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破坏选举案观后感
衡阳破坏选举案对工作上造成严重破坏,案情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惨痛。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衡阳破坏选举案观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衡阳破坏选举案观后感(一)
根据湖南省高常党(2016)3号文件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增强我站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近日,郑舸组织全站党员在站会议室一起观看了电教片《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
本片主要讲诉了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出席会议的527名市人大代表从93名省人大代表候选人中投票差额选举产生76名省人大代表时,有56名当选的湖南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的行为,涉案金额达1.1亿余元人民币,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工作人员收受钱物,造成对代表选举工作的严重破坏。这起案件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触碰了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和我们党的执政底线,相关责任人受到了严厉处罚。
支部书记郑舸表示,衡阳破坏选举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极其深刻,极大伤害了人民群众寄予厚望的人民代表形象和公信,极大伤害了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任和信心。一些人把钞票当成了选举敲门砖,把本应为人民服务代言的人大代表看成拥有特权的官帽来追逐,把人大代表头衔当成了摇钱树和护身符。我们全体党员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长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深刻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始终保持与高管局、路政、治超、交警及服务对象的血肉联系,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站内每一位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郑舸要求,全体党员同志要按照湘高常党(2016)3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对照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自觉坚守准则树立的“高线”,不越条例规定的“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大家一致表示,要认真对照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开展谈心活动,诚恳征求意见,查摆剖析问题,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高质量,增强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衡阳破坏选举案观后感(二)
12月28日晚6:30,项目全体员工聚集在会议室观看湖南电视台有关衡阳破坏选举案件的新闻报道: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达1.1亿余元人民币,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工作人员收受钱物。这是一起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触碰了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和党的执政底线。
衡阳市破坏选举案只是众多腐败中的冰山一角,反映的是一个权钱交易的社会,用钱财买卖权利,再用权利捞取钱财,这种思想扎根在很多人的潜意识当中,普遍存在于当今中国各行各业。五局全体员工学习此次案件用意鲜明,作为一名项目上的管理人员,无论职位高低都应当正确面对和处理好腐败问题,杜绝腐败、秉公办事。
只有正确处理好腐败问题,才能树立信心,坚持五局的立业之源。腐败是人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不尽职、不作为、思想颓废等的产物。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都应该秉承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态,迎难而上,积极参与到工作中去,共同创建一个和谐、向上、公平、公正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只有正确处理好腐败问题,才能树立信用,坚持五局的立业之本。腐败是不忠诚、不诚信、自私自利的体现。于企业,应当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于员工,应当忠诚企业,奉献企业。
只有正确处理好腐败问题,才能做到人和,坚持五局的立业之魂。腐败必然导致员工迷失方向,缺少目标,如若人人都忙于算计企业,谋求私利,企业谈何发展?
企业发展需要反腐,腐败的形式在衍化,反腐也必须与时俱进。学习衡阳破坏选举案件,就是学习反腐。公司高度重视并组织学习这个案件,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敲响警钟,应当洁身自好,树立良好的价值观,时刻保持个人思想的先进性。作为一名现场的管理人员,对待劳务,我们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要秉公办事,与劳务共建一个积极向上的良性合作环境;在内部,我们要坚决避免以权谋私等现象,做到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员工。同时,我们更应该积极投入到反腐的行列中。
衡阳破坏选举案观后感(三)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一届市人大代表几乎全军覆没。
案情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惨痛。
官风不正带来政治羞耻
2013年4月初,被一些力量试图捂住的衡阳破坏选举案的盖子,终于在中央直接干预和湖南大力推进下,被彻底掀开。
这起案件,其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犯罪情况之恶劣、涉案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大,令人震惊——
衡阳市当时当选的76名省人大代表中,有56人送钱拉票,金额总计1.1亿余元,人均送钱近200万元,这还不包括平时请客吃饭的钱。全部参会的527名衡阳市人大代表中有518名收受钱物1亿余元。
包括时任衡阳书记、市人大会主任、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在内的衡阳一大批党员干部在案件中严重失职、渎职、违纪,人数近500人……
从2013年4月起,一场彻底的清查风暴迅速展开,一大批涉案人员纷纷落马。
据调查,近些年来,衡阳官员中打牌赌博、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参股企业、建私房、打架等情况十分突出。有的区县政府与开发商合作建设小产权房,牟取不正当利益,而一些群众被拆迁了若干年还没有安置好;有的地方修路等基础建设工程连基本的招拍挂程序都没有;有的地方低保金不是全部用于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而是常常被基层干部的亲属、关系户瓜分;在不少政府机关,“吃空饷”情况十分严重;一些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参股企业,与某些老板过从甚密……
衡阳市人大机关是此次破坏选举案“重灾区”。在查处风暴中,衡阳市人大机关副
处级以上干部几乎被“一锅端”,成为衡阳市人大机关自组建以来的最大政治耻辱。
玩忽职守引人深思
当衡阳破坏选举案发生时,当时的衡阳党委、纪委都在干什么呢?
谈起一年多前的场景,在衡阳百姓的嘴里,在衡阳一些党员干部的口中,对记者描述这个问题时有不同的“版本”。但无论细节有何不同,他们都一致用了一个词:玩忽职守。
时间回到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在这混乱却关键的7天里,面对逐渐升级的贿选,当时的衡阳书记、市人大换届领导小组组长童名谦以及衡阳采取的办法是:不听、不管、不查。
在选举开始阶段,贿选开始冒头,有干部建议童名谦立即采取措施,实行三个一:罢免一个代表、抓一个人、开一个会,整肃选举秩序。对此,童名谦和没有回应。
在选举期间,贿选全线升级,有些作为省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官员承受不了巨额贿选金额压力,向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反映贿选问题,有的甚至提出退选。但情况反映到童名谦这里,还是没有行动,直至后来东窗事发。
对于当时的情况,时任衡阳市纪委书记的肖斌及纪委主要领导其实很清楚,但就是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当时的纪委本身就腰杆不硬、队伍不纯,它怎么可能去查去管?上一任纪委书记任内,就有8名领导干部子女不用考试直接‘调’进纪委。与当地官员的关系盘根错节,纪委只能选择装聋作哑。”一名当地干部一针见血地指出。
民主之痛值得警醒
2003年,衡阳贿选人大代表就开始露头,到2007年至2008年开始蔓延,直到2012至2013年演变成大面积、多层级的贿选行为。一些代表当上县代表时花了钱,因此给市代表候选人投票时也要收钱。以此类推,层层加码,逐步形成了一条“投资回报”的利益链。
此外,衡阳破坏选举案一个重要环节是在确定代表结构时“狸猫换太子”,很多老板摇身一变成了“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列入省人大代表候选人的93人中,竟有44人为各色老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衡阳当地一些老板的眼中,花钱当人大代表俨然是一种回报率很高的“投资”。
在人大工作了30多年的湖南省人大会原副秘书长傅学俭一语道破天机:通过花重金当上了代表的这些老板,在融资贷款、申报项目、纳税上都容易享受到优待,工商、公安部门要查办这些人也有所忌惮。
这起“人大制度建立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的”破坏选举案发出了强烈警示: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案的严重性、危害性,深刻反思此案发生的原因,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衡阳破坏选举案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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