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有什么特点
越来越多地被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可以减少许多职责,降低成本,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介绍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特点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特点
1、由三方构成。三方的权利义务实际上是把劳动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加以分解。
2、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关系中相当于商品,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可以为之讨价还价,并加以使用。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可以从劳动者身上榨取相应的利润,而劳动者的权益则难以维护。
3、劳务派遣的结果是“双赢双输”。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双赢”,被派遣劳动者和国家“双输”。用工单位减少了直接使用劳动者的成本和责任,劳务派遣单位获得了利润。被派遣劳动者在“有劳动没关系,有关系没劳动”的前提下工作,同工不同酬,面临双重剥削和劳动关系的高度不稳定。对于国家而言,劳动关系不稳定、工资水平降低、社会保险基数减少,很难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调岗降薪应对方法
1、劳动者自行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其原岗位工作,如果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调岗降薪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用人单位主张违法调岗期间的损失。
2、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之一就是督促用人单位遵纪守法,依法纠正或查处违法行为。而用人单位没有跟劳动者协商一致,也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对劳动者调岗降薪,即为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请求工会帮忙。加入了工会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可以请求工会帮自己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会的职责之一便是帮助会员与用人单位协商谈判,在会员有需要时帮助会员申请仲裁或者起诉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用工中的连带责任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都做了限制性的规定,而且也再次强调了双方的法律责任.即侵害劳务派遣工利益的或给派遣工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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