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的加班费怎么算_春节加班费的支付法律依据
春节加班费是怎么规定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加班费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项所应获得的报酬。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春节的加班费怎么算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春节的加班费怎么算
(一)8小时外加点: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三)法定节日加班: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加班费的支付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三)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 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劳部[1995]309号第62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时,要依照劳动法第44第(3)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春节支付加班费的情形
除夕夜,当大多数人与家人一起吃团圆饭、看春节晚会的时候,酒店、商场、超市、医院、公交、铁路、建筑工地等许多岗位上,都有劳动者在坚守岗位,再加上公安机关等必须正常运转的政府部门,大年三十还在上班的人可真不少。
按法律规定,除夕属于春节3天的法定假日,用人单位要支付日常工资3倍的加班费。但是陈闯明确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不是人人都能索要3倍工资”。他说,这一法律规定,只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因此,所有公务员都不能享受3倍工资。”
“比如朱军、周涛等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的主持人,属于央视的员工,他们和春晚之间属于劳动关系,所以可以享受3倍的工资待遇。但大多数参加春晚的演员与春晚节目组或者中央电视台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属于劳务关系,因此,不享受3倍工资待遇。”陈闯说,目前家政服务属于特殊用工,保姆与雇主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现行的加班工资规定也无法覆盖保姆这一人群。
并非所有值班都有加班费
“大年初一,我坐在家里写企划案,谁来给我付加班费?”一位网友在微博里抱怨道。
陈闯直言,是不是加班,首先要看该工作是不是由用人单位安排的,节日自行加班不能享受3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安排工作时也认可劳动者在家里加班的这种形式,可以认定为“加班”。
而在春节期间值班算不算加班呢?
“那要看值班是否从事和平时一样的劳动。”陈闯说,如果劳动者从事的工作与往日正常上班相同,一般可被认定为加班;如果仅仅是因为单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的与其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劳动争议机构将难以被认定为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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