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律师年度总结
在法治国家,律师职业是政治性的,律师具有重要的政治功能,律师制度本身就是政治制度的一部分。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律师年度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律师年度总结篇一
一、组织部署和开展情况
今年的规范建设年活动,是去年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延续和深化,同时也是促进律师队伍和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对此,我所针对本所实际,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推动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首先召开了三个层面会议:第一,召开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对规范建设年活动先行动员,统一了管理核心层的思想认识;第二,召开全体律师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通过两个会议的召开,使每一位律师明确了规范建设年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自觉消除了信心不足、厌倦抵触思想和认识上的偏差,形成了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浓烈氛围。
规范建设年活动时间长、内容多、要求高,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取得成效,事务所将规范建设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规范建设的具体方案。首先,为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了以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和行政业务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对本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组织、规划、协调、督查工作。其次,为避免这次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并解决与日常法律服务工作争时间、争精力,在时间安排上,根据律师工作的时间特点,尽量利用晚间、休息日组织活动,保证各项活动按序时进度完成。内容上具有针对性,组织全体律师学习法规条例,交流体会,查找问题,密切联系本所、本人实际,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再次,明确了要求,以促发展、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发展。为此,事务所积极组织了几项活动。如组织合伙人、行政业务管理人员交流和学习,研究国内一些优秀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的成熟经验和先进作法;邀请法官、检察官等相关部门人员座谈征求意见活动等形式,报告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工作整体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争取配合、支持;通过省厅组织的在本所召开的全省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观摩会与兄弟律所学习交流等。
通过上述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落实,并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开展扎实,并取得较好成效。
二、具体规范建设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根据今年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中司法部提出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以及事务所在去年开展的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为突破口,紧紧围绕在业界普遍存在的“管理模式、质量控制、分配机制”三大难题,重点进行了查找整改、制定措施、完善体制,取得了较好成效。
2017年律师年度总结篇二
一、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今年5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部署从今年5月至明年5月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为期一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5月26日,召开各设区市司法局律管科(处)长会议对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各设区市司法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并强化对各律师事务所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积极指导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省律师队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组)领导、律师行业党组织具体组织下开展。省直党员律师参加了第一批学习,福州、厦门市直、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的党员律师参加了第二批学习,其他党员律师参加第三批学习。省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成立了律师事务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11月19日省厅召开了律师事务所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座谈会,对律师事务所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专门部署,切实加大对第三批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力度,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3、继续组织开展其它学习教育活动。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坚持把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开展思想讨论,努力找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方案和意见。同时,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等规章,进一步增强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的意识,切实加强律师事务所自身建设,努力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二、着力完善律师管理规定,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务
1、制定下发“两个规定”。根据新《律师法》及配套规章的规定,对我省现行的有关律师管理规定、管理办法进行清理,特别是组织开展修订省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审核登记程序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律师证申领审核程序的暂行规定》工作。在处务会多次讨论形成《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关于律师证申领审核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于5月份召开了修订律师管理规定座谈会,征求各地律管科(处)长的修改意见。经充分考虑、吸收各地意见后,于9月21日正式印发《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程序的规定》和《关于律师执业证申领审核程序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的行政许可。
2、起草了省市县三级律师管理职责划分的意见。根据新《律师法》和司法部配套规章,草拟了《福建省司法厅进一步明确省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职责的意见(初稿)》,有待进一步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
3、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务。今年以来,全省共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40家,注销律师事务所1家,办理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变更130件;新颁发律师执业证320本,办理律师转所160人。
4、参与部颁规章修订工作。按照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安排,我处参与了司法部规章《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的起草工作,现该规章已形成送审稿。同时,还参与了部规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监督检查办法》起草论证工作。
三、着眼确保律师正常执业,做好律师证照管理工作
1、做好律师证照加盖有效期延续章工作。根据新《律师法》,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应进行年度考核,不再开展律师事务所年检和律师年度注册工作。但是,由于至今为止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等相关规章仍在制定中,尚未出台,开展年度考核缺乏具体可操作性规定。因此,为确保我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正常执业,在今年4-5月份省厅对现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律师执业证加盖了有效期延续章,实现了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向年度考核工作的平稳过渡,为正式启动年度考核工作打下了基础。
2、做好律师证照换发工作。根据司法部安排,从2009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从2010年1月1日起原执业证书停止使用。因此,换发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成为第四季度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任务。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处召开处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及时采取了6项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一是立即向厅领导汇报,赢得厅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二是根据本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情况迅速向司法部申领了各类空白新版执业证书;三是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尽快添置了电脑和打印机;四是召开换发工作会议,对设区市司法局律管科长和经办人员进行培训;五是下发文件,对换证工作尤其是信息采集工作进行部署;六是做好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息录入和执业证书打印、盖章以及新旧执业证书换发工作。
四、加强律师执业监督指导,不断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1、加强律师业务指导。在督促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前提下,及时了解和掌握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情况,并对一些涉及面广的案件进行重点跟踪指导,确保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妥善解决纠纷;同时,坚持将全省律师办理此类案件情况每季度汇总向厅领导书面报告。今年以来,全省律师共办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75件。
2、做好来访及投诉工作。加强对投诉工作的协调与指导,督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切实履行职责,按规定程序与时限做好来访接待和投诉查处工作。今年以来,我处共接受、批转群众来访来信投诉23件,目前已办结13件。
3、切实加强律师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把查处律师违规违纪行为作为端正行业风气、提升社会形象的手段,摆上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重视并强化了对设区市司法局查处工作的指导,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查处。今年以来,全省共给予2名律师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给予2名律师警告的行政处罚。
4、扎实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全省律师行业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全省律师行业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对年度律师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纠风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按照省厅的部署,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治理活动扎实开展。
五、落实加快建设海西意见,有力推进律师涉台工作
1、向社会公开推荐一批接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实习、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根据司法部《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中华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2009年7月6日省厅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推荐70家律师事务所和329名律师作为接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实习、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此后,有2名台湾居民获准在厦门实习。
2、认真开展专题调研。今年6月,省厅组成调研组深入厦门、漳州、泉州三市,就律师业加强涉台法律服务、开展闽台律师交流合作、扩大对台开放等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探索在《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全省律师业如何围绕海西建设全局,紧紧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主动融入,重新调整工作部署,完善政策措施,认真运作,有所作为,不断创新涉台法律服务载体和平台,切实加大涉台法律服务力度,不断紧密闽台律师界的交流合作,切实拓展两岸合作的范围、层次和成效。
3、积极开展专项涉台法律服务。广大律师认真总结几年来开展专项涉台法律服务活动的经验,进一步了解掌握台企、台商、台胞、台属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主动地开展涉台法律服务。年内,漳州市、三明市先后组建了涉台事务律师顾问团,厦门、泉州市设立了区级涉台律师顾问团,至年底全省共组建了17个涉台律师法律服务顾问团,开展台商权益保障工作,帮助台商解决涉法难题。省台商投诉协调中心特邀法律顾问由10人增至25人,分布在全省九个设区市,服务台商范围覆盖到全省。厦门市司法局进一步扩大了律师事务所服务台企“一对一”结对子的范围,由28对发展到50对;成功举办了海峡律师实务研讨会,促进两岸律师人才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共享,服务两岸经贸往来及产业转移对接。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律师共担任309家台企法律顾问、提供涉台法律咨询4929人次、代理涉台诉讼及仲裁案件1914件、办理涉台非诉讼法律事务588件。
4、贯彻落实“许可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的政策。今年5月国家出台“许可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两地试点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涉台民事法律咨询服务”这一惠台新政策后,认真贯彻落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是积极促成司法部于7月14日下发通知正式同意我厅开展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的试点工作;二是代司法部律公司起草了《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和管理规则(试行)》,同时热情接待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来人来电咨询,目前,已有3家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提交了设立代表机构申请;三是多次请示、报告司法部律公司,提请司法部尽快出台相关规章,明确有关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管理规定等,争取早日将这一政策落到实处。
此外,今年7月,美国Christie Kim律师事务所获准在厦门设立代表处,实现了外国律师事务所代表处在我省零的突破。
六、持续深化律师公益活动,加大律师服务大局力度
1、积极推进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监督检查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情况,指导各地进一步建立完善律师值班接访制度、律师接访工作台账制度、接访工作考评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等,确保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切实发挥作用。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网络,现全省共在61个县级以上政府信访部门设立了律师接访室,其中南平、泉州、厦门、宁德、莆田五个市在每个县级以上政府信访部门设立了律师接访室。今年以来,全省共有2505人次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参与了576次县级以上党政、人大、政协领导接访日活动,接待上访群众2.2万人次,解答信访群众法律咨询2.7万人次,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纠纷案件2833件,调处解决1528件,提出书面法律意见455条。
2、不断深化律师法律服务“三进”工作和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活动。指导各地、各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巩固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成果,总结推广“进乡村”工作经验,做实做好“进校园”工作,建立完善台帐,健全规章制度,真正使律师法律服务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做到服务为民,执业为民。进一步推进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活动,组织引导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参与辖区内重大、复杂、疑难民事纠纷以及涉法涉诉案件调解。目前,全省共有333家律师事务所与364家司法所结成了对子。
3、引导律师积极介入医患纠纷调处工作。针对近期医患纠纷频发的特点,各地积极组织引导律师配合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发挥专业特长,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提出调解方案,进行耐心说服教育,促成纠纷顺利调处。
2017年律师年度总结篇三
一、为重点企业服务情况
(一)重点企业介绍
我所重点企业有:1.xxxxxx;2. xxxxxxxxxx;3. xxxxx;4. xxxx;
(二)打造重点企业法律素质情况
自2xx年1月1日起,我所共为对接的重点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2余条;为其避免和直接或间接挽回的经济损失共计31余万元。此外还为对接的重点企业发展组建了多达8人的律师服务团,针对重点企业具体发展情况提供并购方案、项目策划、商业谈判、招投标、融资引资、知识产权保护、合约制作、风险控制、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对外贸易等领域的优质法律服务;我所 “xxxxxxxxxx” 的服务理念得到了各重点企业的交口称赞。
二、参与信访案件处理情况
1.我所自2xx年1月1日起,累计参与信访值班达8人次,并在进行信访维稳的过程中,成功化解信访矛盾纠纷达1余次。
2.2xx年5月,xx主任代表我所前往北京参加xx部举行的同心律师服务团签约仪式。会上,xx主任代表我所和xx省xx自治州xx县签订了协议,我所将在接下来的2年时间里针对该县辖区内重大涉法信访事项提供免费咨询意见,并对其重大发展项目进行免费法律分析和法律论证,根据需求参与相关项目谈判,以及提供其他法律服务项目。
三、帮扶贫困家庭情况
为了积极响应“五项工程”的号召,我所委派xxxx律师、xx律师以及行政主管xx三人一行在xxxxxx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走访慰问了结对帮扶群众邵伟一家。
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受帮扶群众xx现年38岁,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及多种其他疾病,长期在病院住院接受治疗。家中只有一名退休多年的老父亲与他同住,依靠其父亲每个月微薄的退休金度日及支付医疗费用,日子过得十分艰难。慰问过程中,xxxx律师和xx律师认真仔细的了解了其家庭情况,并对xx及家人提供了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活动最后,我所还为xx一家送去了2元慰问金和丰富的中秋礼品,祝他们度过一个快乐的中秋节,xx和他的父亲都十分感动,连声道谢。接下来,我所已与王家坡社区居委会建立好联系,针对此情况,拟制定长期的帮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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