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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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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篇二

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指导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形成全社会崇尚法治、学习宪法法律、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的浓厚氛围。切实加强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组织策划,大力宣传推广,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组织开展百家网站学习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4.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推动各地各部门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机制,确保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任职法律考试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等制度贯彻落实。

5.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推动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命名活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三、完成好中央确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改革任务

6.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级国家机关把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中,在做好本系统普法的同时,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加强“谁执法谁普法”经验交流,组织开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选编,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数据库。

7.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研究制定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的意见。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和规范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等特色鲜明的依法治理活动。推进法治创建指标体系和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建设。组织开展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和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先进单位评选。

四、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

8.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把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推进建立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9.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认真落实中宣部、国家网信办、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普法办等五部门印发的《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围绕国家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社会热点等,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运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进行法律解读和舆论引导。

10.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利用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开展新媒体普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及获奖作品展览(播、映),开展第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更好地运用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11.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七五”普法落实情况专题调研,找准问题,围绕增强工作实效,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路径。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需求,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力度,努力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12.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基础工作。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队伍建设,举办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分管厅(局)长培训班,建好用好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普法资源建设,整合全国普法信息和工作资料,丰富普法信息产品数据库,进一步推进普法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建立全国“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充分发挥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的作用。

13.加强对外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国家外交战略,积极利用各种外交平台和主流外宣媒体,依托中国普法网英文网等,及时对外宣介我法治建设新进展新成效,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查考核,着力增强普法依法治理的实效性、方式方法的创新性,推动“七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篇三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推动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2.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结合“两学一做”,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积极参加全国普法办组织的百家网站学习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抓好农村普法载体和阵地建设,加强农村“两委”成员法治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好村“两委”成员学法活动,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4.继续开展“法律大篷车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加大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5. 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协调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工商联等部门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强化企业管理层普法教育。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与企业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

二、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6.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动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建立菏泽市公务员学法考法平台系统,力争县(区)普遍建立网上考法系统。

7.不断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命名活动的评选、申报工作。与教育部门联合制定《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合市关工委完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开展灵活多样、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三、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8. 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先进典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把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推进建立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与宣传部联合推出具有菏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典型做法。

9.推进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等“法德融合”阵地建设。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等体验式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元素,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四、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0.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实施互联网+法治文化传播平台拓展工程,继续办好菏泽市普法微信、普法微博,加强市、县(区)普法“头条号”“一点号”等普法网络矩阵集群建设,力争市、县(区)各打造1-2个媒体公益普法品牌栏目。

11.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做好第三批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命名活动的评选上报工作。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宣传街道。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利用公交车显示屏、过街天桥显示屏、公交站牌宣传栏、气象大屏幕等平台播放普法公益宣传片和普法公益广告。

12.落实法治文化惠民。设计、编印民生法律知识书籍和普法年历,开展万册法律图书进乡村活动,进一步活跃群众法治文化生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

五、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进程

13.启动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按照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的意见,以创建法治城市为主要载体,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等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积极争取全国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命名表彰。

14.组织开展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第三批全省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和第七批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15.指导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村居(社区)不断完善团体章程、村规民约,提高依法服务管理能力。推动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16.推进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网络毒品、金融诈骗、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校园欺凌等重点领域、热点问题整治,开展好法治扶贫活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7.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活动。

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制度和队伍建设

18.结合菏泽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推动完善“法治宣传实际效果”考核细则,搞好量化评比、结果运用和责任落实。

19. 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适时出台《菏泽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建立起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20.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抓好中宣部、国家网信办、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普法办等五部门印发的《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以及省《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贯彻落实,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联合市电视台、菏泽日报社、大众网驻菏泽站等新闻媒体围绕国家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要法治宣传日、社会热点等,紧扣时间节点进行公益普法宣传。

21.强化阵地保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打造一批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的特色法治宣传阵地。

22.成立普法讲师团。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省普法讲师团建设的意见,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调整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讲师团成员结合工作性质进行课题研究,努力满足各行各业法律需求。

23、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整合热心法治宣传工作的机关人员、在校学生、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学校教师、大学生村干部等人员,强化和充实普法志愿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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