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很多外地人在所在城市购房的时候,只能选择贷款的方式,而其中就包括公积金贷款。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外地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希望能帮到你们。
外地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一、申请
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如:个人身份证,借款人婚烟证明、申请人与配偶的收入证明、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申请人与配偶的章印等。
二、初审
住房公积金管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三、评估
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
四、审核
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后,再拿着《评估报告》和初审材料到公积金管理进行货款审核,若审核通过,管理开具《住房资金管理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五、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的担保方式是抵押与保证的方式,就应该由保证人出具书面担保证书;如果选择的担保方式是抵押与保险或者第三方人保证的方式,就应该到担保公司办理委托担保手续或者到保险公司投保。
六、签订借款合同
当前面的几项都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以签订借款合同了。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 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2.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3. 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4.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5. 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在贷款之前动用了公积金,那么,您的贷款额度就会为零,意思也就是说很有可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2.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期限长为30年。
3、在借款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4、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
5.贷款规定。
若贷款人曾经有过公积金贷款,若还需要贷款的话,需要在上次贷款还清的前提下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6. 按时还款
后借款人应在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每月的还款日前足额将当月的应还款存入还款账户内,同时,借款人应保证还款卡(折)内余额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月供,以免由于卡(折)余额不足而造成贷款逾期。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技巧
1. 自由还款为“日对日还款”,即放款日为当月某日,还款日即为每月某日。如果该月没有对应的还款日,则在当月后一天还款。例如:1月31日放款,2月28日还款。
2. 如果借款人不慎将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者存折丢失,那么借款人必须携带同一银行的银行卡或者存折及时到申请贷款的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
3. 借款人的贷款全部还清后,要到办理贷款的管理部领取还清全部贷款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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