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人数有什么要求
公司的成立要有一定数量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需要几位股东,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介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求
根据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第 24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因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超过50人的,公司设立行为会被法院判定无效,签署的全部审理文件也随之无效;设立公司的所有股东对公司设立无效所产生的债务或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首先要保证设立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超过50 人。其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或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农村承包户、个体工商户、合作企业等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能成为公司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1、股东缴纳出资
新《公司法》改原来的法定资本制折中的授权资本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的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2、验资
所有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3、设立登记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构报送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自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成立。
4、签发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也称股单,是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额的法律文件。
有限公司合并的股东会决议范本
会议时间:200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或者定期)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或者股东代表):XXX、XXX、XXX,拟合并后的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可以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吸收合并存续的A有限公司(或者新设合并的拟新设的X有限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会议由吸收合并存续的A有限公司董事长(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XXX召集和主持(或者由新设合并的,合并后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规定,A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B公司、C公司(、D公司……),A有限公司存继,B公司、C公司(、D公司……)解散;或者A有限公司拟与B公司、C公司(、D公司……)合并成立X有限公司,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解散。现XXXX有限公司(指合并后的公司)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合并时,合并前各方(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A有限公司(或者由拟新设的X有限公司)承继。
二、同意合并前各方(公司)签订的合并协议。
三、同意公司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四、同意按合并协议将合并前各方公司的财产,依法进行移转,同意合并后的A有限公司(或拟新设的X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XXXX万元人民币。
(股东会认为需要决议的其他有关事项,应当逐一作出决议并列明具体事项。)
合并后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200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股东会会议作出合并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应当自合并(及清算)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如因合并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3、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合并协议:指合并前各方(公司)就合并的有关具体事项订立的协议。
5、公司合并以拟合并的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6、本股东会决议是指合并后存续(或拟新设)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该公司在办理变更(或设立)登记时还应当提交合并前各方(公司)作出拟合并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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