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做好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任务。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一)
全市村党组织于今年任期届满。做好全市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实践,是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证,对加快建成开放富裕美丽和谐的美好新xx,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区村党组织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宁党办发〔2016〕96号)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宁民发〔2016〕1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全市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从2016年12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二、方法步骤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共分3个阶段15个环节。
(一)部署启动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
1、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由书记任组长,政府任第一副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纪委、组织、宣传、民政、财政、公安、司法、农牧、审计、妇联、共青团、信访等部门负责同志及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以乡(镇)为单位下派由市级领导带队、市直部门为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督导组,市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村、难点村,建立在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各乡(镇)相应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各村派驻指导组。
2、安排动员部署。召开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正式启动换届选举工作。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进行动员部署。
3、进行业务培训。市、乡两级分别举办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专题培训班。重点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人员,下派工作指导组、督查组人员,乡(镇)党委负责同志、组织委员,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步骤、宣传动员、操作程序、纪律要求、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组织领导等。可根据实际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关内容一并纳入培训。
4、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公告信件、主题演出等传统方式,开辟手机短信(微信群)、党建网站、远程教育等新型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换届选举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工作安排、纪律要求等,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注重正面典型示范引导,加强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及时防止和妥善应对恶意炒作和不实报道,始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5、搞好村财审计。按照先审计再换届的原则,未进行财务审计的村,不得开展选举阶段工作。在换届选举前,要对村“两委”成员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由市农经管理站负责指导,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并在选举前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公开。
(二)换届准备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
6、上报换届请示。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开展换届选举有关事宜,与乡(镇)党委沟通后,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内容包括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程,下届村党组织成员名额和差额比例,委员、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选举办法等。乡(镇)党委批复同意后,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筹备事宜。
7、确定党员人数。村党组织要对所属党员逐个进行登记,准确掌握有选举权的党员及能够到会参加换届选举的党员情况。党员因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外出工作或学习半年以上的;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等情形,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乡(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对于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村党组织要通过电话、网络或信函等形式,将换届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到本人,动员其按时返乡参加换届选举。对确实不能到会参加换届选举的党员制定相应参选办法。
8、进行民主测评。乡(镇)党委组织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重点测评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情况,以及党务公开、民主决策、组织建设的情况;成员重点测评任期内政治表现、服务能力、廉洁自律、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情况,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9、组织报名推荐。村党组织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和群众公开村党组织成员职位、报名办法、资格条件等,采取党组织推荐、党员和群众推荐、党员自荐等方式,组织公开报名。
乡(镇)党委推荐。乡(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4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村党员和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会的党员和群众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党员和群众的推荐票具有同等效力,统一计票。村党组织根据实际得票多少,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4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当选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并向乡(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乡(镇)党委认为不宜列入的,向村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10、党委资格审查。乡(镇)党委按照任职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中共正式党员、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否符合任职条件、本人是否愿意担任村党组织成员等。
11、确定预备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乡(镇)党委组织考察。乡(镇)党委在考察中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注意征求纪检、检查、审计、计生、信访、综治等部门的意见,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单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乡(镇)党委作出批复。
12、签订纪律承诺。乡(镇)党委与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明确候选人预备人选在换届选举中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面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正式选举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13、召开选举大会。上届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可采取间接选举的办法,由党员大会先选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在新选举产生的委员会议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进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等额(差额)选举。也可采取直接选举的办法,委员、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出。当场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可在党员大会或选举大会上,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采取候选人竞职陈述、履职承诺、回答选举人提问等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到会人数半数的,得票多者当选。当场计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乡(镇)党委要对选票制作提出统一规范的要求,按照岗位设置、差额选举、便于填写的要求,力求选票制作科学规范,充分体现党员意志。在投票时要规范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写处,确保党员意志不受干扰。
14、上报选举结果。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向乡(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报告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得票数等。乡(镇)党委要及时作出批复。
15、组织检查验收。各级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或指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换届选举工作逐级进行检查验收。选举工作完成后,各级村“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或指导小组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上报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将换届选举的文件资料、统计表册、选民名单、选票、选举会议记录、选举结果报告单等整理成册,按规定存档。各乡(镇)换届工作总结,于2017年2月底前报组织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是各级党委的政治责任。要按照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在市、责任在乡、工作在村”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指导,乡(镇)党委组织实施。建立市级领导包乡(镇)、村工作责任制,市直部门、乡(镇)领导要落实驻村工作制,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选举工作。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领导和指导工作不力、敷衍应付、处置不当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未经批准,无故取消或拖延换届选举的,要追究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以往选举中问题较多的村,要先进行集中整顿,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换届选举之前。
2、制定工作方案。乡(镇)党委要对所有村开展一次调查摸底,进一步摸清底数、梳理分析,特别要关注存在家族势力、矛盾纠纷较多的重点村、难点村,做到“七个清楚”,即:搞清楚村基本情况和党员群众思想状况、村“两委”班子现状、后备干部储备、参加选举党员人数、信访遗留问题、影响换届的不利因素、组织好换届的对策措施。根据摸排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做到有的放矢。方案要明确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职数及结构要求、推荐提名及投票选举办法,把握好关键环节,责任到人、时间到天。村党组织的方案要细化到每一个环节和步骤,详实到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确保换届选举成功。
3、优化班子结构。村党组织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1人,是否设副书记由乡(镇)党委结合各村实际确定。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统筹考虑村“两委”班子职数,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实行“一肩挑”,尽可能实现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重从符合选举规定条件的农村专业大户、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经纪人、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中推荐村党组织提名人选,让党员群众依法依规自主选择“当家人”。要进一步提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比例,确保每个村“两委”成员中有1名35岁以下成员、1名妇女成员,回、汉群众杂居的村,回、汉族成员比例要与回、汉族群众的比例相当。从严控制享受职务补贴村干部职数,分三个层次,人口1000人以下,享受职务补贴的村干部为3人;1000人至2000人,享受职务补贴的村干部为4人(其中1人为支部成员),2000人以上享受职务补贴的村干部为5人,3个生态移民村享受职务补贴的村干部指数均为5人。
4、严格资格审查。各乡(镇)党委要加强对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审查,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要突出“三有三带”,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切实从源头上把好村党组织成员“入口关”。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3)年龄一般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身体健康(除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4)党组织关系在本村的中共正式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选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1)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3年的;(2)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3)受治安处罚或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3年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或处理完结不满3年的;(5)担任村队干部期间,村务长期不公开或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无故拖欠集体债务的;(6)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7)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8)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妨碍村“两委”选举的。
5、严肃换届纪律。要重视换届选举期间的来信来访,实行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信箱,认真核实、妥善答复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做到“四必查”,即署名举报的必查,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必查,涉嫌拉票贿选的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必查,形成有力震慑。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撕毁选票、毁坏票箱、虚报选举票数等破坏选举或者妨碍党员依法行使选举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
6、健全配套组织。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产生后,要在7日内完成工作移交。乡(镇)党委要与换届选举中落选退职的同志进行谈心谈话,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同新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告诫他们严格律己,做好工作。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要积极履职,领导和组织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妇联等配套组织;推荐选举产生新的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制定完善村民代表会议、村规民约、新一届村“两委”议事规则、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并作出履职承诺。将在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举办新当选村干部培训班,着力提高村干部履职尽责能力、服务群众和做群众工作能力。
附件:2016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准备情况统计表、2016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报名情况统计表、2016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民主推荐情况统计表、2016年村党组织换届正式选举情况统计表、2016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果统计表。
中共xx员会
2017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二)
根据《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组织部、县民政局关于全县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定办发〔20XX〕3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全镇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XX年7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安排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原则上从7月上旬开始,至8月初结束;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从8月初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9月下旬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
二、选配要求
(一)严格职数配备。要严格控制村“两委”成员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一般每村3至7人。人数在3000人以下(含3000人)的村,“两委”成员总数一般不得超过5人,有大学生村官的,报经同意,可增加1至2人;人数在3000人以上的村,“两委”成员总数一般不得超过7人。
(二)拓宽选人渠道。要鼓励现任优秀村干部、致富能人、大学生村官、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积极参选。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公开选拔、跨村任职等办法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全面推动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进村“两委”,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到村任职满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原则上担任村“两委”班子正副职的大学生村官应占大学生村官总数的30%以上;到20XX年平均每个乡镇要有1至2名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第四批选派干部、省直单位联系帮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驻点干部,应参加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不占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职数,不参加村委会主任竞选。
(三)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以及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村“两委”交叉任职的比例要明显高于上届。原则上每个村“两委”班子要有1名35岁左右干部。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加大女干部的推选力度,注意选配优秀妇女同志进村“两委”班子,村“两委”中女性正职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鼓励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委会成员,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中党员比例要比上届有明显提高。
(四)候选人条件。村干部是贯彻执行农村方针政策的骨干,是带领党员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带路人。“选好一届,受益三年”。要大力选拔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和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双高双强”型人才进班子,特别是要选准选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努力建设发展型、服务型、奉献型的农村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是: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决定;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作风民主、热心为群众办实事;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有足够精力从事居委会日常工作;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要严格候选人提名条件,认真执行 “十个不选”的规定。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方案(7月10日前)。各村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重点了解村“两委”现状以及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总结以往换届选举经验,制定出本村具体的、科学的、操作性强的方案。
2、培训骨干(7月12日前)。镇将举办村“两委”统一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各村要认真组织好人员参加培训,使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同志学法、懂法、知法、用法,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
3、评议和审计(7月15日前)。全镇要逐村开展村干部考核评议,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各村要组织村选举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部分村民代表和财务人员对各村的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现有集体资产、筹资款的使用以及五分之一以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它项目进行审计,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农经部门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指导。评议和审计结果报镇备案,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将评议和审计结果作专题报告,再以村务公开形式张榜公布。
(二)选举阶段
1、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分步进行。要结合实际,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准备工作(7月17日前)。换届前,村党组织召开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时间、议程和下一届村党组织委会委员名额,以及“两推一选”的具体安排等。
乡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及时召开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镇党委的批复精神,讨论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2)党员推荐(7月19日前)。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会党员超过党员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党员大会吸收非党的村委会成员、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
党员大会听取本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公布候选人条件,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推荐结果及时报告乡镇党委。
镇党委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若推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不足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的两倍时,不足的名额,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可以进行第二轮推荐,也可以不再推荐。
(3)群众推荐(7月21日前)。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镇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现场公开计票。参会的村居民代表超过村居民代表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推荐结果及时报告乡镇党委。
镇党委在村民委员会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若村民代表推荐过半数的人选不足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时,经到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可以再次组织推荐,也可以按照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足额确定候选人。
(4)组织考察(7月25日前)。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实行预告制,广泛听取党员、村干部和群众的意见。
镇党委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5)党内选举(8月5日前)。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村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酝酿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确定正式候选人;通过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切实改进候选人的介绍方式,在选举大会上,要统一组织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使广大党员对候选人有充分的了解。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额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可以另选他人。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的可以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比缺额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
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产生后,应及时召开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选举可采取等额的方式进行。书记应报镇党委批准。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应及时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组织部备案。
根据上级要求,要进一步扩大村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范围,开展“公推直选”的村比例不低于全镇村总数的20%(公推直选指导意见另行下发,完成时限参照本方案执行)。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XX]20号)、《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解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XX]30号)的精神,分五个阶段进行。
(1)准备工作(8月15日前)。各村要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7至11人组成,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选举的具体组织工作,并组织改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5至15户推选产生1名。全村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30人,2000人以上的村不得少于50人。其中妇女代表不得低于三分之一。选举委员会一经产生,要及时发布公告,对已被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后又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缺额应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另行推选。
(2)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8月20日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村民具有登记资格:①截止选举日,年满18周岁(计算年龄的时间以选举日为准,确认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②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农村需要的各种人才,参加竞选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后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予以登记,并告之其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③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因刑事犯罪正在收审的,不予登记。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予登记。
(3)公布候选人条件(8月25日前)。在不违背法定的候选人条件的前提下,各村可根据村情,对候选人的条件提出具体要求,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在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前张榜公布,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
(4)提名候选人(8月30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的人选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提名候选人必须按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职务分别等额提名。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票中,应当有妇女名额。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不得委托他人投票。候选人产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十日前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
(5)投票选举(9月10日)。9月10日为全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在选举日3日前应公布选举时间、地点。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均实行差额选举,即分别对主任、副主任、委员一次性差额投票选出。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可采用两种形式:一是召开选举大会投票选举;二是设立中心投票站和若干分站投票选举,投票分站只投票,不计票,票箱必须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或中心投票站,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众开箱计票。两种形式不得同时采用。对老弱病残的选民可设流动票箱上门服务,并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开箱唱票、计票,要在选举大会会场或中心会场当场进行,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由乡镇政府负责人给当选者颁发当选证书。选举结果要及时报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要依法办好委托投票手续,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名近亲属接受的委托投票不超过3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
(三)总结完善阶段
1、做好交接(9月16日前)。新一届村“两委”选举产生后,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好村“两委”新老班子在5日内完成交接工作,整理、完善村干部档案,抓好新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确保新一届村“两委”正常开展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教育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
2、完善配套(9月19日前)。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产生后,要按照民主推选的方式,召开村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三分之二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或召开三分之二户代表会议,及时组织改选村民小组组长,并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计划生育、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保证村民组织健全和正常运转。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提倡村“两委”成员兼任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组长。
3、建章立制(9月22日前)。乡镇要指导村“两委”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任职承诺。新进村班子的大学生村官,是期满留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和相应待遇;任期满担任村“两委”委员或任期未满进村班子的,除享受大学生村官待遇外,县财政每人每月给予200—300元的工作、生活补贴。
4、检查验收(9月25日前)。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相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规范存档,以备迎接检查验收,并对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分别于9月27日前上报组织部、县民政局。9月29日前将组织人员对统一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几点要求
各支部、村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坚持村“两委”换届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查指导,统一后续管理,切实把这件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抓紧抓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镇成立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实行乡镇领导包村和保质量、保进度、保效果的“两包三保”责任制。村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组织、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换届选举的具体组织和指导工作。要切实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经费保障,保证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二)强化指导,扎实推进。要抓住重点难点加强指导督查。认真抓好“难点村”治理和后进村党组织整顿工作,为换届选举打好基础。要确定选举工作重点指导村,镇党委派得力干部驻村指导,逐个分析村情选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实施“一村一策”。 镇成立指导督查组,加强对换届程序、职数设置等方面督促指导,乡镇要向每个村派驻换届工作指导组,全程参与指导换届选举工作。选举时,有关负责同志要到现场指导,确保整个选举过程依法按章进行。
(三)严明纪律,依法办事。镇党委要与竞选人员集体谈话,签订纪律承诺书,督促他们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要抓住关键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要畅通监督渠道,开通监督电话,设立监督信箱等,并由专人负责受理。要积极推广观察员制度,依靠社会力量加强监督。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对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各种非法势力以及境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活动,要坚决依法打击。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两委”成员的,取消当选资格
(四)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宣传。各村要利用墙报、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民主选举村“两委”的目的、意义,大力宣传选举的程序、方法、要求,大力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农村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调动全体选民参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2017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三)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各行政村采取“两推一选“(即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民主推荐、党内民主选举)方式选举村党支部委员会。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注重党内公认和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和扩大党内民主,做好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换届选举,把那些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宗旨意识、奉献精神和创业能力,开拓创新、勤政务实,能够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党员选进党支部班子,着力提高村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为促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从2010年9月28日开始,12月30日以前全面完成。整个选举工作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9月28日—12月1日)
⒈成立机构。各村成立村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筹备组,具体负责选举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村的选举工作筹备组由镇党委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确定,一般由3名党员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
⒉宣传发动。村民组要召开群众大会,由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参加。要充分利用标语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选举、“两推一选”的方法步骤,使选举家喻户晓,为民主选举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⒊确定村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名额及资格条件
(1)村党总支(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人。党总支下设的党支部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委员2人。
(2)资格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勤政务实,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强;思想解放,勇于开拓创新,有一定经济头脑,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在党内外群众中威信高、满意度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原则上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已搬迁出行政村或长年不在村中居住的党员不能选为村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
⒋召开选举工作筹备组会议,讨论选举的有关问题:(1)确定选举程序;(2)确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3)准备选举的有关材料,如学习资料、登记表格、候选人推荐票、选票。
(二)组织选举阶段(2010年12月2 日—12月26日,) ⒈采取“两推”方式提名产生初步候选人
(1)群众民主推选初步候选人。在镇党委的指导下(至少派1名党委委员到场指导,后同),由村党支部选举工作筹备组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初步候选人。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驻村的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到会率超过,大会有效。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联名推荐等)推荐支部书记初步候选人名(必要时可推荐副书记初步候选人名)、委员初步候选人若干名(比实际应选名额多1名);书记初步候选人同时应推荐为委员初步候选人。会议当场统计并公布投票推荐结果。
(2)党员民主推选初步候选人。在镇党委的指导下,由村党支部选举工作筹备组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在党员大会上推选初步候选人。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率超过,大会有效,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初步候选人(推荐名额同上),当场统计并公布投票结果。
(3)确定初步候选人。统计投票推荐结果,计票方法为:村民代表会议得票数乘以,党员大会得票数乘以,两项相加即为被选举人的最后得票。按得票多少,分别确定书记、委员初步候选人,由村党支部呈报镇党委审批。
⒉确定正式候选人
初步候选人名单上报到镇党委后,镇党委派专人对初步候选人逐一进行考察,并提出审查意见。镇党委召开会议,根据考察情况,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批转村党支部。
⒊采取直接选举方式进行正式选举
在镇党委的指导下,由村党支部选举工作筹备组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书记实行等额选举,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名)。
(1)清点到会党员数。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到会率超过,才能进行选举。
(2)推选监票员、计票员、唱票员各名。监票员、计票员、唱票员由主持人从不是候选人或候选人亲属的党员中提名,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3)候选人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打算。选举前,候选人把自己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全体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谈谈自己如果当选后开展工作的打算,并对党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负责的答复。
(4)投票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票上以姓氏笔划为序列出支部书记候选人和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并说明选为支部书记的候选人也应选为支委委员,否则为无效选票。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5)宣布选举结果
①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无效,应重新选举。
②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总数的一半时,才算当选。
③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要另行选举。
④选举结果出来后,主持人当场宣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并根据得票多少,宣布当选人名单。村党支部将选举产生的书记名单报镇党委审批,镇党委审批后再报组织部备案;支部委员名单报镇党委备案。
(三)总结检查阶段(2010年12月27日—12月31日)
各村在完成党支部委员会民主选举工作后,要对民主选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31日前报镇党委。
三、工作要求
⒈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周密部署,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保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能按照法定程序顺利进行。
⒉要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进行选举,对在选举中发现有贿选行为(以现金、有价证券、发放实物、请吃喝和承诺选中后给予实惠等拉票行为均属于贿选范围)的,要立即取消候选人参选资格,并追究党纪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按照廉洁、节约的原则进行选举,反对铺张浪费,不得借选举发放纪念品、大吃大喝。
⒊要认真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尽可能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离开村支委岗位后过得安心、顺心,能积极支持现任村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