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是属于带薪休假的吗
春节是指汉字文化圈传统上的农历新年,俗称“年节”,传统名称为新年、大年、新岁,但口头上又称度岁、庆新岁、过年。那春节公司放假是不是属于带薪休假的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春节是属于带薪休假的吗,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春节是否属于带薪休假
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2月2日调休,放假7日。
其中,1月28日(初一)、1月29日(初二)和1月30日(初三)这3天为法定假期。2月3日(星期五)、2月4(星期六)日照常上班。
2017年春节假期是从1月27日到2月2日,一共七天,调休四天,但是这七天内都是国家的法定节假日,这七天都是我国的带薪假期,假期受到国家保护。任何私人及单位都不能改变假期时间。
春节加班的工资计算方法
法定节假日(1月28日至30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1月27日、1月31日、2月1至2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也就是说,初一、初二和初三加班,企业应当支付三倍的加班费,在调休的除夕、初四、初五、初六加班可以调休,也可以支付双倍工资。
加班工资的具体算法是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法定月计薪天数(21.75天)。
春节放假法定假期时间为初一至初三,因此除夕加班且不能安排调休的员工,只能领取到两倍加班工资。而初一至初三加班的,才能拿到三倍加班工资。随后3天假期加班,仍是以调休为先,不能调休才按两倍计发加班工资。
所以:春节的法定假日初一至初三共有3天。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这三天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除夕和初四至初六的4天,如果安排加班的话,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按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
春节加班未得到相应报酬如何维权
如果春节期间连续7天加班,属于超时加班,违反劳动法规,不但员工有权拒绝,还可以举报。如果员工举报,单位将为此受到处罚。这是因为,《劳动法》第三十八条指出,“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无论员工是否同意,超过法定加班时间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如果单位违反该规定怎么办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此外,如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加班工资,或者用人单位在加班工资上“缺斤短两”,劳动者可通过三种途径维权:
一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咨询电话12333进行投诉。
二是因支付加班工资引发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及补偿等。
三是就近到省劳动保障维权中心设立的“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站”进行法律咨询和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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