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普法宣传月总结
进一步宣传普及草原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草原、依法保护草原的社会氛围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草原普法宣传月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草原普法宣传月总结篇1
按照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要求,今年4月以来,我省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理机构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积极开展以“依法保护草原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将有关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我站立即制定了工作方案,对开展好普法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并在召开的全省草原执法骨干培训会上,对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作了具体安排。甘孜、阿坝、凉山州也分别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对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
二、主题突出,内容丰富
“依法保护草原建设生态文明”是今年普法宣传月活动主题。我省各级草原监理机构组织力量认真宣传《草原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草原防火条例》等法规、规章。同时,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草原确权承包、草原禁牧休牧、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等进行了宣传,努力营造依法保护草原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形式多样,宣传深入
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我省各级草原监理机构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各种媒体宣传。阿坝州农业畜牧局联合州中级人民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州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通过发送手机宣传短信、在州广播电视台持续15天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努力营造各部门齐抓共管草原保护建设和监督管理的局面。甘孜州草原监理站和雅江、德格、稻城、丹巴、甘孜等县利用电视进行宣传,新龙、稻城县制作光碟、录音带进行播放宣传。凉山州普格、喜德、金阳等县将《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草原司法解释等在新闻栏目时段进行滚动式播放,持续时间达20天。活动月期间,共发送手机短信60余万条,在广播电视台播放宣传标语320余条。二是开展法律咨询。各级草原监理机构深入集镇、乡村、牧户和草场,设立咨询点,进行草原法律法规现场讲解和咨询。甘孜州选择在人员集中的城镇广场设立草原普法宣传点,设置展台、展板、咨询台,向农牧民及城镇居民、干部职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解答和咨询服务。阿坝州通过发放挂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在城乡结合部开展了草原法律宣讲、咨询活动,并组织宣传人员和流动宣传车深入重要牧业乡镇对乡(镇)村干部和广大农牧民进行宣传和咨询。活动月期间,共悬挂横幅147幅,张贴标语3038张,现场接待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三是编印宣传资料送法下乡。甘孜、阿坝、凉山州草原监理站和有关县农牧局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编印藏文、彝文等草原普法宣传资料,深入街道集市、重要放牧场、农牧民家中和寺庙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共发放宣传挂图、资料、手册共计23000余份。四是宣传车上路宣传。各地利用地方集市、庙会、赶场的时机,深入重要牧业乡(镇)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资料,用藏语、彝语等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广播宣传。活动期间,共出动宣传车132辆次。五是积极做好执法巡查。若尔盖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组成工作组,对一公司在若尔盖县唐克镇白河牧场涉嫌非法开垦草原种植玛卡的行为进行了调查,目前正在收集证据完善相关手续,依法进行处理。甘孜州草原监理站和康定县草原监理站组成联合工作组,到康定县捧塔乡两河口村就“金宝路”公路建设征占用草原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草原普法宣传,广大基层干部和农牧民群众依法保护、建设草原的法制观念和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增强。通过与农牧民的密切接触,草原监理人员切实感受到农牧民依法保护草原、切实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观念正在逐步树立,也感受到他们对如何在生产实际中正确运用草原法律法规,维护合法利益的迫切需要。但同时,我们也深切感受到当前草原普法宣传工作仍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
一是普法宣传力量依然薄弱。目前,我省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尚不健全,监理人员尤其是专职监理人员少,给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困难。二是宣传难度依然大。牧区是草原普法宣传的重要地区,但由于道路不畅,交通不便,加之人员居住分散,语言沟通不便等问题,导致牧区开展草原普法的难度依然很大。三是农区草原普法宣传力度小。我省农区普遍存在草山草坡保护意识不强、普法氛围不浓等问题,今年仅有少数农区县开展了草原普法宣传活动。
草原普法宣传月总结篇2
按照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统一部署,我局在全区深入开展了以“保护草原、从我做起”为主题的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周密安排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为确保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及时转发了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安排好宣传计划,制定好宣传活动方案。同时要求各盟市草原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立足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把草原普法宣传与树立草原监理形象,与打击草原违法行为结合起来,抓实效、抓落实,努力将草原法律法规送到全区的每一个角落,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到广大群众心里。
二、主题突出、形式创新、内容丰富
全区各级草原监理机构围绕宣传主题在创新宣传活动形式上狠下功夫,努力开创新的宣传渠道。
首先,利用移动通信、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传递快、覆盖面广的优势,及时向公众发布宣传月活动的主题、宣传形式等,努力赢得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支持。在此基础上,结合草原补奖政策以及春季防火和休禁牧两大任务,全区各地举办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4月15日,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在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联合举办了以“保护草原,从我做起”为主题的草原普法宣传现场活动。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副主任徐百志、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翟琇、包头市农牧业局和达茂旗有关领导出席了活动。
4月1日,锡林郭勒盟防火指挥部会同锡盟军分区、武警锡盟森警支队、盟林业防火办、森林公安、锡林浩特市防火指挥部、武警锡林浩特市森警中队联合举办了草原森林防火暨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主办单位干部职工、武警森林部队官兵和农牧民代表1000多人参加了宣传活动,锡盟军分区出动了60多人的威风锣鼓队进行了表演。
4月27日,由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主办、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承办的以“保护草原,从我做起”为主题的草原普法宣传现场活动在新巴尔虎左旗甘珠尔广场隆重举行。来自市、旗两级领导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旗公安边防、旗法院检察院、旗直机关、相关企业代表、牧民代表、草原管护员代表等人员3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市、旗多家媒体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
除了利用新闻媒体外,各地草原监理部门还深入集市、乡镇以及厂矿企业,采取固定宣传和流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固定宣传:在城市、乡镇的主要街道设立法律知识咨询台,积极为农牧民和工矿企业解疑释惑;设立草原法律法规展板、悬挂条幅标语;播放草原法律法规录音和影像图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流动宣传:由宣传车组成宣传车队沿主要街道宣传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送法进村入户、进工矿企业。
在宣传月活动中,各级草原监理人员集思广义,创新思路和宣传方式,积极开辟新的宣传途径,努力使宣传月活动取得最佳的效果。第一,力求宣传讲解形式多样。在着重宣传草原补奖政策和草原法律法规的同时,也加大宣传各地依法打击破坏草原的违法案件、保护草原资源和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的的成绩和经验。第二,力求宣传材料通俗易懂。在宣传材料的编印方面,力求新颖、通俗、易懂,将宣传材料编印成蒙汉对照的文字材料、画册、挂历、彩条等,尽最大努力使宣传材料贴近群众,易于理解,更为直观。第三,力求宣传覆盖面上广。借助新闻媒体宣传覆盖面广的优势,在电视台、电台黄金时段插播宣传以“草原保护”和“草原防火”等为重点的宣传内容;在报刊杂志上登载惠农惠牧政策解读及相关草原法律法规等内容。
三、联系实际、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在开展宣传活动的同时,我们并没有把宣传作为独立的工作,而是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工作同步运筹,结合进行,深入苏木(乡镇)、嘎查(村屯),通过开展执法巡查,集中力量查处草原违法案件,并及时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曝光,进一步提高草原违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做到以宣传带动执法,以执法促进宣传。
4月份,鄂尔多斯市在草原执法专项活动中,共查处各类草原违法案件57起。其中,开垦草原案件13起,违反禁休牧案件43起,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案件1起。
巴彦淖尔市通过开展执法巡查,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草原违法案件,共查处各类破坏案8起 ,处理草原纠纷30起。
宣传月期间,全区共出动宣传车2500多台次,人员1500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和普法小册子70万余份,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400余次、通过移动通信发送手机短信30万余条次。通过草原普法宣传,广大牧民破除了“草原无主,放牧无界、使用无偿、建设无责”的旧观念,增强了“草原有价、使用有偿、建设有责”的意识,极大地提高了草原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农牧民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为我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全面落实和草原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草原普法宣传月总结篇3
4月,按照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和省草原监理站统一部署,阿坝州、县畜牧部门结合全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以“《草原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为主题的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是利用媒体宣传。州、县畜牧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草原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同时结合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草原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为建设草原生态文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开展现场咨询。州、县草原监理机构深入集镇、乡村、牧户和草场,设立咨询点,现场向群众讲解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挂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在城乡结合部开展了草原法律法规宣讲、咨询活动,并组织宣传人员和流动宣传车深入重要牧业乡镇对乡(镇)村干部、学生和广大农牧民进行宣传和咨询。截至目前,全州共计出动宣传车40辆次,宣传人员200人次,发放挂图350余份,张贴标语900余份,悬挂横幅140幅,赠送宣传资料3680余份,发放“阿坝州变通规定”800册。宣传活动覆盖13个县35个乡镇。
三是送法下乡。州、县草原监理机构编印藏、汉文宣传资料,深入街道集市、牧场和农牧民家中,发放宣传资料,解答草原法律法规有关问题。针对不同对象进行宣传。在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向基层干部和农牧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还把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在草原上从事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作为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阿坝州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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