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工退休养老金调整
国家已经连续几年对于企业高工实行倾斜政策,特殊调整,并且已经逐步减小和事业单位的差距,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介绍高工退休养老金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高工退休养老金
养老金调整的时候,各地统一取消了关于对高级职称的倾斜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当时表示,向高级职称倾斜的政策已经获得了预期目的,至此短期内不会再出现对高级职称的倾斜了。
高工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企业退休高工指在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前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资格,且被用人单位聘用到相应高级专业技术(高级技师)职务岗位上的人员。
二、按照2006-2013年企业退休高工基本养老金累计增发额度设置最高增发限额(以下简称增发限额),正高级、副高级(含高级技师,下同)专业技术人员增发限额分别为每人每月1500元、1150元。从2014年开始,每年自7月1日起对6月30日前已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以下标准增发基本养老金:
(一)本人累计增发额低于增发限额且差额超过每人每月300元、230元的,分别按每人每月300元、230元的标准增发;
(二)本人累计增发额低于增发限额且差额不满每人每月300元、230元的,按差额增发;
(三)本人累计增发额已达到增发限额的,不再继续增发。
三、企业退休高工增发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四、办理程序
每年自7月1日起,符合申报条件的退休企业高工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和原单位的聘书及相关材料报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核,经审查符合增发资格条件的,给予增发高工基本养老金。
高工退休养老金的含义
1993年国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取消了企业干部编制,劳办发【1993】78号文剥去了他们“国家干部”身份,全部按照一般工人待遇处理。由于当初对他们社会保障待遇定位不合理,在企业转制中没有很好地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致使退休高工(包括高学历中级职称工程师)的待遇普遍偏低。
国资发分配(2011)63号《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出台,将资质、贡献比厂办幼儿园“阿姨”、职教老师更具条件与机关事业接轨的七十多万企业退休高级工程师群体排斥在外,他们绝望。“不要攀比”这是当时社保官员对他们的无情答复。
高工退休养老金调整
上一篇:儋州退休金如何调整
下一篇: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