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发放管理办法是怎么样
每年接近年底的时候,上班族们都是非常关注年终奖的发放问题的,那年终奖是怎么发放的?发放的管理办法是什么?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年终奖发放的管理办法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年终奖发放的管理办法
1、 奖金总额管理
销售部根据部门年度经营业绩,在年末对企业经济效益做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经总经理审核,报人力资源部。
2、分配方法
(1)发放时间
年终奖金每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于报告年度末,年终奖金计算期间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2)年终奖金兑现的前提
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第××条第××款规定,分配年终奖前提时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等经济效益指标达到了董事会的要求,对于凡没有达到分解指标要求的各部门一律不予发放,销售部门依据此规定执行。
(3)年终奖金支付的标准:
1),签订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经营管理人员与销售人员按事先约定的标准兑现;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各人年终奖金数量应根据绩效完成情况以及销售部本年度业绩对年度奖金进行发放。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绩效年终奖金。
个人绩效年终奖金=个人绩效考核系数×本年度个人年终奖标准
部门绩效年终奖金=部门绩效考核系数×本年度部门年终奖标准
个人年终奖总额=个人绩效年终奖金+部门绩效年终奖金
2),其他员工的发放标准:个人本年度平均月工资额*加发月数*员工年度考核系数。
(4)年终奖金的发放,
与一年第12月岗位绩效工资一同或单独发放,但最迟也得在春节前五天汇到员工工资账户上。
(5)年终奖金领取的资格
1),在年终奖金计算期间,对于已离职者或于领取当月申请离职者,则取消其年终奖金领取资格;
2),在年终奖金计算期间,实际工作时间不足三个月者,取消其年终奖金领取资格。
第四条 附则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拟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如有变更亦同。
年终奖发放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既然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那么,在用人单位拒不发放年终奖,或者未按法定时间、法定方式发放时,劳动者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此看来,单位拖欠年终奖,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难辞其咎。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如果单位拖欠年终奖且拒不改正,员工可以依据上述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法律。
离职还能不能领取年终奖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53条,对“工资”进行了定义: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如果“年终奖”的性质为工资,就应当由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向劳动者给付。
实践中,有劳动者因为未在用人单位工作至整年提前离职,用人单位以此拒绝向劳动者发放“年终奖”。可以说,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其工作时长比例支付其工作期间的“年终奖”。
那么如果此时“年终奖”的性质并非工资,而是福利呢?对于福利问题,作为用人单位的一方有权对此问题作出决定,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管理行为,故而此时的“年终奖”是否发放、怎么发放,就由用人单位自主作出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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