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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依法治市总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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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依法治市总结篇二

一、科学组织中期督导,有效推进“五五”普法

(一)认真部署。2008年是“五五”普法中期督导年。依法治市办以此为契机,认真部署各区、各单位把中期督导的过程作为全面回顾总结“五五”普法启动以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查找不足、研究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发展的过程,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统一思想,明确了目的意义,为中期督导有力、有序、有效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深入督导。在各区、各部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依法治市办会同政法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协社法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3个小组,于5月中旬组织对全市六个区进行“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抽查基层单位等方法,重点检查各区党政领导对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情况、普法内容的宣传普及情况、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制宣传教育阵(基)地建设情况、法制宣传队伍的建设情况、法制宣传机制载体的创新情况、法制宣传的档案资料整理情况以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等各项保障的落实情况,比较全面地了解我市“五五”普法启动以来各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通过这次的督导检查,从中发现了不少典型和亮点,也查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督导组与各区依法治区办针对问题认真研究了进一步深化“五五”普法的对策措施,也认真反思了依法治市办在工作指导上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的问题,实现了上下互动、整体推进的目标。

(三)清醒应对。2008年7月和9月,我市分别接受了省法宣办和全国普法办的督导检查。在听取汇报,查看展板、档案、图片资料以及实地考察后,省和国家两级检查组对我市“五五”普法工作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省检查组评价我市 “五五”普法工作基础扎实,亮点突出。全国普法办检查组充分肯定我市“五五”普法工作有力度、有保障、有办法、有效果,领导高度重视,工作到位、成效显著,同时在实践中创造出了一大批新模式、新方法,如“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学生带法回家”、“法制动漫教育”、“法制口袋书”等,收到良好效果。面对上级的充分肯定和鼓励,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正视问题、查找不足、巩固提高上,加大力度做好“五五”普法后期各项工作。

二、科学运作“法律六进”,扎实推进全社会学法用法

“法律六进”是我市2008年推进“五五”普法的重点工程。在抓好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全力推行示范点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取得良好的效果。我市的“法律六进”经验成为全省唯一被列为全国“法律六进”工作经验交流会的交流材料。

(一)认真探索示范特色。依法治市办加大对各示范单位的指导力度,组织机关干部与各示范点联系挂钩,深入全市23个“法律六进”示范单位,逐个研究分析,认真探索示范特色,指导示范单位总结特色经验,帮助示范单位解决示范创建中遇到的困难,为经济条件较差的基层单位提供经费保障,为各示范点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帮助。

(二)适时组织现场观摩。从5月至10月,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全市“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社区、进农村”、“法律进学校”四场现场会,组织各区、各类相关单位领导现场学习观摩示范单位工作经验。每场现场会均充分展示了示范单位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成果:既有详尽的现场介绍,又有良好的普法基础设施,还有图文并茂的成果展览和详实的资料汇编展示,对全市“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起到积极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三)分类推广典型经验。、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詹沧洲代表、市政府全程参加了所有现场会并在会上作动员部署的重要讲话,对全市如何全面推进“法律六进”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部署。为了进一步拓展四场现场会的成效,更好地宣传、推广我市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成功经验,形成全面推进“法律六进”的浓厚氛围,依法治市办专门编辑了《“法律六进”经验材料汇编》和《“法律六进”活动画册》,制作了介绍“法律六进”示范经验的专题音像片,发放到基层和有关单位。

三、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

(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一年来,我市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的宣传造势功能,大力宣传我市“五五”普法工作,尤其是“法律六进”活动成果,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在平面媒体方面,国家、省、市重要媒体都以专版形式,重点宣传厦门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法制日报》发表了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炳发的署名文章《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建设和谐法治厦门》,并专版介绍了我市及各区开展“五五”普法的亮点工作;《厦门日报》用2个专版专题介绍了我市“法律六进”各示范单位的学法用法工作经验;福建《法制今报》开辟了2个专版,对我市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系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详尽的宣传报道。立体媒体方面,与厦门电视台共同开设的“司法行政视点”栏目和与厦门广播电台共同开设的“法律伴你行”栏目,通过生动详实的报道以及以案释法、专家点评等形式,已经成为媒体开展常态性法制宣传教育的固定节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充分发挥普法网络宣传作用。进一步发挥“厦门普法网”、“厦门律师网”、“厦门司法行政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作用,不断对网站进行改版升级,科学分类、丰富内容,为市民利用网络学法提供便利。针对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客观实际,依法治市办在“厦门普法网”上定期上传法制讲座的视频资料,方便各单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随时上网收看。

(三)充分发挥教育基地宣传作用。教育基地是我市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有效尝试,也是“五五”普法的重点工作。在07年建设竹坝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的基础上,08年依法治市办投入资金,为基地扩建宣传栏、添置设备、改善展厅条件, 竹坝学校为基地配备了义务讲解员,利用寒暑假、双休日为参观者做讲解,使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的辐射教育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在此基础上,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团、湖里区司法局经多次深入调研,于进城务工人员较为聚集的湖里区高殿社区兴建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基地展厅通过大量图文并茂的宣传栏板,向进城务工人员宣传与他们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使他们对在厦工作、生活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湖里区司法局还以基地为平台,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该基地于12月6日正式开馆投入使用以来,受到广大务工人员的欢迎,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充分发挥各类活动宣传作用。一年来,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系列宣传活动,我市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和谐社会、妇女权益保障等专题宣传活动。一是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在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等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并组织重点执法部门在闹市区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活动;二是配合政法委综治办、宣传部的“综治宣传月”和“三下乡”活动,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组织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三是与市妇联、市综治办联合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专题系列宣传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普法读书活动的实施意见》,举办全市《福建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骨干培训班以及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促使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妇女儿童权益;四是开展“法制影视、法制日报、法制图书进农村”活动。依法治市办会同市电影公司在岛外四个区农村开展“法制影视进农村”活动,共放映50场法制电影,现场还组织了法律知识竞答、播放法制短片和法律常识幻灯片等活动,寓教于乐,受到村民的欢迎。市、区两级司法局继续为全市每个行政村订阅《法制日报》,为农村建立“法律图书角”普法阵地提供资料,为农村干部群众学法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五是举办了法制书法作品征集活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书法家协会联合举办了“厦门市首届法制书法作品征集活动”,共收到我市社会各界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254人384幅作品, 经过专家评审,获奖作品在《厦门日报》专版刊登,并印制成册。这一活动丰富和繁荣我市法制书法创作,也开创了我市普法工作的新形式。

四、充分发挥特区优势,持续推进法治厦门建设

(一)围绕服务发展改善民生抓立法。市人大会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认真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立法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紧密围绕提出的“四个解除”和“四个加强”,关注民生,着眼于社会保障性住房规范化管理工作需要,着眼于对台形势发展需要,着眼于解除交通难工作需要,着眼于风景旅游区建设与保护需要,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在立法过程中积极创新立法思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组建立法工作代表活动小组,由来自各领域的代表组成,保证了代表小组对立法工作关注的广泛性,以及在提高立法质量上有更多角度的思维模式和更广泛的智慧交融,进一步提高代表参与立法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扩大民主立法的渠道,提高立法质量。

市政府全年提请市人大会审议法规草案4项,制定和修订政府规章5项,圆满完成立法工作任务。在立法工作中,不断改进立法方式,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一是积极开展立法课题研究,委托厦门大学法学院开展立法课题调研,加强立法论证工作,提高立法科学性;二是加强立法审查环节的论证力度,聘请15位立法顾问,发挥立法顾问的专业特长;三是不断增强立法民主性和透明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注重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所有规章草案一律在《厦门日报》和网上登载,公开征求意见,适时召开立法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扩大立法的参与度;四是尝试开展立法后评估,开展立法实施情况民意调查,注重提高立法效果。

(二)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抓规范执法。一是积极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范围工作方案的通知》,召开了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座谈会,对全市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二是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督。市政府开展了对《厦门市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和《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并重视检查后的落实整改工作,保证检查建议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改进执法证件管理,对全市到期的行政执法证件注册考试实施抽考制度,考试未通过者不予注册,避免了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证件后产生一劳永逸的思想,不断提高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力度,市政府下发了《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制定程序等做了明确规定,在全省率先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对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实行前置法律审查,明确规定未经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擅自发布的无效,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不断得到完善;五是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开通了网上申请行政复议,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有效地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三)围绕完善市场经济秩序抓整规。一年来,我市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商业欺诈、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假保护农资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等工作重点,结合厦门实际,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各项工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6002人次,出动车辆30316次,查处市场298个、查处单位73672家,查处案件总数3273件,涉案金额125106.56万元,其中,立案2164件,结案1911件,结案案值16619.69万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围绕公平正义抓司法机关规范化建设。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平安创建为目标,以审判活动为依托,积极参与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4585件,办结51138件,分别比上年增加了15550件和13733件,同比上升41.8%和36.71%,审限内结案率100%。收结案均创历史最高水平。认真贯彻实施《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进一步探索和改进法院诉讼管理机制,健全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制度,探索诉前先行调解制度,研究制定诉讼调解、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民间调解组织和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加强非诉讼解决方式与诉讼方式之间的合理分工与衔接。

全市检察机关结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主线,认真落实各项检察改革措施,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应对律师法修改对检察公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公诉检察官执法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公诉工作机制改革。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对律师法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出台规定规范律师阅卷接待工作,加强对公诉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证据开示单向性和不对等性研究;举办全市公诉干警审查实务培训班,着力解决审查起诉实务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公诉职责,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公诉环节的落实。

市人大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开展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督促司法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不断改进工作,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

2009年是我市“五五”普法工作的关键一年和“法律六进”活动推进年。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要在2008年“五五”普法中期督导和“法律六进”经验交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扎实推进,确保完成“五五”普法规划所确立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建设“法治厦门”,实现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2017依法治市总结篇三

一、领导思想高度重视,不断推动民宗工作发展

4月27日,南京市人大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市民宗局局长李兰做了《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汇报了近几年来在创新和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推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以及当前宗教事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下步改进措施。此次市人大会审议全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是近四年来第二次、也是本届人大第一次专题审议,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对全市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对于提高全市宗教工作水平、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6月1日,副许津荣、省政协副主席、统战王雪飞到南京市少数民族镇和浦口区江浦高级中学新疆班调研, 6月11日,书记黄莉新到秦淮区七家湾民族社区、六合区竹镇民族中学、永鸿巴布洛生态谷及金磁家园民族小区调研民族工作,在肯定现有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明确提出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江苏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尽快筹备并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拿出具体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大力解决好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多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进一步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制意识

一方面是针对民宗工作干部。为大力提升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向法治化轨道迈进,6月9日至6月11日,市民宗局在党校专门举办了为期3天的全市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参加此次培训班的有市、区民宗局干部和街道乡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共计140人,占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总数的68%。我局还通过“每月一讲”活动的开展,重点提高局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先后有8名民宗干部就全面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实施计划解读、大型露天宗教造像问题、我市网络佛教现状的调查与思考等课题开展学习交流,促进了机关干部之间相互学习交流,提高了干部队伍依法管理民宗事务的思想意识和工作水平。另一方面是针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通过开展“教风年”、“政策法规学习月”、律师辅导讲座、送法进宗教场所、政策法规咨询、座谈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扎实搞好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讨论交流,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将民主办教置于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去谋划,培育法治文化、强化法治意识,尊重法律、信仰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各宗教依照法律规章搞好自我管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此外,各区也积极推进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机关、进团体、进场所、进社区,利用宣传标语、展板板报、图片展览等形式,通过举办政策法规讲座、反邪教知识宣传、场所消防演练、档案管理交流、广场普法咨询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整个活动期间,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共举办各类、各层次培训班20多次,参加人员2万余人次,发放学习书籍、宣传材料、期刊杂志10000多份,进一步增进了广大信教群众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了解,提高了他们依法进行宗教活动的意识。

三、加大依法管理力度,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省、市相关意见,市民宗局专门制定下发了《全面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实施计划》,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规范有序、民族宗教界法制意识明显强化、民族宗教领域始终保持和谐稳定”等4项工作目标,“大力推进政府职能法治化、大力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大力推进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大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大力提升民宗队伍法治素养、大力推进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等8项具体任务,以及“形势分析、法制学习、法制培训、法制宣传、督查检查、案卷评查、调研交流、总结讲评、信息报送”等9项制度。在宗教团体建设方面,根据国宗局和省宗教局的要求,专门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方案》,要求各宗教团体在前两年创建活动基础上,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系统梳理查找教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重点,落实措施,并以适当方式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公布,自觉接受社会与群众的监督,提高了宗教团体的自建能力。6月份,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指导南京__青年会、女青年会按照规定完成了换届。3月19日,栖霞寺被省档案局授予“五星档案工作”,为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档案规范化管理将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宗教界档案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同时,扎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财务管理、消防安全,并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等成果的基础上,落实了市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宗教教职人员年度体检制度,受到一致好评。根据市“12345”政务热线工作系统和考核办法全面改版的实际情况,深入推进局机关的“12345”政务热线建设,完成了本单位的五类诉求分类和办理人员组织构架,并且对全局的办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确保我局顺利完成“12345”政务热线工作。

四、开展行政执法梳理,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完成了市民宗局权力清单(共计42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24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其他行为14项)的梳理,经、市政府批准,并在局网站对外进行公布,并对各区民宗局的行政权力梳理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指导。二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征求中央设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意见的函》文件精神,市民宗局根据前期行政权力事项清理的基础上,完成了中央设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工作。三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许可的项目、条件、标准、程序,认真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许可1项。在开展行政许可具体业务过程中,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各区民宗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做到不违规许可,不乱许可。四是组织力量编印下发了《南京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实用手册》,该手册年初被列入《南京会2015工作要点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分南京市民宗局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和行政处罚办理流程等三部分内容,明确了民族宗教工作所有行政事项的法律依据及卷宗样式,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具有指导意义。五是为提高局机关干部行政执法能力,5月27日,组织6名机关干部全过程观摩了市城管夜间联合执法行动,增强了坚持依法行政的感性认识,学习了综合执法的组织程序,加深了执法流程的理解,提高了执法过程中的应急处突能力。六是注重发挥民族宗教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市、区民宗部门联合工商、商务、食药监、公安以及安监、消防、610办等部门开展清真食品联合执法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综合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了警告、限期改正等行政处罚,同时做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指导和监督工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当前,我们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民族宗教事务有关法律法规正处在加快健全和完善时期,当前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不少问题,都是由于上位法规范不明确或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各级宗教事务部门都在摸索中。二是宗教事务部门法制基础还比较薄弱,在法制宣传、依法管理、矛盾调解等方面的人员、资金、渠道、手段都有待进一步提高改善。三是宗教领域情况复杂,群众性强,涉及政治和社会稳定大局,目前工作对象的法制意识仍比较薄弱。

下半年,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民族宗教领域的法治建设。

1、继续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人员依法管理方面的学习培训,加强事中事后的管理,规范依法行政台账,提高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护条例》的宣传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大力解决好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巩固我市平等、团结、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认真开展好《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进行广泛宣传,把握工作要求,熟悉工作流程,营造学法规、守法规、用法规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民族宗教界的知法守法意识,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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