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普法宣传活动总结
认真制定宣传活动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草原普法宣传活动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草原普法宣传活动总结篇1
按照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统一部署,我局在全区深入开展了以“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为主题的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草原监督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增强了广大农牧民依法保护、管理、利用草原和在经营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意识,明白了保护草原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形成了人人理解草原监理,支持草原监理,社会各界关心草原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周密安排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为确保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及时转发了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关于开展2011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安排好宣传计划,制定好宣传活动方案。同时要求各盟市草原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把草原普法宣传与树立草原监理形象,与打击草原违法行为结合起来,抓实效、抓落实,真正使草原法律法规送到农村牧区,深入到广大群众心里。
二、横向扩展、纵向深入、内容丰富
(一)、横向扩展,保证草原普法宣传的广泛性
为增强草原普法宣传的渲染效果,各级草原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了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媒体的作用,针对不同时机、不同场所、不同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把草原法律法规巧妙地融入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之中,让人们感到它无时不在、无处不有,使人们在耳濡目染中得到启迪,受到教育。
1、走上街头,与相关部门联手搞宣传
4月2日,锡林郭勒盟防火指挥部组织武警锡盟森林支队、锡林浩特市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武警锡林浩特市森林中队、盟林业防火办和森林公安局参加,在锡林浩特市联合举办了声势浩大的防火宣传活动,200多人参加了宣传活动。出动16辆宣传车,组成宣传车队沿锡林浩特市主要街道宣传草原森林防火知识及新修订的《草原防火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播放防火宣传音像资料,并散发防火宣传资料份。
4月11日,乌兰察布市草原监督管理所在化德县举办了主题为“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的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此次活动得到了化德人大政府以及农牧业局的高度重视,化德县人大分管主任、政府分管、县畜牧局全部领导班子出席了启动仪式。工作人员制作了生动的展板,使得群众纷纷驻足观摩;直观的宣传单和耐心的讲解,让群众对草原法律法规有了深刻的了解;便利的现场草原法律法规相关咨询服务,为群众答疑解难。此次活动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4月20日,呼伦贝尔市草原监督管理局联合海拉尔区草原监督管理局、鄂温克旗草原监督管理局、武警呼伦贝尔森林支队等多家单位出动100余人,在鄂温克旗巴彦塔拉乡进行了主题为“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的大型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领导和海拉尔区、鄂温克旗农牧局的相关领导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摆放展板7块,悬挂横幅3条,市旗两级工作人员向过往牧民群众发放了用蒙汉文
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0000余份,武警呼伦贝尔森林支队还出动了16辆宣传车,大大提升了宣传效果和宣传范围。呼伦贝尔市和鄂温克旗电视台、呼伦贝尔日报、呼伦贝尔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
2、利用新闻载体,让草原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
为了提高宣传活动的效果,各地草原监理部门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体对草原法律法规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专门宣传。
宣传月期间,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和锡林郭勒盟草原监督管理局参与了内蒙古广播电台和锡盟广播电台组织的行风热线5次、专访4次,热情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受到广泛好评。通辽市科左 中旗在全旗新闻联播后的黄金阶段全程播放了全旗草原监督管理暨草原法宣传会议,在社会上和农牧民群众中引起了广泛的反响。鄂尔多斯市也利用互联网宣传草原法律法规15次;呼伦贝尔市发送手机短信4万余条。
3、组织专场文艺演出,寓教于乐
4月8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在旗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以《保护草原生态 共筑美好家园》为主题的草原法律、法规宣传专场文艺演出。旗领导及各苏木镇领导前来观看表演,共1200余人观看了本次宣传演出。在发放节目单的同时,发放以《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草畜平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为内容的宣传册1000余份,让观众在欣赏精彩文艺演出的同时了解草原法律法规。晚会上还表演了专为本次活动创作的小品《争当标兵》,节目以草原法律、法规问答形式让观众更加深入的了解到保护草原的重要性。此次宣传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 ,提高了全旗广大牧民和干部群众依法保护草原的法律意识,活动获得了各方好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纵向深入,保持草原普法宣传的连续性
1、送法进学校
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教育科技局联合在全旗中小学校举办了以“珍爱生命、从防火做起,杜绝火患、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向在校师生细心讲解了防火基本知识,并发放“清明节”期间提倡文明扫墓的倡议书和草原防火宣传材料4000余份。
2、送法进牧户
4月12日—4月27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草原监理大队出动宣传车辆深入到各苏木镇,应用蒙汉两种语言与广大牧民面对面的讲解、心贴心的交谈,将宣传活动开展到农牧民家中。
4月20日,呼伦贝尔市草原监督管理局朱立博局长带队深入巴乡塔拉牧民合作社,开展了送法入户活动,将法律、法规亲自送到牧民手中。
3、送法进企业
活动期间,草原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在草原上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和单位,特别印制了征占用草原相关法律法规手册,发放到企业法人手中,进行逐项解释,并告知办理《草原临时许可证》的具体流程。使企业不仅了解了草原法律法规,也提
高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三、联系实际、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在宣传的同时,我们并没有把宣传作为独立的工作,而是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工作同步运筹,结合进行,深入苏木(乡镇)、嘎查(村屯),通过开展执法巡查,集中力量查处草原违法案件,并及时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曝光,进一步提高草原违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做到以宣传带动执法,以执法促进宣传。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草原监督管理局,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39个嘎查村、65个独贵龙村民组的封育禁牧和草原防火情况进行了检查。处理偷牧、滥牧现象9起,受理乱挖、滥采案件2起,并对案件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做到了禁牧动员工作广泛,宣传保护工作不留死角。
通辽市扎鲁特旗在活动期间调查处理了5起草原开垦案件,并通过以案说法,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对《草原法》的认识。
活动期间巴彦淖尔市共查处各类草原违法案件14起 ;鄂尔多斯市查处85起。
宣传月期间,全区共出动宣传车2300多台次,人员15000余人,悬挂宣传条幅650余条,张贴标语3400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和普法小册子61万余份,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300余次。草原普法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无声地浸透到广大农牧民心中。其形式之活、内容之多、气氛之浓、效果之好、受教育面之广,不仅让农牧民了解到了草原的重要作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和方法,增强了农牧民保护草原的积极性,也树立了草原监理人员的良好形象,为我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全面落实和草原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草原普法宣传活动总结篇2
为进一步宣传普及草原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草原、依法保护草原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强化《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宣传,提高农牧民的法律素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依法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为草原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根据青海省草原监理站“关于开展2015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要求和西宁市草原监理站的具体安排,湟源县草原监理站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将本次活动的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和法制中国的要求,通过开展以“依法保护草原 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律氛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和全面推进依法管理草原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草原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草原防火条例》、《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
(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以及落实补奖政策需要深入推进的草原承包、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等制度。
(三)贯彻实施《草原法》,依法打击破坏草原违法行为,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四)草原防火的基本常识等。
三、活动的时间与形式:
草原普法宣传活动的时间安排是4月1日—4月30日。 草原普法宣传活动要以基层广大农牧民群众和基层干部为主要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月活动。
(一)认真组织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深入基层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并向广大农牧民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将草原法律法规与草原补奖政策相结合进行宣传,使广大牧民充分了解政策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主动配合做好政策的落实工作,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共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000份、张贴宣传标语100幅、悬挂宣传横幅10个,举办法律现场咨询活动5场次。
(二)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草原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依法保护草原的观念。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草原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充分运用藏语向少数民族农牧民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普法宣传的效果。
(三)积极开展执法巡查。宣传月活动期间县草原监理站将普法宣传与执法监督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执法巡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草原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破坏草原的行为,并及时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曝光,进一步提高草原违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了确保草原法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县草原监理站制
定了周密的宣传计划,把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实施《草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了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了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在开展普法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中还做到兼顾城乡,既在人口比较集中的城镇开展普法宣传,也深入到牧区、牧户开展送法下乡,努力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做好此项活动作为草原监理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深刻认识“依法保护草原 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性,切实把“依法保护草原 建设生态文明”这一主题活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由县草原监理站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把活动抓紧抓好。
2、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县草原监理站按照省草原监理站和市草原监理站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加强协调,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县草原监理站人员齐心协力,共同完成此项活动任务。
3、深入基层,注重实际。宣传内容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切实使农牧民增长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4、县草原监理站在整个活动期间,认真做好“依法保护草原 建设生态文明”活动的情况反馈,将基层群众咨询和反映的问题集中归类,及时予以答疑解惑,增强了宣传月活动的实效性。
湟源县草原监理站
2015年4月27日
草原普法宣传活动总结篇3
按照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及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包头市草原监理所在全市深入开展了以“贯彻实施草原司法解释,打击草原违法犯罪行为”为主题的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广大农牧民依法保护、管理、利用草原和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的意识。同时,也为草原监理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2013年草原普法宣传活动月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精神,包头市农牧业局、包头市草原站、草原监理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主题为“贯彻实施草原司法解释,打击草原违法犯罪行为”的普法宣传活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安排好宣传计划,按照宣传活动方案的要求,积极筹备。同时要求各旗县区积极筹备、周密部署,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真正使草原法律法规送到农村牧区,深入到广大群众心里。
二、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为增强草原普法宣传效果,各级草原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展板、宣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的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把草原法律法规送到牧民、企业和广大群众的手中。
此次草原普法宣传工作共出动宣传车辆21台次,宣传人员113人次,发放蒙汉文宣传材料3200余份,悬挂横幅38幅,张贴标语360张。并通过电视、广播讲解宣传草原法规4次,举办了2期法律及业务培训班,培训基层草原监理员68人次,培训农牧民及管护员328人次。通过宣传广大牧民破除了“草原无主,放牧无界、使用无偿、建设无责”的旧观念,增强了“草原有价、使用有偿、建设有责”的意识,极大地提高了草原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农牧民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三、注重普法宣传与执法监督相结合
为认真贯彻《草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依法打击破坏草原违法行为,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牧民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提高草原违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和宣传作用,包头市草原监理所将普法宣传与执法监督工作相结合,利用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期间,在对全市开展草原普法的同时,对各旗县区开展了执法巡查,将依法严厉查处破坏草原面积较大、影响恶劣的案件,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通过这次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农牧民及企业了解了草原保护、草原建设、草原利用的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广大牧民深刻的认识到保护草原就是保护自己的赖以生存的家园。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保护和利用草原的意识,为维护国家的生态安全,实现草原的可持续利用,营造和谐的自然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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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普法宣传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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