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购房落户二手房需要哪些手续流程
随着青岛的不断发展,很多外地人都纷纷到青岛购房,其中大部分都会购买二手房,但是,外地户口在青岛购房是需要办理落户手续的。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岛办理二手房的落户手续,希望能帮到你们。
青岛办理二手房的落户手续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2、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核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对审核权限内的申请,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3、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
4、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
5、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青岛二手房的限购政策
1、青岛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
2、不能提供青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
3、基本限购令符合青岛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青岛、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
4、购令简单易行,其实施主要依赖青岛房管部门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和网络签约两个信息系统,不需全国联网。住建部正在推进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这项工作有价值。系统建成后,将可有效支持开征多套房房产税,并可优化40个城市范围内的限购。
青岛二手房交易网签时需要的材料
二手房网签是房管局推出的类似一手房交易系统阳光家缘的一个网上交易系统。系统运行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房源信息公示、签订买卖合同、选择交易资金托管及银行等全部都将在网上进行。并且房屋交易过程中各个环节信息反馈、存量房房源信息、成交信息的查询和统计也都可以通过该系统和网站获得。
买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有未成年小孩占产权份额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有办理委托的提供委托书。
卖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产权证、土地证、物业发票。有办理委托的提供委托书。
购房入户所需的材料
1、需要《入户申请表》;;
2、房屋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者户口簿,下同)以及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的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下同);
4、入住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者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的(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
6、房屋产权证以及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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