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法宣传教育的标语是什么
普法宣传教育的活动是能够有利于人们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因此想要搞好普法宣传是少不了一条了好玩的标语。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8年普法宣传教育的标语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普法宣传教育的标语
1、扩大基础民主, 搞好村民自治
2、弘扬民主精神,加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事,维护法治环境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4、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
5、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6、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7、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 ,营造安全祥和的生存环境
8、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
9、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0、加强法制宣传,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11、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2、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3、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14、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
15、您的权益需要法律保护,法律权威需要您的维护
16、开展普法教育,营造发展环境
17、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18、尊重宪法,崇尚法治
19、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20、开展普法教育, 确保公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21、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
2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实现我区“法治东川”建设总体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按照国家、省、市部署,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展开,紧紧把握“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这个总要求,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现结合东川区实际,制定2017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以全区“七五”普法规划为统领,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东川的新要求,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着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培育法治文化,建设“三美东川?创业铜都”。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区公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内容上,关注城市化、信息化、民生化以及发展需求,服务中心工作;形式上,注重法治理念的传播、法律信仰的培育和法治文化的熏陶,把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效果上,通过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工作内容
(一)普法重点内容
1.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
2.大力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区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重点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宣誓等制度。二是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特别是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就业、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三是大力宣传国家安全、保密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禁毒防艾、缉枪治爆、反恐、反邪教、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家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四是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3.大力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重点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机制,提高“七五”普法规划执行力。一是要健全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充实力量,明确工作职能,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组织构架,确保各单位普法机构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社会普法教育实施的职能作用。二是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在对本系统做好普法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所涉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三是推动落实“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各行业、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组织人事、教育、农业、工科信、工青妇等部门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把脉公众法律需求,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精准研判。借助诉讼、调解、信访等社会纠纷调处平台,运用各类司法、执法服务窗口,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多渠道、多部门、多领域采集需求信息。根据汇总采集的数据信息,分析群众法治需求的规律和趋势。二是精准供给。要分类确定学法内容,明确内容、形式,分类施教专门法律知识。依托云南省国家公务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在政府和普法对象之间搭建“网上网下、线上线下”有效服务平台,通过数字化、信息化、数据化手段,实现公共普法资源的共建共享,扩大政府购买法治宣传服务和产品的范围,促进各类社会组织有针对性提供服务。三是精准评估。以自我评估、群众评估为评估主体,以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实地调研、定期回访为主要方式,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评估体系。
3.以特色品牌为引领,提高“法律六进”的生机与活力。一是启动实施法治宣传品牌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中心工作,挖掘教育、医疗、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面的法治宣传品牌,突出创新,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的深刻内涵,强化“法律六进”的主体职责和义务,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实际,不同需求,形成各具特色的“普法路线图”。三是量化工作指标,建立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资源集约、力量集中、优势集聚,形成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长效机制。四是主动依托村(社区)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将法治元素直接导入村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中,把社会普法教育工作与基层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使普法工作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之中,形成群众带动群众、群众影响群众的生动局面。
4.健机制求实效,推动四类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新常态。一是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组织党委(党组)开展学法活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带头讲法治课不少于1次。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党校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法治培训学时和培训质量。推广应用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开展日常学法和年度普法考试,建立健全个人学法档案。二是寓教于乐,培育青少年的法治信仰。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充分利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社会实践活动和互联网,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法治社会实践中激发青少年学法兴趣,培育法治信仰。三是培育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树立诚信守法意识。工科信、工商联和商会、协会要通过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和相关新闻媒体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入企入商会、协会活动,邀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律师等法律专家,就本地非公经济组织经营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或以案释法;组织律师与当地商会、协会建立合作机制,开展对接活动,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四是运用法治方式,构建民族和睦、宗教和谐。建立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注重从宗教教职人员中选拔培养普法骨干,积极引导和推动宗教教职人员向信教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拓展、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内涵,在开展传统“法律六进”活动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法律进少数民族聚居区”“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形成常态化机制。
5.打造法治文化平台,提升法治宣传的渗透力和感染力。一是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法治文化宣传栏等法治文化设施,推动法治文化与社会文化有机融合、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互补,通过诠释法治精神、讲述法治渊源,让老百姓感受法治的力量。二是借助普法微博、微信、博客等新兴媒体进行普法宣传。三是加大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力度。以“3.8维权”、“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宣传日(月)为契机,深入社区、街头、农村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把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尊法的氛围营造得更加浓厚。四是打造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托各自职能资源,打造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可以通过车站、广场、公园等场地广告栏、小区长廊、街道灯箱等设施进行深入人心的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
6.建立“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一是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成熟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二是建立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以案释法中的传播作用,推动落实新闻媒体的公益普法责任。三是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制度。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选择司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的作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开展送法进课堂、送法进宗教场所、送法进企业等形式,深入浅出地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解疑释惑。四是建立以案释法整理编辑制度。司法、执法部门要编辑民商事、刑事等司法典型案例和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五是建立以案释法新媒体宣传制度。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微平台上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切实把法治宣传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
7.以“法治创建”活动为抓手,促进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统一。一是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有序推进法治创建活动的新路子、新视角,加大“法律六进示范点”、“法治文化示范点”、“法治主题公园(广场)观摩点”和“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力度,重点培育一批活动开展扎实、成效明显、亮点突出、示范作用强的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和单位,以点带面,将法治建设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更广的范围、更深的层次掀起法治建设的新高潮。二是要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申报创建新的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基础上,按照《昆明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近年来已经创建成功的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复核,加强动态管理。
8.寓法治宣传于法律服务中,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思路。一是充分发挥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职能作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站)、人民调解组织、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要密切配合全区深入开展的“法律六进”活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结合实际有效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要建立法治宣传与司法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理等部门的情况通报、业务联动机制,实现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理“一体运作”,推动前置性普法、针对性普法、防范性普法,使每一个司法执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案件的办理过程成为生动鲜活的法治宣传教育过程。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2017年度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1―2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本单位、本部门的2017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本单位、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做好准备、发动工作,并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宣教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3―9月)。区普法办组织全区普法骨干、联络员参加市普法办举办的全市普法骨干、联络员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法律六进”及各类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活动,排除普法盲区,力求法治宣传工作不留死角。
(三)检查总结阶段(10―12月)。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安排,党委、政府将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区普法办将制定东川区普法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承担的职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普法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机制,把这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确保“七五”普法规划科学合理、有序开展。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推进理念创新,把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作为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经费、人员保障,有步骤、有措施地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与区普法办的沟通协调,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按时完成各类工作数据的统计、报送,并注重工作台账(图片)的收集、整理和留存。
普法宣传教育的材料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的九种不良行为,只要你有了这几种不良行为,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边缘:(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
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作为21世纪的新人,我们不仅要学好文化科学知识,也要掌握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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