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的陷阱以及购房的指南分别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导致购房的人越来越多,因此,很多人为了避免掉进购房的陷阱里,都会在购房之前了解购房的指南,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房的陷阱和购房的指南,希望能帮到你们。
购房的陷阱
一、诱人的“价格陷阱”
房价的高低一直是购房者为敏感的一个话题,商品房的广告中常会有一个诱人的起价,如低价××元/平方米起,实际上这个价格的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只不过是开发商为了博人眼球,吸引人购买而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而已。
二、动人的“零首付”买房
“零首付、低首付”重出江湖,在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兴起了一阵“低首付”“零首付” 风潮。由于实际上的“零首付”是由开发商或中介通过预先垫付,或者是通过虚拟抬高房价,多从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那么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也存在较多法律争议和法律风险。
三、赏心悦目的“样板房”
样板房的作用在于让购房者身临其境地感受房屋的布置、摆设、空间、氛围等,样板房是决定购房者是否购买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开放商房往往不惜投入巨资装修样板房,有的甚至将样板房的面积做得更大一些,但购房者接收房屋后却常发现实际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四、严重缩水的“精装房”
由于精装房市场前景巨大,省时省力的精装修房,成了不少购房者的首选,许多房企纷纷转战精装市场。然而,事实上,精装房却频现问题。有的开发商以各种原因为借口,在实际交付后,对装修建材的品牌或型号进行调整,使精装变劣装、精装变“惊装”。
五、环境绿化陷阱
房地产广告中“绿化率”是一个提及率很高的词。在绿化率的后面,常常后缀着低至30%,高至60%,甚至有开发商打出绿化率100%的数字,使人很容易从这个简单的数字,想像到整个小区满目的绿色。
如果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说明和允诺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如“小区绿化率达到60%”,这个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违反该说明或允诺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位置距离陷阱
“距市中心仅20分钟”、“离地铁站仅10分钟”、“距某商业中心仅5分钟”……给潜在购房者造就出一种近在咫尺的距离感,这样的广告语经常出现在开发商的楼盘广告上。然而广告语中的距离并不代表实际距离,当购房者入住后,往往发现开放商在广告上说的距离某某地点10分钟即达甚至要花超过半个小时才能到达。
七、配套设施陷阱
为了生活的便利舒适,购房者在买房之时,有时会将房屋周边是否有医院,小区里是否有公共游泳池,小区旁边是否有大型超市或商场等因素作为购房的重要条件。开发商通常抓住购房者者看重房屋地理区位优势及配套的软件服务的消费心理,在楼盘的广告中进行夸大或虚假宣传,而实际交付房产的小区环境、配套设施与原介绍的广告宣传内容相差甚远。
八、买房即上名校
教育地产优势一直是开发商用来吸引购房者的一大法宝,但其中不乏部分开发商以此为广告噱头,“买房即上名校”宣传语背后却暗藏猫腻。如,有些楼盘一期、二期、三期教育地产大不同,但是在打广告时不会明确提出来。有部分购房者对此并不是十分了解,在销售顾问诱导下,买了该楼盘二期、三期,结果却失去了心仪学校的机会。又如,有些楼盘开发商承诺的教育地产有时间限制。
九、买房赠送面积
虽然早已有明文规定将对赠送空间面积及其比例做出严格限制,但考虑到报规批复后在建、流入市场的时间差,如今的房地产市场仍是可见赠送空间的身影。由于购房者对于赠送面积并不是特别了解,有些开发商会把公摊面积、公共绿地面积、阳台、地下室、飘窗甚至管道井等算作赠送面积,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十、 饥饿营销,制造热销房荒的假象
“这次房源不多,要买乘早”、“下次开盘肯定涨”、“排号已经快满了,赶紧(交钱)拿个号吧”,售楼员巧妙的运用了开发商的营销手段,更加刺激了购房者的买房冲动。开发商拿出少量的房源加推,人为造成市场供不应求,房源紧张,房价趋涨的态势,再加上一些媒体的“软文”助力,购房者继而被引诱消费。
购房的指南
一.提前了解开发商的资质
主要体现在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上,开发商只有具备了五证,才有开发土地和销售房子的权利。五证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二.基本信息要核实
仅仅检查开发商的资质是不够的,还要对房屋的信息进行核查,包括房屋的产权年限、产权性质、是否在预售范围内等。购买现房的话要把与开发商的约定以书面的形式保留。
三.使用正规的合同文本
合同的签订往往是交易纠纷的重发环节,然而大多数购房者都缺乏相关法律知识。为了避免开发商在合同上做手脚,我们要求开发商使用正规格式的合同;另外,合同中不要留空白,留白区域应在双方的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协商补充完整,这样可以防止开发商在合同上动手脚。
四.交付时间做好约定
为了防止开发商不按时交付,双方协商之后应在合同中约定交房的时间。另外,交房不仅仅是指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还有产权过户的含义。
五.房屋质量问题要约定
我们不能确定开发商交付的房子不存在质量问题,所以除了要进行详细全面的验房以外,还应该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六.小心面积缩水陷阱
房屋面积在合同中要有所体现,不仅仅标注总建筑面积,还要详细到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七.违约责任要详细
违约责任一定要详解合理,具体包括开发商不按时交房、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房屋面积缩水以及约定好的其他协议。违约责任要合理,不能过高也不能太低,过高可能造成对方拒绝履行赔付;过低则形成不了震慑作用。
八.补充协议要谨慎
购房者在检查购房合同时要小心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藏猫腻,比如有些开发商可能想要通过补充协议减轻卖方要承担的责任。
九.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实际居住时遇到坑爹的物业是很让人头疼的,所以在合同中对于物业的相关事项一定要提前约定。
购房收房时的流程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最重要的验房环节。
4、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5、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6、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7、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8、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
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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