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破产清算的过程
股份制企业破产后,股东通常会进行退股,怎么正常退股,今天学习啦小编为你们介绍股份制公司中退股的流程的内容,欢迎阅读。
股份制公司破产清算的情况
找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现有资产的合法性、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进行审核、评估,并出具规范化的资产评估报告。通常是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然后根据评估资产,进行股东退股所占数量赔偿。另外一种情况,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
股份制企业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至少三人)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股份制企业的特征主要是:
1、发行股票,作为股东入股的凭证,一方面借以取得股息,另一方面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2、建立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总经理主持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风险承担责任,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收益分散化,经营风险也随之由众多的股东共同分担;
4、具有较强的动力机制,众多的股东都从利益上去关心企业资产的运行状况,从而使企业的重大决策趋于优化,使企业发展能够建立在利益机制的基础上。
股份制公司的股份介绍
按照公司法是不能退出的,只能转让.这里你要明白你参与投资的公司在工商登记的时候是某某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某某有限公司.要是是某某有限公司的话,你的股份的转让要你投资公司的所有股东同意你转让股份,你才能对外转让你的股份,如果有人不同意你对外转让股票,那他就要接收你的股份.转让后要到工商机关进行转让登记.要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话,不需要股东同意,你就可以自己对外或者对内转让,转让后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进行变更登记就可以了. 关于转让价格的计算以最近一年的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为转让价格的基础.这里不存在清算,因为只是你这个股东要转让,不是公司不继续经营下去了.要是你的股份有51%以上的话那你就可以提出清算. 你也可以联名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要求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来解决你提出的问题.五年没有分红也不是不可以.要看经营层是怎么打算的,他们应该给股东有个说明
股份制企业破产清算的过程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股份有限)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所以股份制企业破产清算的过程同一般企业破产清算过程是一样的,下面是具体内容:
企业因严重亏损,资不抵债,被依法宣告破产而进行清算。
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清算组。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3、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5、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8、破产清算的结束。
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输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股份制公司破产清算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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