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很多情况下公司会选择合并,也是为了应对风险,今天学习啦小编为你们介绍公司合并对股东权益有什么影响的内容,欢迎阅读。
公司合并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现代企业通常采用法人治理结构来管理和运营公司,而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公司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两者分离,这就导致了失去控制权的所有者如何促使占有控制权的经营者为其实现最大利益的问题[3],或者说如何平衡股东和董事之间的利益冲突。董事作为独立的主体和理性的人,必会在管理公司过程中追求自己的利益,同时也可能使公司股东权益受到侵害。
此外,建筑于投资回报率与风险承担系数相一致基础上的“资本多数决”原则构成了公司议事制度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资本平等,对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它使大股东有机会凭借手中的表决权优势操纵公司运营,使大股东的意思能轻而易举地上升为公司的意志,而置中小股东的利益于不顾,导致了控制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部分股东不同意公司合并应对办法
依照法律的规定,有限公司的合并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那么,公司合并决议通过,但反对公司合并的股东该怎样处理呢?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合并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选择依照最终的决议,参与公司合并。另外,对公司合并决议持异议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
公司合并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合并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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