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贿赂选举案启示
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是一种破坏力极强的民主扭曲现象。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衡阳贿赂选举案启示,希望大家喜欢!
衡阳贿赂选举案启示(一)
12月28日,湖南省衡阳市破坏选举案的调查处理情况公布。严肃查处该案,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党纪国法,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
从目前的调查结果来看,衡阳破坏选举案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是一起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只有彻底查清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才能赢得党心、民心,维护党的威信,维护人民群众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信任。
衡阳破坏选举案中,相关领导干部严重失职,监督不到位,没有及时有效制止违纪违法行为;一些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无视党纪国法,参与送钱拉票和收受钱物,致使换届选举纪律形同虚设,违纪违法行为蔓延。
党有党纪,国有国法。中央及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必须严肃换届纪律,我国选举法对破坏选举有明确界定和制裁措施,刑法对破坏选举罪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罚。目前,涉案的省、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被依法处理;涉案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已进入党纪政纪调查处理阶段;对涉嫌犯罪的,还将依法给予严惩。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发生,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并认真加以解决。这是作为执政党,对国家、对人民必须采取的一种负责任态度。预防腐败,根本在于斩断权力与金钱之间的联系。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强调,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在哪个领域,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只有从严治党,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我们必须牢记,党纪国法是高压线、警戒线,任何人都不能触犯。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必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
衡阳贿赂选举案启示(二)
针对衡阳贿选案,我深刻认识到贿选的危害性,并结合自身多年工作实践对应该如何完善目前代表选举的机制和程序进行了一些深入的思考。 首先我来谈谈贿选的危害主要有哪些。
一是严重损害了人大代表的形象。过去,人大代表在群众心目中往往都是“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正面形象。改革开放以来,应该承认受市场经济的冲击,代表的负面形象在增多,代表的纯洁性也受到了一些冲击,但总体上讲,老百姓对人大代表的认可度还是比较高的。但这次贿选案事件的发生,无疑对代表的良好形象是一种损害,容易让老百姓产生质疑,如人大代表到底是怎样产生的,选举的公平公正性在哪里,这样的人大代表如何去替老百姓说话,等等。尽管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但这类事件只要发生,其负面影响不是一时间就能消除的。
二是严重挑战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这么高比例的人大代表卷入贿选案,人们不禁要问,受贿的代表和领导干部为何胆子有这么大?中央关于换届选举有很多这样那样的“禁令”、“规定”,为什么这些领导干
部竟然阳奉阴违、以身试法、顶风作案,一些党政干部与企业老板会不会形成了特殊的利益阶层以及“保护伞”,都很值得引起大家的警觉。看来,人大代表选举贿选也要“老虎苍蝇一起打”。否则,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会严重下降,党群关系会严重受损。
三是严重冲击法律的权威和底线。衡阳所以会发生如此大面积的贿选案,重要根源之一就是这些人大代表缺乏对法律起码的敬畏,缺乏有效的约束和制衡机制。选举法明确规定,“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刑事处分。可是,法律白纸黑字写得如此清楚,为什么还会发生如此严重的贿选呢?最根本的还是有些人,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只把法律挂在嘴上,甚至当作一纸空文。一旦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那他们就会毫无底线,无所顾忌。当利益与法律碰撞时,天平自然就会倒向利益。因此,依法治国首先要从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抓起。
其次,我要谈谈应该如何完善目前代表选举的机制和程序。
一要真正落实好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组织候选人与选民(或代表)见面,展示自己的承诺、
气质和能力,回答选民的提问。这样的好处有:一是选举能从暗箱操作走向公开透明,公开是腐败的天敌,只要公开,任何违法的举动就难有空间;二是选民或代表通过比较、评判作出自己的选择,真正体现自己的意志,选举的真实性、公正性就会有保障;三是当选上的代表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会油然而生,不仅是荣誉,更是责任和约束,而且这种感受往往是发自内心的。
二要健全秘密写票制度。秘密写票处的设立,目的是为了防止外界干预选民的意志。秘密写票制度是无记名投票制度的配套与补充。我们的选举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每位选民必须进入秘密写票处写票,这就形成了制度上的漏洞,选民可进可不进,秘密写票处也因此形同虚设。所以,应该力避制度上的形式主义,明确规定每位选民必须进入秘密写票处写票,这样选民就可以以自由的意志进行选举,在制度上能够对贿选的发生起一定的防范作用。
三要健全选举监督制度。我国选举法规定,任何公民都可以向选举委员会举报选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然而为何此次贿选案的披露是先从网络开始的,而不是按照我们制度的规定向选举委员会举报?这从一个侧面说明选举监督机制的不健全。选举委员会的
组成人员一般是由组织委任而不由人民选举的,这就存在着老百姓对选举委员会的信任问题。我认为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应该是上下结合,组织委派一些,基层民主选举一些,让更多的老百姓参与其中,这样既得到了百姓的认可,也避免了官官相护的可能。 作为一名基层,我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抓好党员教育,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各种学习实践活动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增强生机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
衡阳贿赂选举案启示(三)
中共湖南强调,衡阳破坏选举案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这起案件是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必须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中共湖南要求,湖南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反思案件教训,剖析问题根源,探究治本之策,坚决防止类似案件重演。
湖南省人大会、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检察院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公开表态,坚决贯彻落实中共湖南关于严肃查处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有关要求,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依纪办事,扎实稳妥做好案件调查处理工作。[10]
对党、对人民、对历史极端负责
中共湖南书记、省人大会主任 徐守盛
衡阳破坏选举案是一起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该案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牵扯范围广,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触目惊心,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触碰了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和党的执政底线。
严肃查处衡阳破坏选举案,态度鲜明,将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历史极端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坚决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决依法依纪、扎实稳妥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坚决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实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违法违纪的,不论党内党外,不论牵涉到谁,不论涉及哪一级,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追究的坚决追究,一视同仁、一抓到底,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真正给社会一个交代、给人民一个交代。
号召,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案的严重性质和恶劣影响,高度统一思想行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自觉拥护和全力支持的处理意见,牢牢把握当前大局和中心任务,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干部队伍和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共同维护好当前全省安定团结、奋发向上、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
维护党纪国法的威严
中共湖南、省纪委书记 黄建国
衡阳破坏选举案是一起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案件,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玷污和挑战,是对党纪国法的无视和践踏,是对社会主义民主和党内民主规则的直接破坏,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湖南省纪委旗帜鲜明,坚决与中央和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以维护党纪国法的威严,坚持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把衡阳破坏选举案办成经得起人民检验、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湖南省人大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于来山
衡阳破坏选举案,是一起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果断处理衡阳破坏选举案,体现了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护党纪国法、坚决惩治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省人大会坚决拥护的决定,坚决贯彻落实的决策部署。全省各级人大会一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游劝荣
衡阳破坏选举案是一起严重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危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案件,损害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负有维护宪法权威、保证法律实施的法定职责。检察机关将在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在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尊严,维护湖南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衡阳破坏选举案心得体会二
衡阳破坏选举案,是一起典型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这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衅、亵渎和践踏,是对党纪国法的挑战。严肃查处这起案件,表明了维护党纪国法、捍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强决心和鲜明立场。
根据宪法,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就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衡阳破坏选举案涉及人员范围之广,涉案金额数目之大,情节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涉案人员罔顾党纪国法,明目张胆,肆无忌惮,把选举当儿戏,以金钱换选票,严重干扰破坏选举。这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权威的恶意挑衅,其恶劣性质和危害是极为严重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制度形式。这一制度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具有真正的人民性和广泛的代表性。这起案件的发生,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当家作主”的主旨是背道而驰的,玷污了“人民代表”的名誉。谁出钱就提谁的名,谁出钱多就投谁的票,首先在程序上是严重违法的;其次是以金钱换出来的代表,根本没有代表性可言,谁有钱就当代表,代表成了“富人俱乐部”,其他阶层必然被排挤在外。“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是对人民代表的职责要求。然而,以钱拉票选出来的代表,他只会对“钱”和“利”负责,不会对人民负责;只会投机钻营,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力为自己和利益集团谋利,不会代表人民意愿,真心履职尽责、服务人民。我们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这起案件的严重性、危害性。以钞票换选票,是一种特殊的权钱交易,本质是以金钱谋取政治权利,从政治上看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玷污和挑战,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从法纪上看是对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无视和践踏,是对社会主义民主和党内民主规则的直接破坏。
中央和对地方各级人大选举工作高度重视,国家专门制定了选举法,党内也有严格的纪律规定。为指导地方换届和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中央专门下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在这基础上,有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就严肃换届纪律、加强干部监督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并划出十三条“高压线”,要求各地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涉案人员,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顶风作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这是一个反面典型、负面教材,发人深省,必须引以为戒。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这起案件,就是要起到震慑、刹风作用,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维护法纪的威严,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
人民当家作主有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就顺利发展。几十年的历程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和人民能够经得起各种风浪、克服各种困难、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可靠制度保证,也是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可靠制度保证。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为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湖南建设,努力开创民主文明、和谐稳定、繁荣发展的崭新局面。
衡阳贿赂选举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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