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依法治市方案(2)
25、加强对人大及其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的监督。继续抓好对人大会任命的干部的述职评议,对他们依法行政、落实执法责任制、为民办实事、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监督。要不断总结和改进述职评议做法,评议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增强干部的公仆意识、国家意识和法制观念。要探索述职评议和人大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的途径,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26、加强对代表议案和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监督。市人大会要加强对本市国家机关办理代表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把代表议案落到实处。要加强对代表书面意见处理情况的督查,促进有关部门改进工作。对人大代表反馈不满意的书面意见处理结果,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重新处理并答复代表,暂无条件办理的,要向代表作出说明。
27、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市人大会要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通过信访渠道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倾听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发挥信访工作在人大会行使监督等职权中的作用。
28、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要督促有关部门按照依法治市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宣传,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教育实效,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文明水平。要督促各部门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责任制,及时组织学习培训,使各级干部和执法人员掌握新颁布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要把领导干部是否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实绩作为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标准,努力促进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
29、人大监督要同其他监督相结合。要探索人大监督与党的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方法和途径,逐步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会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时,可以设立并公布监督专线电话,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和检举,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举行会议时,可以选择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议题,邀请部分市民旁听会议。人大监督要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对违法行为特别是典型违法案例,要支持新闻单位予以曝光,并对查处和整改情况进行追踪报道。
三、认真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会的其他职权,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30、依法认真行使本市重大事项决定权。会要围绕的部署和本市中心工作,每年选择确定若干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会的议题,经过讨论作出决议或者决定。要积极探索形成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推进重大问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市人大会对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改革方案的讨论,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市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的意见。要研究制定市人大及其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使人大及其会行使决定权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31、依法选举、任免本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及其会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做好市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的选举任免工作。要不断完善选举任免的程序,增强人事任免工作的民主性和规范性,切实把能够担负起新世纪领导重任的优秀干部选举、任命为本市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为本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32、依法做好各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会要认真依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精心组织,做好本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指导区县做好区县及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要不断完善选举办法,切实保障选举人依法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权利,坚持差额选举制度,努力把政治素质好、具有管理地方国家事务能力的人士选为人大代表。
33、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在依法治市和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的重要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在工作中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更好地贯彻党的主张的重要保证。市人大会要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各项工作,认真贯彻代表法,按照代表法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期间要充分尊重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利,发挥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主体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经常听取人大代表对依法治市工作和会工作的意见。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会会议的制度,组织更多的代表参加立法、监督、执法检查、评议和调研等工作,把代表活动与人大会审议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受聘担任监督员、督察员的代表在人大监督工作中的整体作用。继续办好改革与市情讲座等活动。认真执行市人大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制度,逐步建立市人大代表联系选举单位等制度,进一步发挥人大“联系群众、反映民意、解决矛盾的主要民主渠道”的作用。
34、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会要进一步加强与区、县人大会的联系,加强人大工作的交流和研讨。要深入了解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民主建设和企业民主管理情况,开展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工会法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并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市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或者修订相关的实施办法。努力推进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和基层政权机关政务公开,督促纠正侵害公民权益和压制民主的行为,推动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行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
35、不断探索实践,认真总结经验,使人大依法行使各项职能规范化、制度化。市人大会要按照党中央和关于人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积极探索开拓,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完善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计划预算审查、人事任免、述职评议、评议“一府两院”工作、质询等程序和办法,使人大及其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6、加强人大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会组成人员要深入学习邓小平民主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五大精神,学宪法和法律,增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市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要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到知实情、讲实话、求实效。人大及其会举行会议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集思广益,集体行使职权,不断提高议事的质量和效率。要自觉地把人大会的工作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切实加强人大会机关的建设,更好地发挥会工作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
2017年依法治市方案篇二
一、突出重点,全面提高“法治”创建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定位、体现民生、理性推进的要求,适时召开会议对法制创建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落实《“法治”创建工作实施细则》,实现法治创建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法治创建长效机制。认真对照《全国法制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全面查找分析我局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大改进力度。年内将根据依法治市办公室的安排,开展推广“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典型的评选。
二、周密计划,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
按照全国、全省、市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建立健全检查验收工作体制机制,制定下发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充分发挥局普法领导小组作用,做好本单位“五五”普法检查验收。4至5月份督导各部门做好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自查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6月份迎接市对我局贯彻落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情况检查验收,7至9月做好迎接各级普法部门对我局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局将召开普法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汇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情况。认真总结讲演,全面做好我局“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总结及表彰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推进依法行政有新突破
一是扎实推进专项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围绕“法治”创建活动,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专项治理活动,切实搞好宣传和法律服务,为创建法治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是创新和丰富法律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制宣传的有效性。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局属各单位要联系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进一步灵活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普法宣传,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三是以普法为契机,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一要加大对农资、建材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和“3C”强制认证目录产品的查处;二是要以查处生产环节为突破口,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故意生产不合格产品行为;三是要加强执法与监督巡查工作的衔接,对监督检查严重不合格的企业实行挂牌警示,限期整改;四是要加强流通领域计量、标准、无证产品的查处。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假冒伪劣“黑名单”制度,对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等故意造假的企业和黑窝点,要列入“黑名单”,加大查处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四是突出重点,狠抓两个安全。要以宣传贯彻一法一条例为契机,在加大宣传的同时,加强对生产、经营特种设备、食品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帮助企业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两个安全监管到位,让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五是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达到“法治机关”创建标准。把法制教育纳入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内容。要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把法制教育融入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的全过程,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和效果作为检验机关工作人员法制教育成果的标准。今年将结合普法教育,在局机关和所属技术机构中组织两次全员普法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六是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按照省、市《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分解落实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细化考核标准和办法,切实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需赔偿的观念,将权限和责任挂钩,确保执法责任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年度普法任务的完成,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年度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照年度普法任务的内容,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突出普法工作重点,强化普法责任,定期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保证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深入宣传发动。在全局干部职工中,继续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教育,使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普法对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认识,坚定学法信心,增强学法的自觉性,形成良好的学法氛围。
三是狠抓普法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到对每一项普法工作都有局普法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有讲评。在宣传教育形式上,将采取派过去学、请进来教、组织收听法制讲座、观看法制展览、举办法制演讲和法律知识竞赛等内容,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并注重学习实效,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通过普法学习,切实提高法律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017年依法治市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
年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普法工作要点,立足卫生行业特色,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工作,有效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构建幸福宜居新区,创造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宣传为主体的法治宣传,切实推进“六五”普法
根据中央、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署,切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继续选拔、推荐普法骨干参加市、镇、村三级普法讲师团工作;积极开展“每月一法”为主题的普法宣教工作,根据国家法律颁布时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由卫生执法部门牵头制定具体普法计划,切实落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以“12.4”全国法制日系列宣传为主导、以宪法宣传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月”,以每季度第4周作为全市“法制宣传周”,以每月的第4天作为全市“法制宣传日”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时机,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教工作。
牵头部门:卫生局综合科、医政科,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
(二)完善工作体制,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不断完善“法治”工作体制,认真落实《市“十二五”法治规划》和“法治”《年度目标责任分解》、《考核实施细则》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卫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适时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会议,严格落实“法治机关”、“法治单位”等工作目标,严肃“法治”建设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研,把握新时期、新阶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有效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水平;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表彰的依据,推动“法治”创先争优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卫生局综合科、医政科、医改办,卫生监督所
(三)扣紧卫生行业特点,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卫生工作直接关系人民健康,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根本的利益问题之一,扣紧卫生行业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年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把“法律六进”工作落到惠民实处。
1、抓好卫生队伍学法用法工作,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
进一步完善机关单位集中政治学习、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模范带头作用;强化干部职工和新入职人员岗位学法和岗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卫生特色年度普法考试,并将考试情况向全系统及上级有关部门通报。通过考训结合的方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把握立法内容,领会立法精神,提升法制素养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
牵头部门:卫生局综合科、政工科
2、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
突出卫生行业特色,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普法宣教工作,着力加园周边公共卫生环境治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应急演练、学生健康查体等工作广泛开辟第二课堂,开展丰富多彩、集约有效的普法宣教活动,努力培养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自觉遵法守法的良好习惯。
牵头部门:卫生局医改办、卫生监督所
3、抓好行政管理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
深入开展卫生执法“蓝盾行动”,依托卫生行政执法、诚信经商宣传月等契机采取督导与宣教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行政管理对象宣传并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举办企业经营风险防范和职工权益保护法律知识讲座,增强企业和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意识。
牵头部门:卫生监督所
4、抓好普法网格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
认真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普法责任制,遵循单位普法“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承担社会公益普法责任,在医院、防保所、疾病控制中心等窗口单位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通过公告公示牌、宣传栏、法律信息卡、便民信息屏以及举办开放日、法制宣传月等形式,积极对内对外宣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
牵头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
5、抓好普法骨干宣讲工作,积极参与“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
加强普法骨干培训工作,优化普法教材,落实年《说法》工作任务;继续开放卫生QQ论坛、卫生局信箱等网络平台,为广大市民提供卫生法律咨询服务,促进“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
牵头部门:卫生局综合科、卫生监督所
三、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扩大卫生普法阵地,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继续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四大主流媒体的作用,办好各类卫生法制专栏(板、题),完善卫生普法宣传材料,在原有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年卫生工作要点和普法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改革五项重点工作、医疗安全、职业病防治、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制宣传;深入开展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政策宣传;深入开展“居民健康教育月”、卫生应急演练等大型宣传活动,鼓励市民广泛参与,扩大卫生普法阵地,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部门:卫生局综合科、医改办,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
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强化互动协作,注重普法与依法治理实效,严格落实年度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目标,积极创新卫生工作社会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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