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依法治县工作总结
法治国家是税收法治的政治基础,市场经济是税收法治的经济基础。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依法治县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篇一
一、努力营造学法守法氛围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制定加强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会议、人大会、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定期会前学法、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制度,各级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4次法制专题集中学习。建立在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考试及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建立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办、政府办、组织部、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年12月)
(二)开展全民学法守法活动。确立普法教育在依法治县中的基础作用,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善于依法维权。把法制教育列入党校和各类学校教育课程。中、小学校100%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编制印发与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通俗法律读物,在每个村(社区)设立法制宣传栏,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闻网上设立法治**专栏,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辟常态性普法节目,组建法制宣传队深入基层开展寓教于戏、寓教于趣、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观、教堂)、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宣传部、党校、教育局;完成时限:**年12月)
二、着力推进党委依法执政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各级党委决策程序,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核机制,把经过法律咨询、有法律依据、完成合法性审核作为党委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的必经程序。(牵头单位:办;责任单位:政府办、司法局、法制办;完成时限:**年6月)
(四)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增强各级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依法办事。注重选拔任用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优秀干部,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向国家机关推荐干部。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牵头单位:办;责任单位:纪委、组织部、监察局、审计局;完成时限:**年12月)
(五)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在办公室设立政策法规工作机构,各部门要成立或明确承担该项工作的股(室),规范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备工作,完成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办;责任单位:纪委、组织部、编办、法制办;完成时限:**年6月)
(六)完善和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和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党内重大事务。(牵头单位:纪委;责任单位:办、法制办;完成时限:**年12月)
三、强力推动政府依法行政
(七)建立完善政府依法决策制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决策范围、权限,健全决策机制,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 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未经评估或者评估未通过的,不予决策。建立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督和责任追究主体、程序和方式。(牵头单位:政府办;责任单位:法制办;完成时限:**年10月)
(八)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按要求分期分批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强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运行,推进和完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实现提速增效。(牵头单位: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审批部门;完成时限:**年12月)
(九)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系统建设。建立行政职权动态调整制度,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推动建立包含行政职权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的“一目录、一厅、二平台”运行系统,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牵头单位:政府办;责任单位:法制办、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年10月)
(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培训考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整合执法主体,开展相对集中执法权工作,推进综合执法,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细化量化基层部门行政执法裁量标准,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平。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行政执法主体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加强执法程序建设,细化执法流程,保障程序公正。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职权核准公告等制度。(牵头单位:法制办;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年12月)
四、全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十一)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全面深化审务、检务、警
务、司法行政公开,支持法院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支持检察院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制度建设。建立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司法局局长“四长”集中接待日制度。(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完成时限:**年12月)
(十二)集中清理化解积案。统一建立积案台账,严格依法执行案件时限规定,逐案落实责任单位,限期办结。加大县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快建设“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强化执行征信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质效。(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完成时限:20l4年10月)
(十三)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政法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建设,落实司法工作规则,统一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行办案同步录音录像。完善办案责任制,依法加强对司法行为的监督。(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完成时限:**年12月)
(十四)开展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适时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执行的比例。(牵头单位:法院、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完成时限:**年12月)
(十五)切实践行司法为民。推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和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等窗口建设。加大对困难 群众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建立完善实名举报答复和举报人、证人保护制度。(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司法局;完成时限:**年12月)
五、深入推进社会治理
(十六)依法治理信访秩序。建立网上受理信访的平台和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报请依法终结制度。对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涉法涉诉、国有企业改制、企业军转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水库移民、非法集资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等方式集中攻坚化解。对缠访闹访、越级非访、以访牟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牵头单位:群工部;责任单位:公安局、大调解协调中心、县级有关部门及乡镇;完成时限:**年6月)
(十七)依法整治重点区域社会治安。对治安问题突出地点、场所开展综合整治行动,特别是对学校、医院、车站、市场等部位加大管控力度,依法治理“两抢两盗一诈骗”、金融欺诈、“黄赌毒”和“学闹”、“医闹”等突出问题,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提高治理管控能力。(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县级有关部门及乡镇;完成时限:**年6月)
(十八)启动城区网格化管理建设。坚持源头治理,以信息化支撑、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启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组建起县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中心、乡镇网格管理分中心、社区网格管理工作站和网格点“四级”管理体系,在新政镇城区东门等8个社区和河西工业集中区试点。(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县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中心;完成时限:**年12月)
(十九)依法治理网络环境。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严格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积极稳妥推进网络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加快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开展涉网违法犯罪“破案会战”,确保国家信息和网络安全。(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公安局;完成时限:**年6月)
(二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以健全金融、纳税、合同履约、生效裁判执行、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牵头单位:政府办;责任单位:发改局、人行**县支行;完成时限:**年12月)
六、加强基层示范创建
(二十一)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启动法治示范乡镇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法治学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等示范创建活动,调动城乡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牵头单位: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纪委、司法局、法制办;完成时限:**年12月)
(二十二)切实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做好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县司法局向行政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力度。(牵头单位:司法局;完成时限:**年12月)
(二十三)广泛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健全规章制度,继续开展文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推动寺观教堂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牵头单位:统战部;责任单位:民宗局;完成时限:** 年12月)
七、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十四)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研究和解决依法治县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依法治县日常工作。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本地、本部门法治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责任,明确时限,确保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办;完成时限:**年4月)
(二十五)加强督促检查。成立依法治县督导组,重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公正司法的督导检查。县人大、政协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推动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7年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篇二
一、法制宣传教育方面
(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建立规划系统法律法规普法宣传队伍,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深入推进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引导房地产和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利用广播、网络、电子视频、专栏等传媒为载体,印刷宣传单、宣传手册,在城市、乡镇广泛宣传规划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规划局网上设立法制宣传专栏,主动解答群众对规划领域热点问题的咨询。
(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局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和局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进行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1次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培训、考试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建立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
二、依法执政方面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在作出重要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发挥好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
(四)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纪检监督。
(五)完善和落实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以外,党委的决策事务都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开。
三、依法行政方面
(六)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是继续开展局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把局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学法、用法、懂法,把局办公会议的决策真正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非行政许可,重点清理不利于民间资本进入的审批项目,并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二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优化、规范审批项目办理流程,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办理流程图、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实现在现有承诺办理时限基础上总体再提速20%。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实行并联审批。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清理“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真正做到“应进必进”。加强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考核、激励工作,使窗口成为培养群众满意公务员的基地。
(八)加强市场监督管理。重点围绕房地产市场,城市规划等方面,把握关键环节、突出管理重点,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强力管理。严格准入制度,凡资质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入平执业,特别是重点规划项目,必须逗硬落实规划。重点对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管。
(九)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包含行政职权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平台的“一目录、一大厅、两平台”运行系统,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
(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整合系统内执法力量,将规划系统内的行政执法职能集中到专门的规划监察执法机构,推进系统内综合执法,形成事前行政许可、事中动态管理、事后执法监管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运行机制。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行政执法主体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职权核准公告等制度。
(十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按照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察平台的要求,在认真清理行政处罚权力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办理时限、执法主体资格确认、证据固化、决定依据、自由裁量、处罚执行等方面的要求实施行政处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执法文书,提高工作效能,确保依法执法。在行政执法中必须按照《省规划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执行,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正。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十二)依法治理规划领域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信访维稳包案制,台帐管理制,严格规范信访程序,着力排查化解私房建设、影响采光、违法建设投诉等方面的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深入推进“诉调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十三)依法治理信访秩序。对缠访闹访、越级非访、以访牟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行动,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建立健全网上受理信访的平台和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实行信访与诉讼分离制度,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移交政法机关依法办理。(牵头股室:信访和群众工作股;责任(股室)单位:各机关股室、各规划管理站)。
五、基层法治规划示范创建方面
(十四)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创建省级法治示范县工作,继续开展法治示范单位(机关)、法治示范乡镇、诚信守法企业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调动规划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性,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落实方面
(十五)严格工作考评。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等方面,分别建立科学的法制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细则。加强对规划系统领导干部、股室(各规划管理站)负责人和公职人员在依法治县工作的考评,考评结果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十六)明确落实责任。成立县规划局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研究和解决依法治县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依法治县日常工作。各机关股室、各规划管理站按照分解责任,明确时限,确保工作落实。
(十七)落实问责制度。全面推行党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强化问责监督。由局纪委牵头实行责任追究。
2017年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篇三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一)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制定加强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方案。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纳入《20**年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至少进行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1次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建立健全党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定期会前学法制度,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考试及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建立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把法律知识专题学习纳入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干部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年12月)
(二)加强执法司法公职人员法治能力建设。以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等为主要内容,分层分级分类集中轮训执法司法公职人员。鼓励执法司法公职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实践锻炼,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组织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完成时限:20**年12月)
(三)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编制印发与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通俗法律读物。针对重点人群,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每个村(社区)设立法制宣传栏,在互联网设立法治**网页,在**电视台开设“以案说法”类栏目。充分利用普法讲师团巡回法制宣讲、法制副校长定期上法制课、百名法律工作者百堂法制讲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企一律师等有效载体,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引导群众自觉守法用法,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宣传部,完成时限:20**年12月)
二、严格依法执政
(四)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发挥好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完成时限:20**年6月)
(五)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增强各级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审计局,完成时限:20**年12月)
(六)完善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以外,党委的决策事务都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开。(牵头单位:县纪委,完成时限:20**年12月)
三、推进依法行政
(七)完善政府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完成时限:20**年10月)
(八)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市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强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运行。继续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推进和完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实现提速增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法制办,完成时限:20**年12月)
(九)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比选)、国有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交易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交易流程化管理。(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年10月)
(十)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系统建设。推行县、乡(镇)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使职权动态调整制度,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包含行政职权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的“一目录、一厅、二平台”运行系统,各工作部门行使行政权力要在该系统运行,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完成时限:20**年10月)
(十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整合执法主体,开展相对集中执法权工作,推进综合执法,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行政执法主体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职权核准公告等制度。(牵头单位:编办,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完成时限:20**年12月)
(十二)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最全规范、最优标准、最小自由裁量、最大公开和最严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正。(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编办,完成时限:20**年12月)
(十三)集中清理和处理积案。统一建立积案台账,严格依法执行案件时限规定,逐案落实责任单位,限期办结。加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实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征信平台的有效对接,建成“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推进执行征信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质效。(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年6月)
四、深化司法改革
(十四)深化司法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建成案件进展查询系统和庭审(听证)、执行同步录音系统,除依法不公开的以外,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公开;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执行的比例。(牵头单位:县法院,完成时限:20**年12月)
(十五)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按照省、市检察院部署,加强县检察院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优化板块设计,提高网站信息更新效率,实现当事人实时查询举报、控告、申诉的受理、流转和办案流程信息。(牵头单位:县检察院,完成时限:20**年12月)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六)依法治理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对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涉法涉诉、国有企业改制、企业军转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被辞退民办教师、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水库移民、非法集资、历史遗留问题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采取集中交办、挂牌督办等方式集中攻坚化解。深入推进“诉非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牵头单位: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12月)
(十七)依法治理重点区域矛盾纠纷。深入走访群众,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复杂地区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治理管控能力。(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
(十八)依法治理信访秩序。对缠访闹访、越级非访、越级集访、以访牟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行动,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建立网上受理信访平台和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牵头单位:群工局,责任单位:政法委、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年6月)
(十九)依法治理网络环境。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严格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积极稳妥地推进网络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加快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开展涉网违法犯罪“破案会战”及“打谣言、净网络”专项行动,确保国家信息和网络安全。(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年6月)
(二十)建立社会征信体系。以健全金融、纳税、合同履约、生效裁判执行、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人行**支行,完成时限:20**年12月)
六、开展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二十一)扎实开展基层依法治理。继续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示范创建活动,调动城乡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完成时限:20**年12月)
(二十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法治政府评估指标。(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完成时限:20**年12月)
(二十三)切实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小分队深入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在村(社区)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力度。(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完成时限:20**年12月)
(二十四)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治理,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促进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牵头单位:统战部,责任单位:县民宗局,完成时限:20**年12月)
七、狠抓依法治理工作落实
(二十五)严格工作考评。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分别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细则。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司法公职人员建立法治档案。(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组织部,完成时限:20**年12月)
(二十六)严格责任落实。成立**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研究和解决依法治县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本地本部门法治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责任,明确时限,确保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20**年4月)
(二十七)严格工作监督。建立依法治县监督体系。县、乡(镇)人大综合运用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等形式,监督依法治县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县、乡(镇)政府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县政协依照章程,组织委员开展专项视察和民主评议等活动,推动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会内司工委、县政协社工委,完成时限:20**年12月)
(二十八)严格责任追究。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中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强化问责监督,严格执行问责后免职人员重新任职条件和程序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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