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13薪不满一年有没有的领取
目前很多的公司都是采用发放年终奖的方法来鼓励员工的,并且年终奖的发放形式是有很多的,可以发现金、也可以发13薪,那不满一年的职工能不能领取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年终奖13薪不满一年能否领取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年终奖13薪不满一年能否领取
首先要看双方合同里或其他协议里关于年终奖发放的约定,有约定即从约定,无约定则要看企业的规章制度里如何规定,企业对发放年终奖有较大的自主权,《员工考核方案》中明确规定“年终奖与年度评估挂钩,经考核合格后核发年终奖金”,更是对自主权的一种巩固。我们遇到过的不少类似案例中,很多人都有这样一个认识误区:年终奖应该根据员工所做满的月份按一定比例来发放,表面看来这样的方法很合理、很人性。然而实际上,我国现在仅有极少数的地区硬性规定了要以这样的方法来发放,大多数地区仍然是取决于企业与员工的约定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透过以上的分析,不难判断出,本案中李某与企业对年终奖并无特别的约定,李某工作未满一年就离职的情况也不符合规章制度里发放年终奖的条件,则企业完全有理由拒绝支付其年终奖。
年终奖,不但是对一个员工整个年度工作成绩的肯定,同时也是企业回报员工的基本方式之一,对于员工来说,辛辛苦苦工作将近一年后,却没拿到年终奖,不光是收入上的损失,同时也必然会对工作积极性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个人的发展,进而影响到整个公司的发展,所以企业不能仅考虑到控制用工成本,而应该建立起合理公平,能激励员工良性竞争的年终奖评核制度,让真正为公司多做贡献的员工拿到自己应得的奖励,这才是企业精神文明的体现,也是企业发展之本。
年终奖应该如何发放
年终奖的发放实际上是一种投资,这种投资不仅是对员工价值的认可,同时也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但是由于每个人衡量自己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大多数人会觉得自己做得不错,愿意将年终奖的多少与领导对自己的评价和自己在领导心目中的地位联系起来。在大多数公司里,年终奖和工资一样被要求严格保密。这是因为年终奖涉及的奖励额度比较大,授奖面宽,又处在新旧年度交替的时间接口,对职工的心理影响较大,因此往往采取“模糊发放”方式,不公开金额。然而,这种做法似乎每每收到反效果:对其他员工所得多少的猜测,对年终奖发放公平与否的怀疑以及不满、埋怨等情绪往往弥漫在企业中。如何发放年终奖才能体现公平公正,才能让员工满意?
一个公司的年终奖发放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高低,尤其是企业中是否存在科学的、完善的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较为健全、管理比较规范的大企业中,一般都公开年终奖的计算以及发放方案。而规模小的企业,一般以红包的形式发放,暗中分发,单个鼓励。年终奖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它足以影响员工第二年的工作积极性。管理成熟的企业,年终考核的目的绝不限于发放年终奖,而在于对员工进行全面评价、指导员工培训、工作安排以及绩效改善,年终奖并非代表员工成绩的全部。无论是采用“红包制”,还是公开制,要想提高员工满意度,加强管理、完善绩效考评才是必由之路。要重视日常管理,不要将问题积压在年底,避免将年终考核及年终奖发放变成一场运动;要强化绩效考评,淡化年终奖功能及发放形式。
年终奖发放的扣税规定
现行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要求,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中的规定计算,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即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一种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子】吴小姐12月份取得工资收入4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8000元,新旧个税法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工资收入:(4500-3500)×3%=30(元)
全年一次性奖:
8000÷12=666.67 确定税率为3%
8000×3%=240(元)
12月份应缴个税:30+240=270(元)
吴小姐按新个税法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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