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书收费标准
为了加强继承权的法律效力,很多人会去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学习啦小编整理了继承权公证书收费的标准,希望大家喜欢。
继承权公证书收费规定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50万元—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费200元。
目前,遗产继承公证费已经调整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不再按受益额的2%收取。
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其中,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 1.2% 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 元降为每辆次7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
此次《通知》降低的收费标准主要涉及公安、司法、交通、农业、工商等部门。《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价格、财政部门结合通知精神,对按规定权限由本地区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核,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于9月底前将降低后的收费标准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继承公证书受理的部门
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是法律界常用的应用写作文体之一。经过公证以后的文书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办理公证的机关就是公证处。
继承公证书的出证
出证,是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依法制作,出具公证书的活动。
(一)出证条件如下:
1、法律行为(如签订合同、设立遗嘱、继承遗产、收养子女、提存等)公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1)行为人员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行为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社会公共利益。
2、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文书公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1)该事实或文书对公证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该事实或文书真实无误;
(3)事实或文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
3、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其签名、印鉴应当准确属实;文书的文本公证,其文本内容应当与原本完全一致。
4、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文书经过公证证明;
(2)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
(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
(二)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由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公证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出证。
(三)公证书应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
1、公证证词中注明的文件是公证书的组成部分。
2、公证书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
3、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在少数民族聚属或者多民族共同属任的地区,除涉外 公证事项外,可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文字。
4、根据需要或当事人要求,公证书可附外文译文。
5、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
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6、公证书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应由承办公证处送有关部门认证,并代收认证费。
继承权公证书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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