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八年没有加班费要怎么办
职工在公司工作八年了因为工作的需要会经常的加班,那加班的加班费是怎么规定的呢?没有加班费怎么办?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工作八年没有加班费要怎么办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工作八年没有加班费如何维权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加班费, 或者要求单位安排补休。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主张加班费的追诉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本条规定,加班费的主张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并且可以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加班费。
许多人都存在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只能主张近两年之内的加班费,超过两年的加班费将被驳回。这是因为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因为劳动者离职后单位保管工资支付凭证的年限为两年,所以认为最多只能主张两年。
虽然相关凭证用人单位只保存两年,但是劳动者仍然可以主张两年以上的加班费,只要劳动者可以证明存在未支付加班费的事实;但是,如果劳动者证据不充分,需要用人单位予以证明时,可以以劳动者证据不足驳回其主张。
实践中,如果您的单位经常安排加班,但是没有向您支付过任何加班费,或者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支付加班费,您可以依法向单位主张索要加班费。如果单位拒绝,那么您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追讨加班费。在此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好证据,否则如果证据不足,您将败诉。
职工加班费的支付规定
《劳动法》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从上述规定可知,虽然《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但《劳动法》并无规定,如果“妇女节”企业不对女职工放假,则应支付女职工加班工资。妇女节,企业应尽可能安排女职工休息或参加节日活动。企业安排女职工休息或参加节日活动的,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如果企业实在不能安排女职工休息,需要女职工照常工作的,企业只需按正常上班支付女职工工资,而无须额外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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