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购房落户的相关流程是什么
随着青岛的快速发展,很多人在购房的时候都会选择到青岛购房,那么,青岛购房要如何而办理落户呢?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岛购房落户的手续,希望能帮到你们。
青岛购房落户的手续
1、买房后应马上办理房权证,然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出证明;
3、带着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让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保存。
青岛现行买房落户的政策
1.市内四区是买新房100平米以上,全款,或者贷款还完,取得房地产权证可以落户。必要条件是新建商品房、100平米以上、全款或者贷款还完后。
2.黄岛等其他地方买房落户政策。
a 、黄岛(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买房落户新政
1)在黄岛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申请在购房地落户。
2)购房落户黄岛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红岛经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入其合法固定住所。
【注】这份新的“黄岛买房落户新政”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b 、红岛新区买房落户新政
2016年2月23日,红岛经济新区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正式消息:红岛经济新区同样也开始放宽购房落户条件,其具体内容与“黄岛买房落户新政”完全一致。
1)在青岛市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青岛市外人员,在红岛经济新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含贷款购房取得的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2)购房落户红岛经济新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和城阳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同样可将户口迁入其合法固定住所。
另外,按照之前政策,在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登记户口满3年以上的居民,并在市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在新区购买成套新建商品住宅,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也可在红岛落户。
购房落户的资料
购房者本人的户口薄
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户籍证明
购房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及商品房备案证明需附合同内
市房管局开具的房屋信息摘要
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全款需提供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需连续6个月还款记录的证明
《门牌号证明》
填写《入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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