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成都律师业发展
律师业正在逐日发展壮大,进入律师行业的人每年都在逐日递增。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成都律师业发展,希望大家喜欢。
律师业发展
现在中国律师业有的是在考虑怎么做大,有的是在考虑怎么做强,有的是在考虑怎么做活,有的是在考虑怎么做精,有的是在考虑怎么做好,规模化就是考虑我们怎么做大的问题。现在各地律师业都在兴起一股新风,那就是合并,也就是都在考虑律师事务所怎么做大。
我今天讲的规模化应该有以下几个含义:第一,我们整个中国律师业的规模化。大家都知道,我们律师制度恢复的时候才212个人,现在已有12万多人,但是再过20年或者30年乃至建国100年的时候,中国律师能达到什么程度呢?小平同志说过,法官、检察官、律师队伍要扩大,他说至少30万。但是小平同志又说过一句话,中国有50万律师也不算多。大家可以看看美国,美国现在是两亿五千万人,其中律师人数是一百万,准确地说是九十六万四千多,所以号称一百万。但是一百万里种类比较多,大家注意到我在去年第九期《中国律师》杂志上写了一篇文章,叫“美国律师八路军”。我把美国的律师分为八种律师,当然最多的还是社会律师。美国200年的时间发展到100万律师,如果照着目前这种发展态势,我觉得我们到建国100年的时候应该能达到50万律师。但是再过20年我想中国律师业应该能达到30万人的规模,到那个时候我们在座的律师朋友,中年的律师就变成了老年的律师,青年律师就变成中年律师了。对我们中国律师事业来讲这个规模要不要?要,这个要取决于什么?取决于我们中国经济的发展,取决于我们中国百姓的需要,取决于我们中国政治民主生活的发达。
所以从规模化来讲,第一个含义是中国律师业的规模肯定要往前发展。但是大家都注意到我们这几年中国律师业的发展速度好像不快,大家可以看一下我们的统计数据。大概在2001年的时候,我们律师队伍号称洋洋十万大军,到2003年的时候有一个数据说中国律师人数是136484人,到去年我们第六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又有一个新的数据是118298人,也就是号称12万人。这个数据有时候多有时候少,我不知道这个统计数据的准确依据在哪里?这个统计有没有水分?我们中国律师业发展的数目到底是多少,我认为目前的数据也未必准确,需要加以核实。
前年我到贵州来的时候去了黔东南州好几个县,我记得好像有几个县都只有一个律师。现在我们有一个统计说全国206个县没有律师,我觉得这个数据也有问题。206个县没有律师的肯定都在西部,有没有206个县?我觉得这个数据也有水分,这是我的个人观点。但是很多县只有一个律师我相信。所以我去了贵州这么多个县,那个时候是陪段副部长去视察,先到黔东南的凯里市,看了几家所,后来一步一步往下走,走了好几个县。在凯里我看了贵州的兄弟律师事务所,这个所搞得不错。我看他们所几个律师的文章写得不错,后来我就给他们发表了。如果我不来我就不知道他们文章写得这么好,所以我相信在座的贵州律师当中还有很多做得很好的、写得很好的,可能我们不知道。
讲到规模化,我想我们这个规模化的首要含义是整个中国律师业的规模化。我们国家有“十一五规划”,我觉得我们律师业也应该有一个五年规划。但是我们的规划往往因人而异,这个领导上来是一个规划,那个领导上来又是一个规划。从我们法律的眼光来看,应该有一个固定化的、常态化的一个规划,比如“十一五”期间我们中国律师业人数上、规模上应该发展多少。我的预测是建国100年的时候我们可能是50万律师。
第二个含义讲讲我们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关于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在座的律师朋友们应该有切身体会。我们律师怎么做大,这个做大跟当地的经济发展、跟当地的市场需要很有关系。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做大的方式一般来讲有三种,一种“自然做大”,一种是“合并做大”,一种是“加盟做大”。“自然做大”大家都知道,像金杜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康达律师事务所、琴岛律师事务所、德恒律师事务所、德衡律师事务所等等,基本上都是自然做大的。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他们均已发展到百人以上。金杜律师事务所在北京总部已经发展到239人,柳沈律师事务所已经发展了233人。由此可见,规模化和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或者叫律师事务所的创收能力基本上是成正比的。
最值得注意的就是合并做大,我还没有掌握到现在贵州律师的合并情况,但是在其他地方我可以给大家列举一下合并做大的几种方式,1998年有一个国浩律师集团,这是我们司法部批准的唯一的一家以集团的方式组成的律师事务所,它当时是北京、上海、深圳三家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国浩律师集团,而且他们都放弃了原来创建多年的牌子。1999年上海三家律师事务所合并成了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其实就我所知,我认为最早的合并应该在1994年8月18号,当时北京有两家所的合并,合并成大众旭业律师事务所,但是很遗憾这个所合并三年以后就分家了。从1998年开始的合并是一种更高层次意义上的合并,国浩律师集团是一种,锦天城是一种,这是一个地域的跨所的合并。类似的这种合并还有2004年北京的金诚和同达律师事务所合并成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2004年北京的高朋和天达律师事务所合并成高朋天达律师事务所,去年天津的三家律师事务所合并成君汇律师事务所。合并以后做的第一篇文章就是出击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它是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的主协办单位,所以当时在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该所给大家留下非常深刻而美好的印象,最近听说他们又合并了一家所,已成了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类似合并的个案还有很多,比如说,湖北的得伟和君尚律师事务所合并成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今年1月1号湖北的瑞通和天元律师事务所合并成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这是一种对等的合并,还有一种合并方式用俗话说就是吞并。这种情况就更多了,比如深圳的敏于行和星辰律师事务所合并成了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这两家所合并以后达到了70人。类似于这样合并的个案各地好像都有。但是基本上发生在大城市,因为大城市的经济发展、大城市的市场需要,使得大城市的律师都在考虑怎么做大。但是合并之后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声音。据我所知北京有两家律师事务所合并后,已经在一起办公了,但是合并了一个月以后又分手了。一般来说我们律师界的分分合合首先是利益,其次才是管理。他们不是因为利益也不是因为管理,而是名称。两家事务所合并以后,自然就涉及到名称问题,如果说北方与南方律师事务所合并就组成南北方律师事务所,那涉及到原来两家律师事务所都要注销的问题,或者说原来北方律师事务所组成南北方律师事务所把原来南方律师事务所注销的问题,他们就为此发生了分歧。他们说要么都注销,但都注销他们又觉得有一点亏,那注销一家所注销谁?两家所扯来扯去,谈来谈去,吵来吵去,最后谈不成,一个月以后分手了。
这就说明我们律师要真想做大不容易,所以现在我听到律师事务所要合并的时候,我说你们一定要慢一点。就像结婚谈恋爱一样,谈恋爱的时间长一点,但是也不能太长了。谈个八年抗战谈得审美疲劳了也不行,我觉得像律师事务所合并要谈的时间长一点,最好把所有的问题都谈出来,可以说把所有的架都吵完。因为谈恋爱也是这样,两个人在谈恋爱的时候要互相吵架,吵得都不想吵了,就可以结婚了。律师事务所的合并就是要考虑这种情况。有的律师事务所合并了一个月,还有某地两家律师事务所合并一天就分手了,这是目前我所知的我们中国律师业的吉尼斯世界纪录。他们都已经给各个客户、各个媒体,各种各样的领导人物都发了迁址通知:我们两家所在一起办公了。他们是办公了,但办了一天就分手了,原因不详。我觉得这两家所合并到一天就分手的记录目前没有哪个所能超过,而且我也不希望有人去超过这个记录。所以,在律师事务所规模化的第二种方式“合并做大”中,还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与讨论。
第三种就是“加盟做大”或者是“联盟做大”,这种做大的方式基本上是跨地域式的。当然这种做大不能靠行政命令也不能靠拉郎配,1993年司法部成立了一个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当时号称全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但是那个时候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是靠行政命令,当时有一个副部长牵头并担任董事长。这个事情相当于我们现在高校的合并一样,大家都知道,现在的高校合并是把很多文化背景完全不同的学校组合在一起,这是行政命令的产物。所以像浙江大学、吉林大学这样的大学,中央领导一声令下就合并,什么都还没谈好,但是再过五年乃至八年他们肯定又要分开,我可以这么预测。因为它不是靠双方的吸引、双方的互补,而是靠行政命令。有人开玩笑说,原来说吉林大学在哪里?吉林大学在长春。现在反过来说,长春在哪里?长春在吉林大学校园里。我想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合并不管哪一种模式,尤其是联盟做大或者叫加盟做大都不能靠行政命令。所以1993年那种靠行政命令成立的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后来事实证明不成功。那个所后来更名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也是中国律师事务中心的青岛分所,后来也分出来了。所以,有人以为中国有两家德恒所,其实一个是平衡的衡,一个是永恒的恒,这两家发源于中国律师事务中心的律师事务所后来都创出了各自的品牌,这是皆大欢喜的事情。
现在加盟做大有哪些方式?比如说1994年创办的长江律师联网,这应该是战略业务的协作关系,比如有一些调查、取证、见证、咨询业务可以互相委托。当时是香港的吴少鹏律师事务所发起成立的,这纯粹是业务上的协作,但是这种业务的协作比一般的没有组合在一起的业务协作要紧密一些,所以我跟他们讲还可以更紧密。将来香港和内地、内地与内地、东部和西部、大城市和中小城市怎么组合在一起,这种模式也许是一种值得注意的模式。这种模式的好处就在于它对外承担责任的时候是各自承担。现在有一些律师事务所都不敢做大了,就是因为做大容易受分所的影响。比如说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去年在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时候,当时优秀律师事务所有一个指标,不能有投诉,投诉一查实就受影响。果然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有一个律师受到投诉。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参评优秀律师事务所就没有成功。所以那些大所以后就害怕对外承担责任的问题,最怕的就是法律责任,像这种联盟或者加盟做大的规模化可以避免这个缺点。
前年,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南京、沈阳、包头八家律师事务所组成一个八方律师联盟,我曾经给他们取了一个名字叫“八所联盟”。原来西方国家有什么七国集团、八国集团,我说你们也来一个“八所联盟”,所有后来的律师事务所就可以叫八加一、八加二,一直到八加十二,甚至到八加二十都可以,这是一个别人无法取代的名号。但是后来他们考虑来考虑去觉得用“八所联盟”不好,而用“八方联盟”,所以去年他们实际上也不是合并,他们都是各自对外承担各自的责任,各自做各自的业务,只是业务上有一些协作,而且这八家所非常有意思,这八家所基本上都是地方律师协会的会长和副会长,所以有人开玩笑说,这八所在一起可以召开中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议,或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所以这种做大的模式最值得我们注意。我相信在五年之内,我说的是保守的估计,在我们的贵阳肯定有律师事务所合并的情况。现在贵阳有几家律师事务所做得很优秀,据我所知,担任省律协副会长所在的几家律师事务所都做得不错,陈朝洁主任的天职所、陈世和主任的威克所,还有原来做律师现在担任省高院副院长的李汉宇的辅正所,我觉得这几个所在外面都已经很有知名度了。我想贵州将来还会涌现出更多有知名度的律师事务所,而且这些律师事务所走到一起,完全有可能。所以规模化是我们中国律师业发展的最值得做的一件事情,也是最值得关注的一件事情。所以,我估计再过二十年中国至少有10家超过千人的律师事务所,当然这些超过千人的律师事务所应该是在北京、上海这些地方。这是我对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的预测,如果从整个律师业的规模化来看,中国将有30万到50万律师。现在像金杜律师事务所加上分所,都已经七八百人了。
从去年和前年北京的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看,前年北京律师事务所有3家上亿的,去年有6家上亿的。我昨天听说,贵州去年全省律师创收第一次上亿了,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迹象。前年上亿的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金杜、柳沈、君合,到去年增加了三家,这三家是中伦京通、中咨、竞天公诚。前年北京律师事务所刚好是前一百名都是创收上千万的律师事务所,去年是前115名是创收上千万的律师事务所。这些所的规模基本上都在30人以上。
前面我讲了中国律师业的规模化、中国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接下来就要讲讲中国律师业的专业规模化。现在我们基本上都是诉讼业务,话说回来,诉讼业务是我们所有律师的看家本领。律师业,作为一个行业,一个制度的发展不能完全依赖于诉讼业务,还要靠非诉讼业务。其实从一个所的实力来讲,首先看他的诉讼业务,但更重要的是看他的非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越多这个所的综合实力就越强。前面我讲到的上千万也好、上亿也好,这些律师事务所的非诉讼业务都占了50%以上。去年我在美国看美国的知识产权管理杂志,统计中国律师业务综合实力的时候,我看到能够入选的那几家律师事务所基本上都是靠非诉讼业务中的知识产权业务。比如说金杜律师事务所大概有40%的人都在做知识产权业务,所以一个律师业也好,一个律师事务所也好,从我们专业上来讲更重要是专业的规模化。
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我刚才列举综合实力比较强的律师事务所,你可以上他们的网站看看,他们在业务上都已经达到了规模化。比如说金杜所,原来没有诉讼业务,后来考虑到一个所综合全面的发展,他们觉得还是要有诉讼业务。当然诉讼业务是做一个专项,把它做成一个专卖店形象,更重要的是靠非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里也有很多,如金融、投资、上市,现在又派生出许多新的业务,如国企改制的问题、像二板上市的问题。这些新的业务要靠我们去开发,现在“十一五规划”给我们的定位叫商务服务型,服务就是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市场一要靠政府的推动,二靠我们本身的开发。比如说1993年股票上市,这个完全靠政府推动,政府一推动就给我们中国律师业带来了一个突飞猛进的变化。当然,我们也需要学会怎样利用政府的推动,同时开发自己的市场。我们将来律师业的开发只要是法律上没有规定不让做的事,我们就可以去做。所以我觉得将来开发业务这一块有很多是我们自己要动脑筋的。所以,只有人数的规模化和专业的规模化相结合,才能促成我们综合实力的提高和发展。
规模化可能对我们在座的贵州律师来讲听起来好像还比较遥远,有人可能会说我们贵州的律师哪里来的规模化?我的个人观点是,规模化趋势永远只是一个导向,比如说贵州律师事务所将来有一到两个超百人的律师事务所,我觉得这是一面旗帜,是完全能做到的。但是都这么做就不合适了,尤其在我们的中小城市中有时候还不能都这么做,因为有利益冲突问题。因为中小城市律师事务所大多是做诉讼业务,所以还不能都做大,那怎么办?如果做大做不了,那就做什么呢?那就应该考虑怎么做精,也就是专业化的问题。
第二个大趋势:专业化——做精
一般来讲,专业化主要是指个人的专业化和部门的专业化及领域的专业化。这是业务的专业化,现在我还要讲管理的专业化。我们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模式现在基本上是主任管理,稍微走得快一点的是合伙人管理,再快一点的是管委会管理,这些管理都是有必要的。但是有一个情况大家要注意,就是我们在管理的专业上有没有职业管理人,或者叫职业经理人?我们中国律师界有没有CEO?或者说我们中国的律师事务所有没有CEO?现在很多所都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比如说金杜所专门请了个外国人来管理。还有一些所专门请一些不是学法律的,而是学经济的来管理,也有请退下来的领导来做管理。但是这种请退下来的领导做管理基本上是办公式的管理、行政式的管理,甚至说是协调式的管理。那么,管理究竟是什么?我认为,管理就是如何发挥你的综合实力,如何发挥你的核心竞争力,如何让每一个人在这个团队当中得到承认,如何让每一个人的潜力得到发挥,更主要的是如何处理好“锅”和“碗”的关系。
所有的律师事务所,首先要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分配问题。所谓分配问题不就是“锅”和“碗”的问题吗?律师事务所是一个锅,律师个人是一个碗。锅里应该留多少,碗里应该放多少,我觉得这就是我们的管理要考虑的问题。所以管理的专业化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当然,现在业务方面的专业化做起来也很难,尤其是在地市州的律师事务所,但是专业化也应该是一个导向。美国有一个统计,1999年卖飞机卖了290亿美元,其中当然也包括我们中国的贡献。但是有一项经济收入比卖飞机还厉害,那就是特许和版权的收入达到了370亿美元,可见在经济领域的专业化能折射我们法律服务业的专业化。现在这方面著名的个案很多,比如说上海的朱树英律师讲,不要以为我都在做建筑房地产,建筑房地产我不敢妄称所有的专业化,建筑房地产里还有很多专业。有一个美国同行专门做机场建筑工程的保险。现在世界经济在发展,机场也在逐步完善、逐步扩建,这里面有一个建筑工程的保险,他就做这一项业务。这个业务是非常细的一个专业。现在有些律师业看准了,就专心致志做下去。比如说有一些律师专门做拆迁,当然,拆迁里有政府拆迁和百姓拆迁。所以有一些律师专门做百姓拆迁,当然做百姓拆迁可能稍微有一点风险,因为有些领导可能不高兴,做不好的话会触犯某些条例,当然也可以做政府拆迁,代表政府一方的。
业务越做越好,来源于专业越来越精,但并不是说西部地区就不能实现业务的专业化。湖南的戴勇坚律师跟我讲,他现在通过网络去做建筑房地产,所以他搞了一个建筑房地产网,专门对建筑房地产的业务进行咨询、问答、交流。据介绍,去年一年网络给他带来的建筑房地产的业务就有30万,这还不包括他平常的一些客户。所以我觉得专业化用一个广告词就是“只要你想”、市场有多远,我们的业务就能做多远。专业化也是,但是很多地市的律师都在说,我们那里还是“万金油”,要不要?还是要,但是得想办法协调起来、淡化起来、或者说结合起来。我们中国律师论坛几乎每一届都有一个辩论,去年是关于提成制的辩论,辩题是:提成制是“营养液”还是“海洛因”?我就在想“万金油”对律师业的发展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能否进行一次辩论?今年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我们将于9月在太原召开,到时我希望大家踊跃参加。因为我看每年参加中国律师论坛的贵州律师不太多,我希望越觉得自己偏僻、越觉得自己欠发达,就越需要到那些场合去展现、到那些场合去发表我们对未来的意见,更重要的是说一说我们目前发展中的困惑。在今年的论坛上,我们想辩一个题目,现在我还没想好,可能是关于律师事务所人才发展的题目。下个月第三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将在重庆、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题目我已经想好了,就是律师业是否属于自由职业?我认为,这也是很有意义的。但是对我们律师业的发展来讲,确实需要研究一下,今天的我们还是否需要万金油?正方是需要,反方是不需要,反方认为不需要的潜台词就是专业化。
一个律师的专业化或者一个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都要考虑专业特长的问题、市场需要的问题、还有人才结构的问题,乃至地域特色的问题,这个就是考虑怎么做专业化。我认为,专业化开始要小题大作,要选小的,比如说现在选了一个专业,医疗纠纷,不能什么都做,比如说你得选一方,比如说专门选医院这一方,这样一直做下去,做出你的特色来,做完以后发表文章,发表演讲,然后通过媒体宣传自己在这方面的研究特色、研究成果。同样劳动关系将来也有一个劳方和资方的问题。北京有一个青年律师,他原来刚到北京时住过候车室,后来他的业务发展了,专门做小区里的业主这块业务,所以现在一天到晚是业主找他的业务就做不完。现在大家知道,我们开发的小区问题非常多,大多集中到开发商。对开发商有意见的,或者对物业管理公司有意见的就是我们的业主,而且很多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还没成立。这个时候律师们抓住这项业务,就是抓住了一个专业发展趋势。当然做这些业务的时候千万要注意掌握政策界限,不要让领导觉得你挑动群众斗领导。现在党和政府就怕我们律师在代理案件的时候把握不好政策界限,所以我们一定要在把握好政策界限的前提下,把专业做好。有一些律师专门做离婚业务,有一个律师在做离婚业务时就专门做女方的,而不做男方的。所以只要男方来,他说对不起,我不做这个业务,我的专业在女方业务。大家都知道在我们国家的婚姻里,天平大多偏向女方,在我们的传统眼光中女方是弱者。一般的婚姻案件表面上是一个离婚请求,背后实际上是一个财产分割,有些财产千万、上亿的都有。所以一般来讲,如果女方是弱的话,想要离婚很容易,男方包了二奶,说,行,离婚就离婚,我给你多少财产。但是他还有多少财产没告诉你,那个怎么办?靠律师去调查,靠律师去取证。
大概在四五年前,南方某市就出了一个案子,就是因为离婚案件出了事。在这个离婚案件中涉及到一笔财产的鉴定,到底两个亿还是两千万,具体数目我忘了。有一个律师,代表当事人去行贿,行贿一个领导,这肯定是有问题的。后来这件事情被对方发现了,最后一告,告成了,这位法院领导与律师都被法律处罚了。这种行贿的事咱们律师绝对不能干,但是律师想方设法调查取证则是应该干的事。所以现在有一些律师专门做女方离婚方面的相关业务,当然也有人专门做男方离婚方面业务的,而往往做女方的大多数还是男律师,做男方的可能是女律师。据我所了解的律师,实际上没有限定谁做男方还是做女方律师,主要是指专业越做越细。比如说在知识产权方面,有一些律师专门做版权,有一些律师专门做医药商标业务。所以业务可以越做越细,做细了以后还要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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