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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被立法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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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是一个具有传统美德的国家,历来以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为美德,对老人尽孝为美德,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常回家看看被立法的看法,希望大家喜欢!

  常回家看看被立法的看法

  春节的核心应该是团聚,与家人的团聚。但在现代社会时间机器的操纵之下,人们的日常生活匆忙而功利,人们的精 神焦虑而孤独,人们不妨在民族节日中对礼仪的、象征性的、微细而温情的文化事项多加强调和提倡。

  打电话叫外卖,对方可能会对你说很抱歉,这几天不送了;上网买东西,卖家催促着你要赶紧,明天就不接单了;走 在大街上,各类车票代售点排起了长队,路上还有人卖便携式的小板凳……生活中越来越多的细节提醒你:快过年了,该回家了。

  是的,春节就要到了。“带着祝福,常回家看看……”1999年,一首《常回家看看》在春晚上一炮走红,唱出了 许多家庭的期盼。12年过去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口流动的加速,空巢老人增多已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越来越多的 老人与老伴相依为命,在城市或农村的一角独守。远在他乡的子女也因工作繁忙、生活琐事而与老人聚少离多。

  而就在不久前,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工作基本完成,据透露,《老年法》此次修正草案增加了“精神慰藉 ”等内容,并将子女“常回家看看”写了进去。此消息一传出,随即在网络、在民间引发了一场亲情回归的讨论。

  回还是不回?当“回家”遭遇“春节”,又被“法律”搅和了进来,这原本应该属于道德范畴的行为,真的能被法律 约束吗?或许,这一出自善意的建言并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旦法律跨界过多,不仅无益于唤回亲情,亦不能实现道德的救 赎。

  “被回家”的尴尬

  “我儿子5年没回家了,电话也全换了,他还是公务员。你们能帮帮我们吗?”1月11日,一条被网友称之为“最 揪心的求助”在微博上转发。博文中称,求助者是一对来自郴州的老夫妻。由于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老夫妻的故事我们不 得而知,但短短的几十个字却无不透露出老人的无助以及对儿子能够回家的强烈期盼。

  年关将至,“常回家看看”再次成了网络热词。这一次不是因为那首打动人心的歌曲,而是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行 动已经取得了草拟入法的“阶段性”胜利。人们不难发现,新修订草案中的一大亮点,“精神慰藉”被单独立项,“家庭成员 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并且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据了解,现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1996年通过的。如今,十几年过去了,我国跑步进入老龄社会,旧的法规显然 已经“跟不上趟”了。

  回顾历史的案例,曾有天津市68岁的徐大爷将儿子告上法庭,诉讼请求里只字未提物质要求,只要求儿子承担照料 义务。徐大爷说:“我不需要赡养费,但我需要孩子的关心和问候。我见他一面跟见个大明星似的困难,想想就伤心。”

  无独有偶,江苏省姜堰市前不久也有一宗类似的案件。原告是一位80岁的老教师,他告的是他的小儿子,告状同样 不是为了“赡养费”,而是因为小儿子总借口工作忙、家里事情多不来看望父母。最终,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一致,小儿 子答应每周探望父亲不少于一次,每次陪护的时间不少于两个小时。

  此番“常回家看看”列入立法,意味着子女不经常回家探望父母,就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而法院也将获得受理此类 诉讼的立案依据。

  其实,道德标准上升为法律规范,也是无奈于现实的大背景。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格局基本形成,4—2—1时代( 4个老人、2个中年人和1个小孩)正式到来,独生子女往往无力兼顾事业和多位老人,家庭的养老功能正在逐步减弱。

  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约1.67亿,大中城市空巢家庭达到70%。一连串数字的背后 是严峻的养老形势: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是今后我国较长一段时期内不可避免的重大挑战。

  以上海为例,据预测,2011年至2020年间,60岁及以上户籍老人将从330万增至500万。其中,“纯 老家庭”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失能老人”比例会大幅增长,他们不仅在生活上需要子女的照顾,也渴望精 神上的慰藉。

  另据全国老龄办2008年发布的《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指出,今后空巢现象将更加普遍,空巢期也将明显 延长。与发达国家独居及夫妇空巢户高达70%—80%的比例相比,我国老年人空巢比例持续增加的趋势将是不可逆转的。

  在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市老年学学会副会长张钟汝看来,新规有助于引导子女行为、规范公民义务,体现了立法 的前瞻性。不过,要真正执行起来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首先,现实生活中影响‘回家’的因素很多,有的是因为‘大家’与‘小家’难以兼顾,无分身之术才三过家门而 不入;有的是因为在外工作,距离、假期、交通成本等带来了阻隔;还有的是因为沉湎于个人娱乐,漠视老人;更有甚者是因 为一己私利未得到满足,而迁怒于老人,故意冷落。情况如此复杂,原因差别较大,不宜适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来‘一刀 切’。”张钟汝说,“其次,如何界定‘经常’?一旦老人与子女对簿公堂,又该如何量刑和处罚?这些疑惑有待进一步讨论 完善。”

  张钟汝进一步强调,探亲动机与效果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子女经常回家,帮助父母料理家务,陪老人聊天,当然会给 老人带来愉悦。但也有子女是经常回家“啃老”,或与父母兄妹吵闹,给老人带来无穷烦恼。这样的“探望”,还不如少来或 不来。

  诚然,将孝亲伦理写入法律,一方面体现了社会对维护家庭关系的重视,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传统孝道的式微。原本 天经地义的行为竟然要靠法律这条最后“底线”来保障,不能不说是一种尴尬,抑或是一种悲哀。

  不是不想回,而是回不起

  试问有谁不想回家?翻开这几天的报纸,关于“春运”的故事铺天盖地:看看骑着摩托顶风冒雪,千里单骑往家赶的 农民工;看看因买不到火车票怒极裸奔的小伙儿……如今,春节返乡大军作为“回家”的一个典型样本,无疑让“入法”的荒 谬一览无余。

  虽然有人说,春运是人类历史上一场完全不能用纯经济理性的视角解读的无比浩瀚的周期性迁徙运动,但算算回家的 账单,就会发现回家是多么昂贵。

  记得多年前有个冷笑话,大意是外国人猜谜语:“有一个国家的人,用一年的时间挣钱,然后在一个月内花光,问是 哪个国家”,答案是中国。这种说法显然有些夸张,但事实有时正是如此。在一份网络的调查里,有接近30%的网友,春节 回家一次至少要花掉6000元的费用。

  “听说‘常回家看看’被入法,我在想明年,我会不会因为违法而入狱?”说这话的赵娟是黑龙江人,每年春节回家 探亲,感觉自己就像做了一场伤筋动骨的大手术,“回来要缓很久呢。”当然,要缓和的不光是身体上的疲累,还有见瘪的钱 包,“有一说一,不是我不想回,而是老家真的回不起。”

  采访中,赵娟给记者算起了一笔经济账:在城市里闯荡,回去总要体面一些,和老公在置装费用上花了1000元; 要给父母和兄弟姐妹带点礼物,这一项目前已花了近2000元;回去后还要给父母留点生活费,至少要给2000元;夫妻 双方亲戚家的小孩子压岁钱,大约需要1000元。回去后还要到街坊邻居家拜拜年,买点烟酒,这笔费用大约1500元; 此外还要帮助家里面买点必备的年货,费用大约是500元,再加上一些不可预知的费用约1000元,“而春节期间,上海 飞哈尔滨的机票都是全价,两个人回一次老家,每次至少接近2万元。成本太高了,怎么回得起呢?再说,不这时候回去,平 时也没有假期。”

  看着手中的账本,赵娟无奈地表示,对于她来说,一年回家一次的频率已经不算低了,“今年又将是我们成为房奴的 第一年。到了明年,估计再没有多余的钱让我们回家了。”

  不可否认,那些日日翘首盼儿归的老人,若看到儿女们在算这么一笔账,一定更加悲凉。老人们不明白,亲情怎么能 用加减乘除来衡量。但现实就是这么让人心酸,账单的背后,藏着时代的疮疤。

  而就在1月17日,一则名为《让爱回家》的电视广告在央视播放之后,立即在互联网上引起强大共鸣。广告片中, 一名白领离家在外打拼,好些年没有回家过年了。今年,年迈的父母终于得知,儿子可以回家看看了。不料开车快到家的时候 ,白领接到了老板的电话,说是有紧急事务要他马上回去处理。于是,忙碌多日做了一桌子菜的父母无比惆怅,空巢再度。

  对于独自在上海打拼的陈煜来说,这则只有一分多钟的广告却曾让他落泪,“当看到片中的父亲说,再等等吧,当看 到母亲露出无奈的眼神时,我想到了自己的父母,也许和故事中的老人一样,正在家里等着我回去。如果我也坚定地告诉父母 :‘今年春节一定回家’,他们也会和短片开头那样,逢人就说:‘儿子要回来了’。想到这里,突然觉得很对不起他们…… ”

  小陈告诉记者,算上实习的那年,他已经近三年没有回家了。他说,自从决定在这个陌生又充满竞争的城市工作,一 次又一次挑战看起来完不成的任务,三年时间,和父母在一起团聚的时间屈指可数。即使父母亲从老家过来,也因为无休止的 加班,不能好好陪他们。

  “前几天,领导问我,春节回不回家?我一脸期待,刚要准备作答,可他话锋一转:‘今年任务繁重,你的岗位很重 要,可能是要坚守咯!’我顿时感到非常失落。不过换个角度一想,证明我还是很重要嘛!”小陈说,每次他都只能这样安慰 自己。

  李承鹏在微博上评价这是一则有些思想的广告:“最后车停在那座桥上的画面很隐喻。我的意思:不要怪年轻人不回 去看父母,而是社会给年轻人太大鸭梨,让年轻人头大得像只菠萝,身体蔫得像根黄瓜……他们很想回家,可是回家的路如此 漫长,以至于老板一个电话,就可让他和家人咫尺天涯。”

  确实,回家就像一场无形的战争,大多数人像堂吉诃德一样挥剑而上,却弄不明白敌人是谁,在哪儿。过去的这30 多年,正是中国经济翻天覆地变化的30多年,也是无数农民前赴后继背井离乡的30多年,他们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合力托 起了“中国制造”闪亮的标签,巨变的城市却始终吝啬于给他们一个名分,任他们候鸟一般南来北往。

  越来越多的GDP由外来人口创造,但这些外来人口却无法分享到更多的GDP红利,社会财富分配不均,各项保障 不到位,就算是看似光鲜的“白领”外衣,也同样裹着一颗脆弱的心。

  “常回家看看入法”的荒诞,不在于亲情需要法律保障的尴尬,而在于需要保障的不是 “常回家看看”,而是一个 更合理的配置方案。正如看到“上海家乐福一线员工的收入12年来不曾见涨”的新闻报道,人们在唏嘘的同时,不得不承认 这样一个事实:金字塔形的社会结构注定是焦灼的,更多人挤在塔底,被压得喘不过气。难以跨越的不是万水千山的回家路, 而是横亘在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坚硬如铁的重重壁垒。

  春节,在变化中生存

  “别让父母的爱,成为永远的等待”,《让爱回家》的画面最终定格在这句话上。春节,无疑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 统节日,具有鲜明民族文化的特征,凝聚人心的感情根基。中国人讲究的是,“家庭举宴,长幼咸集”的“合家欢”,除夕的 “年夜饭”更是一年之中最重要的一顿饭。

  而现实的情况是,面对社会的变化,人们也应有一种文化的包容,每年的春运都会形成上亿人的集体性人口大位移。 人们回家不仅仅是一次亲情的聚会,一次礼物的馈赠,更深刻的是经历了一次精神的洗礼与伦理关系的更新。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上海市民俗文化学会会长仲富兰告诉记者,随着社会发展,中国传统春节也必然会 在“在变化中生存”,“这种变化,不是行政命令,也不是某个人的号召而应该是老百姓选择的结果”。

  如今流行“分居式”过年。新婚夫妻、热恋情人到底该到哪方父母家里过年,该什么时候去,往往成为争议焦点。中 国人在一年当中最看重的就是除夕年夜饭,这顿饭在谁家吃,具有举足轻重的意味,为了权衡各方利益和感受,常常要兵分几 路,各自为阵。对大多已成家立业的第一代独生子女而言,这道选择题显得尤其头疼。当传统的大家庭结构转变为“一对夫妇 和一个孩子”的小家庭结构,“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大概是一种最具中国特色的折中方案。

  过年不回家,也成为一些大学生缓解就业压力、节省路费开支的无奈选择。当然,那些看似风光无限的“白骨精”们 ,自然不会放过一年中唯一一次可以大肆放纵的机会,出入各大商场,面对铺天盖地的消费诱惑,潇洒地挥动手中的信用卡, 换回一件件犒劳自己、奖赏家人的精美商品。“量入为出”这一传统的消费观在他们这里得到这样的解释:按照预计能到手的 收入,提前支出。

  常回家看看之所以被列为法律是因为现在社会空巢老人太多

  “常回家看看”是对老人的“精神赡养”,现实情况也必须充分考虑到,精神赡养不仅是家庭范围内的事情,而且与整个社会都有密切联系。精神赡养不仅是家庭和子女的义务,更是社会的义务,只有站在这样的立场上,才可能让问题取得合理的解决,而不是在冲突中迷失方向。如果老年人只是在家里得到尊敬,而在社会上却得不到关怀,就很难说精神赡养问题得到了解决。因此,仅仅局限于家庭的范围来理解精神赡养是不全面的。事实上,老年人精神需求的满足不仅来自家庭成员的支持,也来自社会成员、社会机构的支持。老年人在社会层面的精神赡养质量,反映出一个社会代际关系的和谐程度和社会的文明程度。因此,既要认识到“常回家看看”入法的进步,也要看到隐藏其后的冲突。

  常回家看看是道德问题法律不可以解决

  我国是一个具有传统美德的国家,历来以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为美德,对老人尽孝的美德,在中华民族已经传承几千年了,现代人应该继续加以弘扬、鼓励,更自觉地践行这种美德。但是,如果将“常回家看看”规定入法律义务,并赋予其强制力,将这种美德是提倡、鼓励还是强制化,我看大可不必。常回家看看”把道德法律化,这是与现实有冲突的。首要的一点就是,如何化解社会竞争压力与子女在父母精神赡养上大量投入的矛盾。越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子女就越难很好地处理个人事业与老人精神赡养的关系。这在独生子女身更容易观察到。让子女尽孝,其实很难用法律强制力来达到目的。

常回家看看被立法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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