安排在选举日内进行。

  投票站的设置,应当以便于选民到站投票为原则,合理设置站点。

  二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流动票箱,流动票箱至少应有3名工作人员负责,其中要有2名监票人员。

  流动票箱的投票,必须在选区计票前完成。

  三是选民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选民证领取选票。

  身份证遗失的选民应提前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

  领选票时,应交验委托书。

  各选区要认真核实选民人数,做到选票发放准确无误。

  四是要向选民讲清楚填写选票的方法,争取选举一次成功。

  (3)做好计票工作。

  一是选区投票选举完毕,由监票、计票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二是严格依法认定选举是否有效,其标准是: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过半数的选民包括直接参加投票的选民和依法委托代为投票的选民。

  不能以选出的代表不符合结构比例或其他非法定条件宣布无效。

  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三是计票结束后,由社区选举办将人大代表选举情况立即报送街道选指办。

  由选指办审查确认后,在选区张榜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4)选举中如出现另选、重选、再次投票等情况,按照区选举委员会制定的预案执行。

  3.做好选举工作总结。

  代表选举工作结束后,社区选举办在3日内上报《街道人大换届选举统计报表》。

  及选举工作的各种表册、资料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整理归档,同时,认真总结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四、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重视代表结构和素质的提高

  要按照中央“两升一降一保证”的精神和《街道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中党外代表和妇女代表的结构要求,推荐代表候选人。

  本选区共有3个代表名额,按上级要求至少推荐1名无党派人士、1名妇女同志作为代表,要统筹兼顾、注重素质、比例适当。

  要适当安排履职能力强、代表作用发挥得好的连任代表。

  要注重代表的政治素质、议政能力和文化水平。

  (二)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此次换届选举,对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必须反复协商酝酿,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办事。

  实践中应采取“三上三下”的办法来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三上三下”的结果必须做好记录,由选民代表、选民小组长或选民代表会议召集人、工作人员等签字。

  如果通过“三上三下”仍然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由街道选指办决定是否进行预选。

  由于选举法修改后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时间缩短为8天,因此“三上三下”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超过5天,以保证有时间进行预选。

  (三)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

  要认真贯彻执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要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的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

  对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代表的,对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对接受国外、境外非政府组织等资助参选的所谓“独立候选人”参选,煽动、组织选民罢选,借选举之机要求解决与选举无关的诉求等情况,应及时依法处置。

  为此,社区选举办已作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出现上述情况及时向街道选指办汇报。

  街道选指办将与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沟通联系,加强协调配合,力求把选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换届选举依法顺利进行。

  (四)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是选举法修改后的第一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集中,法定程序多。

  因此,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举全社区之力,开展此项工作。

  社区干部对各个选举小组实行责任分片。

  本社区已把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已按选区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2017年社区人大换届选举方案(三)

  按照XXXX区委和区人大会关于镇苏木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文件精神,依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XXX自治区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就XXXX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这次XXXX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

  依法直接选举产生庆和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我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办好这件大事,对于巩固党的领导地位,保障人民当家做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XXXX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加强镇苏木政权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为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顺利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奠定良好的政治基础。

  这次XXXX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主要任务是:选举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和人民政府正、副镇长。

  通过换届选举,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人民服务、具备履行代表职务能力,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选民,选为镇苏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德才兼备

  的原则,把那些具有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正派、勤政廉政、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进新一届XXXX镇领导班子。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要顺利完成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原则。

  为了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要层层建立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镇、村两级要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人大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XXXX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

  镇人大主席团要依法对选举工作进行具体领导和指导,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承办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事宜。

  XXXX镇设立换届选举委员会,由镇党委、人大、政府等相关部门具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11人组成,主持本镇换届选举工作。

  选举委员会主任应由政治立场坚定、法律意识强、熟悉选举工作且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的领导同志担任。

  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时,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村级换届选举领导下组在镇党委和镇人大主席团的领导下,办理选举事务。

  各村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具体承办本选区换届选举工作。

  每个选区设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5至7人组成),经镇选举委员会批准,作为本镇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负责本选区的换届选举工作。

  每个选区按住地或单位划分若干个选民小组,推荐正、副组长,在各自的范围内负责组织选举活动。

  镇换届选举委员会和各选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选举法和XXXX自治区选举实施细则规定的职权和任务做好选举的具体工作。

  驻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镇换届选举委员会的要求和选举方案的规定,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对在选举中涉及本单位的事情要主动部署,搞好服务。

  三、代表名额的确定,代表构成比例和选区划分

  根据自治区、XXXX市和XXXX区人大关于镇苏木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精神,依据选举法和2006年XXXX镇确定的代表名额为57名不变,由XXXX镇换届选举委员会具体分配到各选区。

  要注意提高代表的素质,特别注意提高代表的议政水平,改善代表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注意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在新一届镇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应占40%以上;知识分子的代表占20%左右;党政干部代表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下降;非中共党员代表的不少于35%;妇女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15%。

  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要占代表总数的28%以上。

  要注意推荐一些农民企业家、专业户和种养能手及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作为代表候选人。

  为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保持人大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在安排推荐代表候选人时要有适当比例上届代表。

  留任代表比例原则上不少于上届代表总名额比例的三分之一。

  新一届镇人大代表,由各选区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选举产生。

  选区按照居住区域划分。

  根据我镇农村实际情况,以村民委员会划分选区。

  选区的大小,应按照每一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划分。

  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

  四、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按照区委的统一要求和我镇各项工作实际,确定20XX年7月29日为全镇选举日。

  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大体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4日至7月4日)

  6月24日开始。

  成立XXXX镇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报区人大会审批),制定本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对选民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划分选区,建立选区领导小组,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

  印制宣传材料、统计报表,组建选举工作队伍,开展宣传动员等。

  7月5日左右,召开全镇人大选举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对各选举单位选举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阶段(7月5日至7月9日)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

  凡年满十八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有独立行使选举行为能力及支配意志能力的公民,均应登记为选民。

  每个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

  登记中,要按选举法和自治区选举实施细则规定严格把关,认真核对,做到合法、准确、不重、不漏、不错。

  选举法规定,经登记确定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这次选民登记,以上次登记的选民名单为基础,按“三加三减”的办法进行补充登记,即将上次换届选区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上次选举后迁入本选区的人予以登记;对于死亡的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上次选举后迁出的人,从选民名单中除名。

  精神患病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要做好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员和其他需要甄别人员的调查核实和登记工作,并依法办理好转出、转入等相关手续。

  在法定年龄的计算上,凡是在公历1993年7月29日零时前出生的人,即年满十八周岁。

  选民登记结束后,在7月9日(选举日二十天前),以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并及时组织选民审阅核对。

  选民对选民名单有不

  同意见,可向镇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镇选举委员会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仍不服的,可在7月25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7月29日前作出判决。

  选民名单核对无误后,发给选民证。

  第三阶段: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7月10日至7月28日)

  代表候选人按选区由本选区选民或各政党提名推荐。

  从7月10日起,各政党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如实介绍所提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提供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通报。

  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均不得多于该选区应选代表名额。

  选举委员会应将各政党单独推荐的候选人,以及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全部列入初步候选人名单,并在7月14日(选举日十五天前)分选区公布。

  初步候选人名单,由选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反复酝酿协商,集中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本选区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对正式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正式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该选区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

  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经镇选举委员会核准后,于7月22日(选举日七天前)公布。

  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根据选民的要求,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使选民知人、知名、知情,对候选人增进了解。

  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候选人的介绍。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阶段(7月29日)

  7月29日为全区统一选举日。

  各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

  精心组织好投票工作。

  要依据选举法和自治区选举实施细则关于选举投票程序的规定,制定选举办法,做好其它物资、人力准备,明确职责纪律,通过精心组织,确保选举程序合法,秩序良好,达到较好的参选率。

  投票选举,由各选区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主持。

  选举应召开选举大会或设立投票站集中投票,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但要严格限定流动票箱范围,并且每个流动票箱应有两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负责。

  选民在选举日当天不能到会场投票的,事先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选民要凭选民证领取选票。

  不能写选票的选举人可委托他人代写。

  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投票结束后,立即清点票数和计票。

  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予以宣布,并由选举委员会颁发代表证书。

  第五阶段:召开XXXX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阶段(8月4日至8月15日)

  要求在20XX年8月15日前,开完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镇人大一次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镇人大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上届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审议镇“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选举镇人大主席,正、副镇长;通过必要的决议等。

  五、换届选举工作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要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

  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此次镇人大选举的基础和必须要遵循的原则。

  在换届选举中要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要严格按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坚持差额选举的原则,组织选民依法联合推荐代表候选人。

  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间程序进行选举。

  选举的各个阶段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

  要积极贯彻镇党委的意图,尊重选民和代表的权利,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党的领导同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统一起来。

  任何人不得改变依法选举的结果。

  在换届选举中,发现违法现象及时纠正。

  对使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票或其它非法手段妨害选民选举等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处臵,确保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

  二是要加强选举宣传教育工作。

  镇村两级选举工作机构要采取培训、召开会议、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选举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自治区选举实施细则以及选举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使广大选民基本做到“五明白”,即明白选举的起止时间,明白选举的主要任务和重要意义,明白选举的法定程序,明白选民的权利和义务,明白选举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系,从而提高公民的民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和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选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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