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购房补贴条件是什么
在湘潭县,很多人购房都是为了申请购房补贴,但是,购房补贴的申请是需要一定的条件限制的。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湘潭县购房补贴的条件,希望能帮到你们。
湘潭县购房补贴的条件
1、具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
2、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上年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70%(含70%),今年的标准为852元/月以下(含本数);
3、无房户(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4、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户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并且在取得《房屋权证》5年后方可出售。未满5年要卖的,其住房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考虑物价因素后按原价折旧后收回,或由出售人按照出售收益的50%上缴收益。
购房补贴发放延迟的原因
1、购房者契税返还手续均由开发企业代办,开发商一般会成批次申请,这就耽误了一些时间。
2、购房补贴申请及审批发放有5道程序,整套流程大约需要2个月。
①开发商向市房管局政务窗口提交申请;
②市房管局窗口审核后按周汇总并提交市财政局窗口;
③市财政局复核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④市财政局审批后,将购房补贴资金按月拨付至市房管局财务部;
⑤财务分别拨付至购房者个人账户。
3、据统计,有30%的购房者提供的账号信息与本人不符,导致审批程序需重新走一遍,因此发放到账户的时间就大大延后。
购房补贴的政策
(一)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的职工。
(二)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本通知所称规定标准是指职工的住房面积标准,其中,行政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住房面积标准按规定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执行。
(三)行政机关公务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住房补贴面积的标准
1.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
3.住房补贴的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4.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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