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普法宣传工作总结
本文通过草原普法宣传对草原保护和建设的重要性的论述,着重阐述了加强草原普法宣传的措施和建议。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草原普法宣传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草原普法宣传工作总结篇1
按照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统一部署,我局在全区深入开展了以“保护草原、从我做起”为主题的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周密安排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为确保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及时转发了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安排好宣传计划,制定好宣传活动方案。同时要求各盟市草原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立足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把草原普法宣传与树立草原监理形象,与打击草原违法行为结合起来,抓实效、抓落实,努力将草原法律法规送到全区的每一个角落,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到广大群众心里。
二、主题突出、形式创新、内容丰富
全区各级草原监理机构围绕宣传主题在创新宣传活动形式上狠下功夫,努力开创新的宣传渠道。
首先,利用移动通信、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传递快、覆盖面广的优势,及时向公众发布宣传月活动的主题、宣传形式等,努力赢得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支持。在此基础上,结合草原补奖政策以及春季防火和休禁牧两大任务,全区各地举办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4月15日,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在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联合举办了以“保护草原,从我做起”为主题的草原普法宣传现场活动。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副主任徐百志、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翟琇、包头市农牧业局和达茂旗有关领导出席了活动。
4月1日,锡林郭勒盟防火指挥部会同锡盟军分区、武警锡盟森警支队、盟林业防火办、森林公安、锡林浩特市防火指挥部、武警锡林浩特市森警中队联合举办了草原森林防火暨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主办单位干部职工、武警森林部队官兵和农牧民代表1000多人参加了宣传活动,锡盟军分区出动了60多人的威风锣鼓队进行了表演。
4月27日,由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主办、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承办的以“保护草原,从我做起”为主题的草原普法宣传现场活动在新巴尔虎左旗甘珠尔广场隆重举行。来自市、旗两级领导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旗公安边防、旗法院检察院、旗直机关、相关企业代表、牧民代表、草原管护员代表等人员3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市、旗多家媒体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
除了利用新闻媒体外,各地草原监理部门还深入集市、乡镇以及厂矿企业,采取固定宣传和流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固定宣传:在城市、乡镇的主要街道设立法律知识咨询台,积极为农牧民和工矿企业解疑释惑;设立草原法律法规展板、悬挂条幅标语;播放草原法律法规录音和影像图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流动宣传:由宣传车组成宣传车队沿主要街道宣传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送法进村入户、进工矿企业。
在宣传月活动中,各级草原监理人员集思广义,创新思路和宣传方式,积极开辟新的宣传途径,努力使宣传月活动取得最佳的效果。第一,力求宣传讲解形式多样。在着重宣传草原补奖政策和草原法律法规的同时,也加大宣传各地依法打击破坏草原的违法案件、保护草原资源和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的的成绩和经验。第二,力求宣传材料通俗易懂。在宣传材料的编印方面,力求新颖、通俗、易懂,将宣传材料编印成蒙汉对照的文字材料、画册、挂历、彩条等,尽最大努力使宣传材料贴近群众,易于理解,更为直观。第三,力求宣传覆盖面上广。借助新闻媒体宣传覆盖面广的优势,在电视台、电台黄金时段插播宣传以“草原保护”和“草原防火”等为重点的宣传内容;在报刊杂志上登载惠农惠牧政策解读及相关草原法律法规等内容。
三、联系实际、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在开展宣传活动的同时,我们并没有把宣传作为独立的工作,而是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工作同步运筹,结合进行,深入苏木(乡镇)、嘎查(村屯),通过开展执法巡查,集中力量查处草原违法案件,并及时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曝光,进一步提高草原违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做到以宣传带动执法,以执法促进宣传。
4月份,鄂尔多斯市在草原执法专项活动中,共查处各类草原违法案件57起。其中,开垦草原案件13起,违反禁休牧案件43起,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案件1起。
巴彦淖尔市通过开展执法巡查,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草原违法案件,共查处各类破坏案8起 ,处理草原纠纷30起。
宣传月期间,全区共出动宣传车2500多台次,人员1500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和普法小册子70万余份,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400余次、通过移动通信发送手机短信30万余条次。通过草原普法宣传,广大牧民破除了“草原无主,放牧无界、使用无偿、建设无责”的旧观念,增强了“草原有价、使用有偿、建设有责”的意识,极大地提高了草原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农牧民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为我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全面落实和草原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草原普法宣传工作总结篇2
为进一步宣传普及草原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草原、依法保护草原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强化《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宣传,提高农牧民的法律素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依法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为草原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根据青海省草原监理站“关于开展2015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要求和西宁市草原监理站的具体安排,湟源县草原监理站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将本次活动的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和法制中国的要求,通过开展以“依法保护草原 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律氛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和全面推进依法管理草原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草原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草原防火条例》、《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
(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以及落实补奖政策需要深入推进的草原承包、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等制度。
(三)贯彻实施《草原法》,依法打击破坏草原违法行为,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四)草原防火的基本常识等。
三、活动的时间与形式:
草原普法宣传活动的时间安排是4月1日—4月30日。 草原普法宣传活动要以基层广大农牧民群众和基层干部为主要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月活动。
(一)认真组织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深入基层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并向广大农牧民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将草原法律法规与草原补奖政策相结合进行宣传,使广大牧民充分了解政策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主动配合做好政策的落实工作,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共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000份、张贴宣传标语100幅、悬挂宣传横幅10个,举办法律现场咨询活动5场次。
(二)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草原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依法保护草原的观念。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草原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充分运用藏语向少数民族农牧民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普法宣传的效果。
(三)积极开展执法巡查。宣传月活动期间县草原监理站将普法宣传与执法监督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执法巡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草原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破坏草原的行为,并及时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曝光,进一步提高草原违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了确保草原法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县草原监理站制
定了周密的宣传计划,把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实施《草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了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了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在开展普法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中还做到兼顾城乡,既在人口比较集中的城镇开展普法宣传,也深入到牧区、牧户开展送法下乡,努力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做好此项活动作为草原监理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深刻认识“依法保护草原 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性,切实把“依法保护草原 建设生态文明”这一主题活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由县草原监理站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把活动抓紧抓好。
2、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县草原监理站按照省草原监理站和市草原监理站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加强协调,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县草原监理站人员齐心协力,共同完成此项活动任务。
3、深入基层,注重实际。宣传内容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切实使农牧民增长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4、县草原监理站在整个活动期间,认真做好“依法保护草原 建设生态文明”活动的情况反馈,将基层群众咨询和反映的问题集中归类,及时予以答疑解惑,增强了宣传月活动的实效性。
湟源县草原监理站
2015年4月27日
草原普法宣传工作总结篇3
在这次灾区普法宣传的社会实践中我受益颇丰,灾区的村民们对于我们的普法宣传很欢迎,并对我们便是感谢,他们说在我们身上看到了年轻的活力,我在这次实践中总结了五个方面的问题与体会。
1. 对于我们普法宣传的方式采用座台咨询的方式不如借助问卷咨询调查的方式效果好,在和灾区农民面对面交流的过程中,灵活设问让农民们说出自己面对的法律疑难以及应该由法律解决的纠纷,这些是座台咨询所做不到的。
2. 我了解到灾区农民最大的不满不是村委会主任对我们说的联合国对于各个村援助资金不同的不满,因为他们大多不知道资金分配的事,而是对于村委会对于援助物资的分配不公,他们反映村委会分配物资有采取抓阄的现象,没抓到的就一点没有,抓到的可以分到很多,村委会没有采用每家每户公平分配的方法,这说明村委会在分配援助资金的做法上有问题。
5. 在和灾区农民交流中。我还了解到他们解决纠纷的方式大多采用自行解决的方式,而不才用村委会调节,和法律方式解决,用农民自己的话说叫“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不麻烦他们”这说明他们对于用法律解决纠纷的意识淡薄,同时也没有意识到村委会有为村民调节纠纷解决矛盾的义务,同时我也想起司法局的领导说的:“农民只讲权利不讲义务”,这句话和我了解的农民很不一样。灾区的农民对于司法局所设的法律援助点更是一无所知。
这次灾区普法宣传让我体会到灾区农民法律知识的匮乏,以及他们对于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渴望,同时也让我知道我们大学生要把法律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灾区普法宣传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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