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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七五普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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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语篇是法律语篇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属于与法律语言学的研究范畴。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甘肃省七五普法规划,希望大家喜欢。

  甘肃省七五普法规划篇一

  一、“七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

  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和企业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加强粮食系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实践,增强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七五”普法对象和任务

  (一)普法对象主要是粮食系统全体工作人员,重点是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

  (二)任务

  1.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面向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全社会粮食经营者的法治宣传教育。

  2.粮食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坚持“以讲促学、以用查学、以考督学”的学法机制,学习宣传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度,不断提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能力。

  三、普法内容、学习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学习内容

  1.学习国家基本法律。重点对宪法、行政法、经济法、物权法以及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注重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粮的决策能力和水平。

  2.学习经济建设相关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坚持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大力宣传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推进全县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3.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努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制和执法考核制。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学习形式

  以日常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自学与辅导学习相结合,粮食局机关工作人员与粮食企业负责人,根据学习计划表组织集体学习,由分管领导或责任股室派人领学。平时根据自己的时间,按照学习的内容认真开展自学。

  (三)时间安排

  如无重大事项,每月第二周周一为法律法规学习时间。具体学习内容、时间、领导集体学习时间见学习安排计划表。

  四、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单位领导带头学,分管领导亲自抓,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责任股室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二)抓好督促检查。所有参学人员要按照所规定内容开展学习,做好笔记,按期完成学习时段的内容。

  附件:天祝县粮食系统法律法规学习安排计划表

  甘肃省七五普法规划篇二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卫生和人口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全面依法治省新要求,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卫生计生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卫生计生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树立法治意识,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和“十三五”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有效的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党章、党规和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卫生计生系统全体人员的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提高卫生计生系统厉行法治、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齐抓共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宪法理念,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全体人员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促进宪法实施。

  (三)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使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能够正确认识、参与和支持医改;学习宣传与卫生计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学习宣传规范医疗服务、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和正常医疗秩序;学习宣传疾病预防控制、母婴保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学习宣传《献血法》,推动无偿献血,加强血液管理,保障血液供应和安全;学习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法治水平。大力宣传卫生标准,尤其推动各项强制性卫生标准全面、正确实施。

  (四)围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卫生计生系统各级行政机关树立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健康扶贫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增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宣传《刑法修正案(九)等》,加大对医闹震慑力度,维持正常医疗秩序。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把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相结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大力营造全行业工作人员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丰富卫生计生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把卫生计生法治文化作品纳入卫生计生文化作品评奖内容,培育卫生计生法治文化精品。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卫生计生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卫生计生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法治文化需求。

  (七)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则,深入开展法治医院、法治乡(镇)卫生院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探索卫生计生系统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全行业工作人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健全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和完善卫生计生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围绕卫生计生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卫生计生行业专项治理活动,使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支持各类卫生计生行业学(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等作用。

  (八)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行业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依法治省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全行业工作人员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积极推进卫生计生领域社会信用建设,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全体人员、广大人民群众及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重点是领导干部、医务工作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全省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保证法治学习课时数量和学习质量,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切实加强医务工作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法制宣传教育。要在新上岗人员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各类培训中融入法治教育,学习掌握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其执业行为密切相关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要通过集中培训、收看专题片、组织讨论会等不同形式,继续开展在岗人员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廉洁行医。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窗口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大对医务工作者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考核评价,将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竞聘上岗等的重要依据。

  (三)切实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公务员、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把法治教育纳入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公务员、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重点开展与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使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正确适用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培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便民维权、服务为先的理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切实提高卫生计生行政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坚持和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对于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坚决予以清退。

  (四)切实加大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要采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大母婴保健、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和计划生育等的宣传教育,加大遵纪守法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提高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法律意识。

  (五)切实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以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重点,加强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相关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生产、依法办事的能力。深化企事业单位职工相关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职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

  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划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七五”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实施方案于2016年9月30日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至2020年)。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和本地区卫生计生系统的“七五”普法规划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本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组织本地区卫生计生法治宣传工作,并将工作总结报省卫生计生委。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卫生计生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本地区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制,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政绩考核,与卫生计生整体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安排、同督查,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要高度重视加强基层特别是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普法骨干培养培训,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级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每年向省卫生计生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结合本地区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分析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认真总结推广本地区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普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水平。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导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加强工作考核评估,注重考核结合的运用。

  (三)健全责任制度。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问责机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促进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大众媒体健全公益普法制度,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各级卫生计生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四)创新工作形式。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努力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针对受众心理,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进家庭的“法律八进”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培养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骨干队伍,主动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培训法治宣传教育骨干人员,提高专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创新载体阵地,因地制宜的在卫生计生行政机关、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站(所)运用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推送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利用各类卫生计生宣传日、宣传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卫生计生普法活动。结合法治实践,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开展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办好普法网站,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五)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办公室的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专项经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切实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甘肃省七五普法规划篇三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司法行政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建设法治甘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在全系统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明显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广大干警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明显提升,自觉依法办事、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形成合力。认真贯彻中央和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形成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合力,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从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中心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为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改革与发展,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提升依法行政和法律服务水平。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做到按需施教、精准普法,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研究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探索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推动普法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深刻理解关于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学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全系统宪法意识,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系统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贯彻落实党的法治建设创新思想,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大力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守捍卫者。

  (五)深入学习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行政法律制度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专业知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学习宣传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业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依法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反邪教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识邪辨邪防邪拒邪能力,维护党的执政安全、国家政权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加强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和警察队伍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行政监察法,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六)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塑造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为目标,积极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导、熏陶作用,使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在全系统形成忠诚于党、尊崇法治、服务为民、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加强司法行政统一标识建设,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的社会认知、认可度。加强机关、场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办公场所公用区域打造法治文化橱窗、长廊等,依托甘肃司法网、智慧司法协同办公系统和微博、微信、客户端,开展特色鲜明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征文、书画、新闻、摄影、动漫作品征集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七)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印发的《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诚信执业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诚信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重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要害部门和重点执法环节的督察,促进司法行政管理和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提高法律服务机构依法管理水平,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三、对象和要求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七五”普法的对象是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在学法用法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上做表率,在全民普法中发挥重要的示范作用。

  (一)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培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和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一把手讲法治课、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积极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健全依法决策制度,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决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依法履职制度,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激励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坚持以案释法,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营造氛围、创造条件。

  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司法行政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记录档案、学法情况公示和学法情况通报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要适应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责需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以更高的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二)加强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法治宣传教育。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结合监狱体制改革和戒毒工作改革发展的要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警察队伍法治素养,强化职权法定意识、正当程序意识、权责统一意识,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坚持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执法机制,建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戒毒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对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法律知识的考察测试,增加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从事执法活动。

  (三)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加大与弘扬社会诚信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培养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诚实守信、服务为民的执业理念。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培训,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指导,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主要措施

  甘肃省司法行政系统“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展实施,至2020年结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地本单位五年普法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并将规划报省司法厅备案。

  (一)强化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明确办事机构,负责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充分调动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考核评估,把普法工作成绩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条件。要认真总结推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二)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组)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普法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中,各业务部门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把普法有机融入各项业务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普法联络员,成立司法行政普法讲师团,邀请法学专家、教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组织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富有特色的普法志愿者活动,培育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

  (三)落实司法行政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甘肃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建立司法行政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刑罚执行、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统筹推进对司法行政系统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教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体现不同岗位特点,细化学法用法制度措施,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司法行政系统要充分利用好甘肃司法网、甘肃法制报、甘肃监狱报和甘肃司法、甘肃监狱等自媒体阵地,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栏(节)目,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要推动大众传媒自觉承担公益普法,积极引导全系统和社会法治风尚。

  (四)推进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创新工作理念,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增强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创新方式方法,针对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需要,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创新载体阵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宪法法律教育中心等,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实现普法内容与普法对象的互动共融。

  (五)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各地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工作需要,落实好普法专项经费,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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