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假休假规定有多久2018
自从国家生育政策调整以后,北京的时间也有了新的规定,2018年休产假的职工都是按照新规定天数进行休假。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北京产假的规定时间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北京产假的规定时间
(一)产假增至128天 陪产假增加了15天
如果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产假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晚育假=128天,产假时间其实并无变化。但亮点是,增加了配偶陪产假15天。
(二)晚婚晚育假取消
另外,草案删除多条涉及“晚婚晚育”的条款,其中,删除“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并删除“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的规定”,这意味着,未来北京家庭可自主选择生育两孩的时间,同时,“晚婚晚育”也将画上句号。
(三)独生子女奖励也将终止
至于生育独生子女的奖励问题,同样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针对“两孩”时期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未来拟不再享受奖励及优待。此外,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又再生育的也将不再享受奖励,此前已经享受奖励费不退还。
(四)能不能生三孩
再婚夫妻符合条件可生三孩,此前,针对“三孩”,新修订的《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并表示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根据《草案》,以下三种情况可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且没有违法生育行为,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最后一种为,夫妻合法生育的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北京产假工资的计算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北京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假工资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以最低的1786.55元计算,98天的产假工资为5836.06元(1786.55÷30×98)。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生育保险的话,那是由基金来支付你的工资的,具体标准为你所在的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生育保险的话,那就是单位来支付你的工资,具体标准为你本人产假前的工资标准。
1、建议产前的检查费用不要使用市民卡;
2、生育医疗费超过支付标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开支范围的,4000元(含)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支付,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给予补贴;4000元以上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3、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社保交纳基数支付,由社险办直接支付给公司,再由公司转付给员工。
法定产假的相关规定
1、正常分娩的,产假98天(含产前假15天);
2、7 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正常分娩对待;
3、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产假增加0.5个月;
4、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产假增加 0.5 个月;
6、妊娠不满 3 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假 1 个月;
7、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假 1.7 个月;
8、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