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保护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未成年在家庭中还是受到保护的,今天学习啦小编为你们介绍未成年人家庭保护法的内容,欢迎阅读。
未成年人家庭保护法具体内容
1、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3、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4、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5、 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6、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殴打,虐待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家庭保护是人的社会化的必要途径
生存和发展是人生在世必然面临的两大基本问题。人类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其生存和发展不是靠遗传基因、靠本能被动地适应环境,而是在社会生活中通过社会来获得。因此,从降生时无知无识的生物个体成长为一个社会成员,必须依靠他人、群体和社会为其提供必需的生存条件,培养其适应社会生活并能够立足社会、投入社会生活的能力。“社会通过各种教育方式,使自然人逐渐学习社会知识、技能与规范,从而形成自觉遵守与维护社会秩序和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取得社会人的资格,这一教化过程即社会化。”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无论是从自然意义还是从社会意义上,都要经历一个需要依赖他人的成长期,即未成年期,这是任何人在一生中都不可能省略或跳越的阶段。
就自然属性而言,动物出生后可以凭借遗传和本能获得生存能力,适应自然环境。许多低级动物的幼仔在很小的时候就可以脱离父母独立生活,它们无需长者指导,并非一定依靠群体生活,可以自己觅食、自行寻找栖息的场所,它们有能力遵循自然选择规律和“丛林法则”在自然界中生存。而人类则不具有这种本能。正如美国学者伊恩·罗伯逊在谈到人的社会化时的这样一段描述:“在其他物种中,幼仔在出生或被孵化出来以后一般很快就能照料自己了。而人类的婴孩却完全无能为力,在出生之后的好几年内都需要不断有人对他加以照顾和保护。这一依赖期无论从绝对时间来看,还是从相对时间来看,都比其他动物长得多。”就是说,受与生俱来的生理条件限制,人在出生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生活不能独立。人的这种本质特征决定了必须由家庭中的长者为其提供赖以生存的环境,对其进行照料、抚养和保护,否则生命的存活便不可能。
监护过程中监护人的职责
1、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监护人对未成的人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长,并在德、质、体方面全面发展。
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婚姻法》第十五条。
2、监护人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法律依据:《教育法》第十八条;《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
3、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等行为。
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
4、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使未成的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5、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法律依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
6、监护人在未成年人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八条。
7、监护人与未成年人间的关系,不因其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于 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仍有监护权。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五条;《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家庭保护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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