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办理过户需要哪些流程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般都需要办理相关的房产过户手续,那么,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流程呢?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房过户的流程,希望能帮到你们。
购房过户的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权证》更名手续。
允许房产更名的情形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登记。这种情形下即是说合同未备案,那么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的。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在这种情形下也是有可能进行更名。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2、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三)房地产权利证书。
(四)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五)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六)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七)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八)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九)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十)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十一)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十二)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十三)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四)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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