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对加班费是怎么规定
加班在现在这个一切高速运转的社会来说再正常不过了,那劳动法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新劳动法对加班费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新劳动法对加班费规定
《劳动合同法》仅就劳动合同进行规定的法律,其中不涉及工作时间的具体规定,加班问题属于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依然按原有的《劳动法》执行。即《劳动法》的下列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 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 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 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 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 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 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 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 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计算的倍数
(一)8 小时外加点:根据 199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国务院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 工作 40 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 8 小时之外延长 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 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 150%的工资;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 于 200%的工资;
(三)法定节日加班:根据 1999 年 9 月 18 日国务院颁布的《全 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 270 号)第二条规定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由原来的 7 天改为 10 天,即: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 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 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 300%的工资。
(四)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十三条规定: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 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 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 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 150%、200%、3 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 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 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五)综合计算工时的加点: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000 年 3 月 17 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 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 为 20.92 天和 167.4 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 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 20.92 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 1 67.4 小时的,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 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 150%的工资。
新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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