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申请取保候审有什么规定
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受贿罪的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有什么条件,今天学习啦小编为你们介绍受贿罪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内容,欢迎阅读。
受贿罪申请取保候审条件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五十四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五十五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受贿罪量刑标准
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受贿罪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李××,女,汉族,住址:西安市xx区xx东路xx号,联系电话:139********。系犯罪嫌疑人刘××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刘××,男,汉族,西安市xx区xx东路*2号人。西安市第×中学校长,因涉嫌受贿罪,于2012年1月5日被西安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西安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刘××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刘××因涉嫌受贿罪,于2012年1月5日被西安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刘××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较小,根据《刑法》第385条规定,量刑幅度为一年以上七年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采取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险性。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取保候审,敬请考虑。
申请人愿意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提出由李××担任保证人。保证人李××为人正派,有固定收入和住处,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现申请人以及保证人愿意履行《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的保证人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69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69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申请人应当保证遵守《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恳请予以批准为盼!
此致
西安市**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李××
2012年x月x日
受贿罪申请取保候审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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