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票与支票有什么区别
期票是一种信用凭证,支票是由银行为付款人即期的汇票,今天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期票和支票的差别,欢迎阅读。
期票与支票主要的区别
1、开票人不同:
期票和转帐支票:是个人或单位开出的记名支票
银行和现金本票:是个人或单位向开户银行申请的,由银行开出的记名支票
2、进帐时间不同:
支票收到当天可以直接到自己开户银行进帐,而期票则是在票面上注明的日期当天或以后,才能进帐。
3、是否提现:
现金支票可以直接提取现金。
定义区分期票与支票
期票由债务人签发的,会有一定的金额,并且会承诺在约定的限期内由自己将无条件的对所有约定的金额支付给债权人的一种票据。期票也是需要到了规定的日期后,才能对商品或者是货币进行领取,也是一种定期支付的票据。债务人就是出票人,债权人或者是持票人都是受款人。只要期票一旦发出之后,出票人就会承担起绝对的付款义务,如果到期不支付,受款人就可以有权到法庭进行诉诸。如果期票在到期之前,是可以由债权人背书之后进行转让,也是作为支付手段和购买手段进入到流通的领域。
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是不可以超出付款人在银行内的存款金额,如果存款低于了支票中的金额,银行有权拒付给持票人。
支票有分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现金支票是直接带身份证就能取,转账支票要取你必须有那家银行的帐号转账进去才能取出来。
期票与支票的区别从它俩的含义中来看,支票是一只可以马上支付的票据,是可以用来当作提现金或者是转账使用的;而期票是一种有期限的票据,在票面上会注明期限,只有到期之后才能进行兑付。期票就是由单位向银行进行申请,开具出票据,约定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或者是六个月,也可以提前进行兑现,但是需要支付一定的兑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
转账支票的背书
1、支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2、支票出票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收款人出票的,背书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被背书人转让票据的,区域外的银行不予转账支票背书受理,但出票人、背书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转账支票背书样本[1]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3、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4、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5、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6、依法背书转让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期票与支票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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