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安全法制小常识有哪些
大家都知道,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因此每个人都应该学习一些法制的小知识,特别是健康安全类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健康安全法制小常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健康安全法制小常识(一)
注意用电安全
特别提示:
1、不要在高压线路、变压器、变电站等附近玩耍,尤其在阴天更要特别注意。
2、家庭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如空调、电火锅等,首先要考虑线路的电流量、负荷量,尽量不要同时使用多种电器,以免引起火灾。
3、架设线路时要注意导线与导线、开关和用电器的连接要牢固,不能松动。
4、要安装合适的保险丝,不能用大号保险丝或金属丝代替。
5、经常使用的家用电器(如:电视机、洗衣机等)的线路要定期检查,防止绝缘层断裂或磨损造成漏电伤人。不能用废旧电线安装临时灯线路。
6、不要在电线上晾衣服,不要用湿抹布擦电灯泡、湿手扳开关,必须保持绝缘层的干燥,因为湿润的绝缘层会漏电。
7、严禁私拉乱设电线,做到文明守法用电,杜绝违章、违法用电行为。
8、发现有人触电,不能直接接触电者,应用木棒或者其它绝缘物将电源线挑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9、请专业人员维修电器和电路,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10、加强对家中老人和小孩的安全用电知识教育。
预防交通事故
日益发达的交通,一方面给我们带来了便利,但另一方面也给我们带来危险。稍有麻痹大意,便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人生危险。因此,增强安全意识,时刻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是人民群众确保人生安全的重要方面。
特别提示:
1、不要急于赶时间而不守交通规则。
2、外出时不搭乘违规载客的车辆。
3、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绝对不能翻越中央隔离护栏,注意红绿灯及过往车辆的动态,确认安全后再直行通过。
4、不得在公路边随意嬉戏、打闹,在公路边行走,随时要注意过往车辆。
健康安全法制小常识(二)
预防传染病
传染病是由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之间或人与动物之间传播的疾病。常见传染病有流行性感冒、菌痢、乙脑、伤寒、疟疾、红眼病等。萨斯病毒、禽流感也是传染病的一种。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是预防传染病的三个有效手段。
特别提示:
1、饭前便后一定要洗手。平时应加强体育锻炼,多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
2、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不喝生水,不吃腐烂变质的饭菜、水果,不贪食冷饮,生吃瓜果要洗净削皮,婴幼儿奶瓶等食具要定时消毒。
3、要做好粪便、水源卫生管理,防止水源污染。
4、在夏季要特别注意灭蚊、防蚊,蚊虫叮咬可引起乙脑、疟疾、登革热等多种传染病。
5、不可贪凉,不在室外露宿,室内空调与室外温度最好相差不超过5度,此外要经常清洗空调隔尘网。
6、在传染病流行期,格外注意防护。如:在红眼病流行期,更要勤洗手,不用手揉眼,少到或不到游泳池、游乐场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若要游泳,可用氯霉素等眼药水进行预防性用药;发生禽流感时,要避免与禽类接触,对鸡肉等食物应彻底煮熟;要保护室内空气流通,打喷嚏或咳嗽时掩住口鼻。
注意药品安全
药品消费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安全。然而,不合理用药损害消费者健康的问题仍多有发生。因此,消费者要注意科学用药。
特别提示:
1、消费者用药必须做到“五要”:一要细看说明书,吃明白药;二要按照医嘱,对症吃药;三要遵循用药禁忌,避免盲目合并药物;四要检查药品有效期,观察药品质量;五要索取购药凭证,作为消费证明和维权证据。
2、避开广告陷阱,谨防假劣药品。不要盲目信新药、贵药以及进口药、特效药。
3、特别注意不能滥用、乱服抗生素及抗感染、减肥、排毒或滋补类药物。
4、老人、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要根据年龄和生理特点谨遵医嘱安全用药。
5、切莫“先入为主”,将病症自诊为“老毛病”擅自用药。
6、中药也存在一定的毒副作用。如:一些排毒养颜药品,含有大黄、芒硝等中药成份。这些药物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不宜长期使用。
7、生病一定去正规医院诊治,不要去没有资质的非法诊所,更不要听信“祖传秘方”、“老中医”、“性病专科”等骗人鬼话。不要贪图便宜而酿成人生不可挽回的损失。
健康安全法制小常识(三)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伙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11、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12、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答: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困年法人需要法律服务,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援助。
13、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答: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中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部署以死者的遗产,一般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如果抚恤金、补助费的剩余部分属遗产,可以继承。
14、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学校、精神病院受到损害,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答: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因这些单位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而受到伤害,这些单位应适当给予赔偿。单位有过错的,亦应适当承担责任。
15、请律师打官司时要注意哪几个方面?
答:1、要与律师事务所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2、律师代理权要清楚;3、将律师代理费交给律师事务所;4、对律师应将实情;5、对律师的许诺或暗示要有正确的认识;6、对律师的专业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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