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村级组织将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平稳开展,结合村级实际,都会有实施方案,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2017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一)
为切实做好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广大村(居)民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四川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村组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居组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下简称《村委会选举条例》)和《中共四川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川委办〔2016〕40号)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涉及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是城乡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切实落实、省政府的重要部署,圆满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严明纪律,全力抓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在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则,丝毫不能动摇。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体现在换届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大力提倡通过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换届选举工作。
(二)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透明、阳光是民主得以生存的养料。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要把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作为根本,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公信度。
(三)严格依法选举。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障。严格执行换届纪律。深刻汲取辽宁、衡阳、南充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典型案例的教训,把严明纪律贯穿整个选举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换届选举纪律,着力防止和打击请客送礼或乱许愿、随意委托投票、不按规定路线投票、不设置或不使用秘密投票间、抢夺或毁坏选票或票箱、在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等干扰投票、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落实“九个严禁、六个坚决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坚决守住“不出事”的底线。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学习我省新修订(正)的《村组法实施办法》和《村委会选举条例》,切实执行登记参选、委托投票、查处不正当选举行为以及村务监督、村民小组自治、村规民约、村干部履职等方面的新的规定,依法换届选举和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搞好统筹协调。搞好统筹协调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方法。统筹协调好各方面诉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通常是城乡基层矛盾的集中反映期。各地要讲究工作艺术、改进工作方法,把党的领导、群众意愿和法律规定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起来。统筹协调好各部门工作。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为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提供法律、经费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保障。各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二、时间安排和阶段目标
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结束后正式启动,至2017年3月总体结束,分为选举准备、全面实施和总结收尾3个阶段。
(一)选举准备
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后至11月下旬为选举准备阶段。重点工作是摸排整改重点村(社区)、部署选举工作,工作目标是健全内部工作机构,理顺外部选举环境。
1、建立机构。市、县、乡要尽快分别成立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担负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责任。抽调素质好、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干部组成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等日常工作。县(市、区)党委书记作为换届选举“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换届选举“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担任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负责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包干,定点联系、责任到人,加强换届选举的具体指导工作。
2、调查摸排。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方式,真正掌握干部、群众思想动态和本地人口、经济、文化状况以及宗教、宗族、宗派等社情,排查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社区)。制订整改方案,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切实整顿和转化重点、难点村(社区)。
3、宣传培训。组织选举工作人员和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以下简称选民)认真学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他们认识到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目的、意义,熟悉选举的程序及要求。
4、任期审计。由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或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在县级审计部门指导下对村(社区)财务收支等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工作应当有3名以上村(居)民代表参加。审计的具体内容和结果要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统一部署。各地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后,要召开会议部署本辖区的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日期由县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确定,延期换届选举不得超过三个月。全县(市、区)整体延期换届选举的,应由市(州)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上报省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审查。
(二)全面实施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上旬为全面实施阶段。重点工作是集中组织选举投票,工作目标是顺利选出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
1、制定选举办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经民主推选产生后,即要负起主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职责,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制定本村(社区)的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明确选举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名额、选民资格、候选人条件和提名程序、投票方式及会场设置、委托投票、另选和补选以及回避原则等作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规定,提交村(居)民会议或者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2、登记选民。实行直接选举的,应当登记并公布选民名单;实行间接选举的,只须登记并公布代表名单。登记分为初次登记和多次的补充登记。依据户籍进行登记的,要对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核实,保护外来人口的合法权利。选民名单的变动情况,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对于名单初登、补登和公布过程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要采取民主方式灵活解决,尊重和保护每一名具备选民资格村(居)民的民主权利。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的社区,在要求居民主动登记的同时要加强小区、市场等人员集中区域的宣传工作,依托驻区单位、物管企业等开展上门登记和动员工作。
3、提名候选人。初步候选人的提名,要体现广泛民意。正式候选人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本村(社区)《选举办法》中规定的条件,体现德才兼备原则。如果群众对《选举办法》中所规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有较大意见,应暂停选举,倒查《选举办法》的制定过程,把矛盾妥善解决后再继续选举。
4、组织投票。要切实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投票选举时,应当设立主会场或中心会场;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区域较大、交通不便的村,经乡镇(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批准后,可设置流动票箱作为补充投票形式,但仅限行动不便、又不能委托他人投票的选民使用。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名单不得事先确定。任何形式的投票,都必须在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密封票箱,集中到主会场或中心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经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立即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5、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直接提名候选人的方式推选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一般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县级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调整)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由不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的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换届选举不仅要把政治觉悟高、群众威信高、监督能力强、勇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人选进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还要注意在选举期间宣传好关于村(组)务监督和村(组)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把村(居)务监督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6、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村会计或村文书等的产生,各下属委员会和其他村级组织的产生,以及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分工,要按照“四个自我”原则,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按照大多数群众的意愿确定,体现群众当家做主。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民小组长。
7、交接工作。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村(居)民委员会应在法定时限内向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移交集体资产、办公场所、印章、账目、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移交工作由选举委员会主持,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拒不交接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总结收尾
2017年3月上旬至月底为总结收尾阶段。重点是做好统计报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和统计、建章立制,工作目标是建立起规范和保证新一届村级组织正确履职的制度框架。
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新班子结合本村(社区)实际,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制定任期工作规划。修改完善原有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务监督、议事、听证、论证、民情恳谈、民主评议、问责等自治制度以及“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等工作机制并形成制度体系,让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良性运行,进一步促进村(居)民自治和村(社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换届选举结束后,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及时对新任村(社区)干部开展任职培训。
三、需要强调和明确的问题
(一)选举方式。村民委员会全部实行直接选举。85%以上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集体资产未处理完成的“村改居”的社区、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村改居”的社区实行直接选举,其它成建制整体“村改居”的社区如居民构成无重大变化也应当实行直接选举,上一届已实行直接选举的社区应继续实行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要依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可以参考但不能简单照抄照搬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程序和方式、方法,要根据本地群众的生活方式、传统习惯、文化认同,科学合理地设计调查、宣传、通知、登记、开会、投票等环节,提高征集民意、集中民意、体现民意的有效性。
(二)候选人条件。各地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和川委办〔2016〕40号文件关于依法产生候选人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基本条件应包括: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2.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3.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谦虚谨慎,乐于奉献,正确对待权力;4.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5.本人主动依法登记参加本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6.承诺遵守换届选举纪律,承诺当选后认真履职。对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各地也应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具备履职能力等方面着手制定资格条件。、省政府明确要求由县级党委、政府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做出具体规定,请各地务必认真研究、尽快落实。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深入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内化为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共识,并通过民主程序将这些条件写入《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固化为有约束力的规则条款。
(三)选举监督。为依法有序组织好换届选举,各地要建立健全选举监督体系,采取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换届风气督查工作组,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担任选举监督员,换届选举全过程影音记录、电子存档等措施,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四)选举培训。今年是我省的换届年,各地党委、政府换届刚刚结束,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变动较大,因此一定要加强分类、分层次的选举培训工作。一是集中授课,各级要分别办班,层层培训,使每一级选举工作人员都能尽快掌握业务知识。二是布置作业。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和领导讲话、政策问答等整理成册,要求选举工作人员认真自学。三是组织考核。在考核中要注重实战,以往届选举中发生的案例为题考查工作人员的法律、政策把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考核不过关的,不得上岗。
(五)重点村(社区)。按、省政府要求,有问题的村(社区)必须先整顿再换届,整顿不彻底不得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要重点排查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社区)“两委”不团结、“三宗”势力影响大、征地拆迁等历史遗留问题突出以及信访多、网络负面信息多的村(社区)。对于排查出的重点村(社区),要落实领导责任,组织得力队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对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已经解决的,要形成制度巩固整顿转化成果。
(六)妇女成员“专职专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组法实施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委会选举条例》中对于确保妇女成员当选也作出了具体的程序性规定。要充分考虑到多次组织召开选举大会的困难性,确定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时可以适当增加名额,保证妇女正式候选人不少于2人。在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没有妇女当选的情况下须在委员中指定一个职位,在事先确定的2名或更多妇女候选人中进行“专职专选”。选举前要注意向广大选民充分宣传,并在投票开始前再次重申这一新的规定。
多民族居住村人数较少民族的候选人,参照女性成员“专职专选”操作办法进行选举。
(七)候选人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双向承诺”。要抓住选举时机,大力规范和强化村(社区)干部管理工作,把签订《候选人竞争承诺书》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设定为选举工作基本程序。《候选人竞争承诺书》要明确拉票贿选、利用“三宗”或黑恶势力干扰选举等不当竞争行为和纵容或指使他人闹事等违反选举纪律行为的具体表现。《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要对任期目标、岗位要求、工作纪律等作出具体规定。划定如不履行承诺即按自动退出、自动辞职处理的“红线”。
(八)信访和舆情工作。我省个别地方社情比较复杂,“四个民主”发展不均衡,一些不是由于选举带来的长期累积的问题,有可能在换届选举期间通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这一“阀门”集中释放出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各地要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和良性舆论监督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着力防止对换届选举工作的不实报道和恶意炒作。对群众反映的换届选举问题要及时核查、正面回应、澄清事实,缓和、消解群众的负面情绪。
(九)统计工作。各地要及时、准确地做好换届选举数据统计工作,把确保数据真实作为统计工作的中心环节,从每一个村(社区)的具体填报抓起,核实每一项数据。选举情况动态表在选举结束前每周报送一次,选举结果统计表在本地换届选举结束后一周内报送。
2017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二)
今年,我镇村党组织任期届满,必须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根据《中共仙游办公室、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仙委办[20XX]51号)及《20XX年村级组织换届干部任职条件要求》(仙村组发【20XX】1号)精神,特制定游洋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发展,以党章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增强村班子整体功能、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夯实基层基础为目标,按照村党支部“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选好配强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准村,切实加强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将村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不断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他们参与换届选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党员要增强党性观念和民主法治观念,严肃组织纪律,顾全大局,克服宗族派性观念。2、坚持发扬民主。整个换届选举要充分尊重党员和村民的民主权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3、坚持依法办事。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依法搞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村干部职数和任职条件要求
一村干部职数要求。按照闽委办【20XX】38号、莆委办【20XX】32号文件规定要求,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自然村落分布、人口数量、经济发展状况和工作需要,合理配备村“两委”干部。原则上,1500人以下的村安排3-5人;1501至5000人的村安排5-7人;超过5000人的村可适当增加1-2人,最多不超过9人。对一些人口数较多、工作任务较重的村,给予适当倾斜。第三批驻村任职党员干部要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但不占职数。支委职数:党员7-50人的村,支委配3-5个人,党员50-100人村,支委配5-7个人,党员100人以上的村,支委配5-9个人。严格控制村干部的职数,村党支部班子成员一般配备3-5人,通过法定程序,尽量做到大部分村“两委”成员实行交叉兼职;提倡有条件的村实行村、村委会主任“一人兼”,但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提倡村干部一人多职,村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团组织书记、民兵营长和农村“六大员”尽量由村“两委”成员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一般由村党组织委员兼任。要注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推荐优秀妇女作为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候选人,妇女委员实行专职专选。各级下派驻村任职的党员干部应参加选举,但不占职数。驻村担任村的,在换届中,如果党员、群众已推荐出村合适人选,驻村任职干部以第一书记的身份参加选举。
二任职条件要求。突出村干部的素质要求,要尽可能推荐文化程度较高的党员作为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候选人,进一步改善村党支部班子的文化、知识结构。要大力选拔那些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发展之策、发展之力,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能够坚持在岗履职,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公正廉明,作风正派,在党员和村民中有较高威信的人,进入村党支部班子。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六大员”、实用技术人才、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返乡人员,农民经纪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选拔优秀人才。要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原籍参加换届选举,进入村党支部班子。对少数确无合适党支部负责人人选的村,要积极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村任职,采取城乡结对、村企结对、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的办法,从中择优配强村。对年龄虽然较大,但群众拥护、工作实绩较好且身体健康的村,要支持和鼓励其继续任职。镇党委将在候选人报名酝酿推荐阶段公开发布新一届村党支部班子成员任职条件。引导党员群众按照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推荐提名。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认真对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含公安、司法等部门)、国土、农业经管、林业、信访等部门的意见,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选作为候选人参加选举,并把经研究审批的适合担任村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送组织部把关。
三、时间安排
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按照先村党支部后村委会的办法进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要在6月底全部完成。要坚持先易后难,分批进行。个别村党支部确需延期换届选举的,须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并报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未经批准、无故拖延换届选举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方法与步骤
今年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要全面采取“两推一选”村党支部班子成员的做法,具体步骤参照组织部制定的20XX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主要工作流程图进行实施(详见附件一)。
一换届选举准备阶段(3月上旬至6月1日)。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1、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摸底、组织考察、难易分类、后进整顿;2、成立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制定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3、搞好村财审计,村财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布;4、实行印章托管,并加强村财务账目和各种记录簿等有关材料的管理;5、制定村党支部“两推一选”具体方案,确定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批次、时间、进度;6、组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业务骨干进行培训;7、召开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动员部署大会。
二报名推荐阶段(6月2日至8日)。主要采取党员推荐、群众联名推荐、组织推荐等三种方式进行报名。1、党员推荐。一党员自荐,指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向村党支部自我推荐;二党员联名推荐,要求至少有5名正式党员联名推荐,并说明推荐理由。2、群众联名推荐。要求有10名以上年满18周岁、具有选民资格、具有政治权利的村民联名推荐、并说明推荐理由、3、组织推荐。村党支部根据党员平时工作表现、素质情况,经过本人同意后,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提名,并说明推荐原因和理由文章。
各村党支部报名推荐时间必须在6月4日前公布,报名推荐时间确定在6月5日至8日。
三资格审查阶段(6月9日至12日)。1、初审。所在村党支部对报名者进行初步审查,形成初步审查报告上报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张榜公布初审合格者名单。2、复审。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资格审查小组对初审合格者进行复核,并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含公安、司法等)、国土、农业经管、林业、信访等部门的意见后,及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职者名单。
四预备人选公推阶段(6月13日至6月20日)。村党支部召开公推大会,可由包村的党政领导主持,参加公推大会人员的名单经支委会研究确定后经行公布,一般要有本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参加人数至少要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公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职者中推选产生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候选人初步人选按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职数加上不少于20%差额数确定,以得票多少为序取定名额,将推荐结果当场公布并经行公示。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公示期间,若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以公推大会得票多少为序依次递补。初步人选推荐产生后,报镇党委审批。
五党员大会选举阶段(6月21日至6月22日)。1、上届党支部工作报告。由上一届村党支部负责人实事求是向党员大会报告任期内党支部工作情况,提出新一届村党支部的工作打算。2、竞职演说。候选人预备人选按抽签顺序在会上进行竞职演说,提出任期内的责任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采取的具体措施,并现场回答党员、群众代表的提问。3、进行选举。由党员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班子成员。
六总结阶段(7月上旬)。1、选举批复。村、副书记的选举结果,经党委审批后,并报组织部备案。2、签订责任书。镇党委书记与新当选的村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实行合同化管理,强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促进农村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3、建章立制。指导各村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帮助理清发展思路;督促新老班子做好工作移交,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及时收集竞职演讲稿、任期目标责任书等,并作为今后考评、管理、监督党支部委员的依据。4、材料存档。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束后,各村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
五、组织领导和指导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镇党委、镇政府已成立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具体协调和指导全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负责人,对整个换届选举工作负总责,包村的党政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深入工作一线,具体指导,认真把握换届选举的每一个环节程序和具体要求,要分析在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预案。要坚持分类指导,精心实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排查化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农村的安定稳定。
二要耐心做好干部思想工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涉及村组织建设的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部分党员干部的进退去留,必然会产生这样那样的思想反应。我们要注意加强教育引导,让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对待自己的进退去留,积极参与换届选举。要认真做好退出班子和落选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使他们端正态度,增强党性观念,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对新当选的同志,要鼓励他们勇于创新,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要严明换届选举工作纪律。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既要充分尊重民意,增加班子成员的群众公认程度,又要维护《党章》赋予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选举结果既反映群众意愿,又体现党员的意志
对搞宗族派性、贿选等非法组织活动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妨碍党员和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蓄意破坏选举的,要依法依纪予以查处。
2017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三)
为确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镇党委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X大,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为依据,以“五个好”为目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扩大民主与依法办事有机统一,把群众基础好、政治素质高、办事能力强、工作作风实、能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党员,推选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选配强,进一步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我村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党支部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员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充分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二、职位职数及任职条件
(一)职位职数
***村党支部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1人。
(二)任职条件
1、政治坚定,要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宗旨意识强,群众基础好。
2、致富能力强,要有较强的致富能力和帮贫带富能力,其中支部书记还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市场驾驭能力。
3、要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要积极推进年轻化进程,形成良好的梯次结构,提倡连选连任。委员一般不超过60周岁,同时对身体状况良好,工作经验丰富的也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倡导优秀女党员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积极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干部参加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进入支部班子。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11月11日-11月13日)
1、制定工作方案。在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村党支部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2、动员部署,培训骨干。召开***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对业务骨干进行培训,通过广播、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3、上报换届选举请示。村党支部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二)选举阶段(20XX年11月14日)
选举阶段是“两推一选”的关键环节,分五步依次进行。
第一步,召开党员及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换届工作领导组,组织召开,宣布支部换届领导组、宣布支部换届工作方案,并表决通过,上届支部书记代表支部作工作报告。
第二步,党员推荐初步候选人。由领导组组织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等形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支部的初步候选人,参加推荐的党员要达到本村党员总数80%以上,(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作这样的规定,是为重和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利,使党内选举能够充分体现多数选举的意志。但从实际情况看,有的党员由于种种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到会参加选举。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智力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因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经报上级党组织统一,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初步候选人人数按得票多少确定,必须比所定职数至少多50%。
本支部初选候选人为5人。
第三步,群众推荐预备候选人。在党员推荐初步候选人的基础上推荐预备候选人。参加民主推荐的群众可以是全体村民代表(包括村民代表、村组非党代表、老干部代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驻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村单位代表、私营企业代表、教师代表等)、可以是户代表、可以是全体村民。实际参加民主推荐的群众人数,全体村民推荐的、应超过半数;以户代表推荐的,应超过三分之二;村民代表或群众代表推荐的,应达到五分之四。民主推荐可选择会议集中投票、流动票箱投票、座谈会推荐、谈话推荐、入户征求意见等方式。
党员不参加群众民主推荐。
根据群众推荐对得票过半数的,按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党支部成员预备候选人(原则上应多于所定职数的50%);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候选人人数时,不足名额,由换届选举领导组根据得票多少依次确定。
第四步,镇党委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镇党委要组织考察组(或派专人)对民主推荐的预备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通过考察,要对每个考察对象形成考察报告。然后根据考察情况和优化班子结构的需要,按照多于应选人数比例20%的比例,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
第五步,召开党员选举大会选举党支部班子成员召开党员大会,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无记名投票形式,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然后召开第一次支委会议,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并将结果报镇党委审批。
群众推荐不达半数的,原则上不应担任村。
(三)总结阶段(11月14日—11月15日)
1、材料归档,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和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等资料及时搜集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2、建章立制,村党支部制定好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三、切实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一)要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村党支部成立了由王志毅同志任组长,毛富昌、李建军同志任副组长,团武妇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换届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在镇党委换届工作指导组指导下,精心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按期完成。
(二)做好思想工作。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讲究方法,注意做细致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对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做认真负责的解释,做好候选人的情况介绍工作。
(三)严肃换届选举纪律。要加强对选举过程的监督,严肃选举纪律,及时掌握选举动态,采取组织措施防范,杜绝“暗箱操作”拉票票等现象发生。对通过正当行为和非组织活动影响正常选举的要旗帜鲜明地进行批评教育,对破坏选举,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情节恶劣的要追究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