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普法工作总结
青少年是我国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处于生长和发育期的他们对环境的改变尤为敏感,也容易受到环境改变的影响。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少年普法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青少年普法工作总结篇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和青少年成长成才需要,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着力培养青少年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二、主要任务
(一)根据青少年特点精心选择教育内容。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要突出青少年的特点,从青少年实际出发,依据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启蒙教育到系统教育的原则,选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个阶段的内容。要在青少年中继续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开展与青少年成长成才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着重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要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对于广大少年儿童,主要是开展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帮助他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对于广大青年主要是培养和教育他们树立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
(二)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结合各地实际,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优势,通过形象生动、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要利用宣传月、行动周、纪念日,集中开展模拟法庭、重点案例剖析、普法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图片展览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吸引广大青少年主动参与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权益的不法行为,在实践中向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提高青少年维权观念。继续开展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等评选表彰活动,为青少年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法制先进典型,用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鼓舞和教育青少年。
(三)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对进城务工青年的法制教育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方面,继续开展“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计划,把与进城务工青年工作、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教育引导广大进城务工青年做遵纪守法、文明务工的新市民。同时把法制宣传教育同维护进城务工青年权益相结合,在帮助解决进城务工青年人身伤害、工资拖欠、劳动安全等问题的过程中以案说法,帮助进城务工青年掌握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注重对闲散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对闲散青少年的管理、服务同法制教育密切结合起来,预防和减少闲散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加强对罪错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和帮教工作,通过教育和服务,防止罪错青少年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大力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四)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各级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和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教育专业队伍的作用。各级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要依托法制教育专家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理论和业务指导。各地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要团结凝聚青少年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建设稳定的高素质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把青少年普法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另一方面,要面向全社会招募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尤其是在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员、在校法律专业大学生中招募志愿者,发挥他们的骨干作用,面向社区青少年积极开展法律志愿服务。青少年既是接受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也是推动全民法制教育的生力军。要让青少年通过参加活动,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争做知法、守法的实践者。同时,还要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法制宣传,向家庭成员、同学、同伴宣传法律知识,参与法制建设,争做普法、用法的倡导者。
(五)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的作用,积极拓展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基层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青少年教育基地、活动营地、青少年宫及校外教育阵地,举办各类培训班、讲习班、主题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规模。条件具备的地方,要依托社区、学校、执法职能部门以及青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阵地,广泛建立青少年法律学校;已经建立的青少年法律学校,要加强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作用。要把青少年法律学校作为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要利用阵地经常性开展法制培训教育,通过到少年法庭、律师事务所、少年犯管教所、看守所、戒毒所、劳教所等单位观摩体验,组织罪错青少年进行现身说法,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情景训练等活动,在法律实践中帮助青少年深刻理解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开展青少年法制骨干为自己的青少年伙伴讲法律故事,传授法律自护技巧、举办法律讨论会、案例分析会等活动,以同伴教育方式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要把青少年法制教育放在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不断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国家“五五”普法规划部署和团中央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和详细的阶段性工作计划,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措施和步骤。要注意区分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不同文化层次青少年群体的特点,采取灵活的有针对性的方法和措施,贴近青少年生活,进行分类别个性化指导。
(二)实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法制教育是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团组织在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以及公德教育、人格教育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法制教育,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使他们能够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公民。
(三)争取全社会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支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司法和其他执法机关的支持,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教育素材和教育场地。要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青少年法制教育,发动家长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努力建设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体系。
(四)营造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利用团属报刊、网站等阵地积极宣传“五五”普法规划和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形象生动、能够吸引广大青少年参加的普法活动,并对侵害青少年权益的违法现象进行揭露和批评,形成持久、有力的法制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氛围。要重视互联网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作用,加强网上的正面宣传和管理,充分运用网络资源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
(五)健全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机制。各地要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层层加强检查和监督,并把法制教育工作的成效作为衡量团组织工作成绩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切实建立起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各级团组织每年年底要开展对当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考核检查,对取得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青少年普法工作总结篇二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五五”普法规划为统领,以学校领导、教师、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对象,以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为载体,以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以增强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目的,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提高法制管理水平,为我们杭坪镇教育事业能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营造更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学法用法活动,发挥学校领导和党员教师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
1、建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集体学法用法的制度。由学校确定主持此项工作的人员(程昌春),根据学校实际,具体安排相应的时间、地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集体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每学期不少于两次。重点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职业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浦江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作《杭坪中小集体学法签到表》并要求及时做好记录,收集整理学习资料并归档,做到一步一个脚印。
2、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许可行为,切实调查、统计全镇教师的教师资格证,若是有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学校督促其尽早尽快参加各相关项目的学习、培训,努力尽早取得合法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深入开展教职员工学法用法的教育,增强教职员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
1、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法律知识水平。由主持此项工作的教师负责收集《民法通则》、《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浦江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及时上传到学校网站的法制教育专题板块,要求教师重点学习。并将上述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到学校政治学习的内容中,集中学习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同样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写一篇法制学习心得,上交学校归档。做到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2、学校安排相关教师做好与法制副校长的联系工作,并积极参加县教育局会同司法局组织的学校法制教育师资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
3、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执教制度。学校在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依法执教工作的进程。学校制订相关规章,对教师参加法制学习、培训以及教育教学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量化,与教职工的学年度考核挂钩,以此促进教职工工作作风的不断优化,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青少年普法工作总结篇三
一、活动意义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关心的大事,是全社会关心的大事,也是千家万户和老百姓关心的大事。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各单位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开展此次活动纳入重要议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六五”普法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扎实有效地推进活动开展,增强和培养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太和。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乡“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了解全乡活动开展情况,督促检查活动进程和质量。
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是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要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积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开展法制实践活动,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不断增强教育活动的引导性、趣味性、参与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校办刊物,全方位报道我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共青团、普法办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开展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动员组织全乡的在校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文化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等经营摊点的清理整顿,净化文化市场,防止各种精神污染侵害青少年儿童,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简称“两法”“两条例”)为重点,抓住学校教育主阵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紧密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主要以举办法制报告会、开展读书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法制体验活动等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富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四、活动与步骤
(一)活动的对象。全乡各级各类在校学生(不含含幼儿园)。
(二)活动的安排。2015年1月开始至2015年8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启动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初)。成立领导小组、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制定活动方案,免费发放活动通报和《指导手册》,广泛宣传活动意义。学校填写《单位(学校)参加活动登记表》,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2、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各校根据活动计划安排,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讲活动。发挥“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在青少年普法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定期组织“宣讲团”成员到中小学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
(2)开展法律常识普及活动。中小学校利用现有的校刊、网站、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渠道,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宣传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法律常识。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阅读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观看普法教育影片、邀请“宣讲团”或法律专家开展普法教育讲座和报告会。
(3)开展体验教育活动。各学校在认真开展法律常识普及和宣讲活动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演讲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参观学习、现身说法、摄影比赛、作文比赛和动漫比赛等体验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和方式,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实施。
(4)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与优势,中小学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法制报告会;利用每年3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和每年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对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进行专题法制教育,举办特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
(5)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市活动办公室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力争取得好成绩。
五、活动要求
1、全乡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专题活动,认真辅导学生阅读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各项具体活动。
2、各校按每班5本的数量订购《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活动开展过程中所需经费,一律由公用经费列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搭车收费、变相收费。
3、各单位要积极拓展宣传载体,广开宣传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对活动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使更多的青少年参与到活动中来,收到生动有效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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