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对小产权的相关解释
在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有关于小产权房的新闻,那么,在法律上,小产权房都有哪些相关的解释呢?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产权房的相关解释,希望能帮到你们。
小产权房的相关解释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购买小产权房的优势
1、价格优势明显。小产权房低廉的房价优势一直吸引着普通大众,特别像深圳这样的大城市,商品房的房价是一涨再涨,房租也是跟着水涨船高;从中国房子的价格看,早已经属于“国际一流”。
2、房子寿命。虽说商品房产使用权是七十年,可是使用寿命是否有七十年呢?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在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说,我国是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20亿平方米新建面积,相当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钢材,而只能持续25~30年。捆绑着祖宗三代人收入的房子却只能维持30年,与小产权房相比都是半斤八两。
3、确权的可能性。对于这个可能性是有的,例子也不少。
4、购买的人太多,有法不责众的心理。
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
1、小产权房交易是违法的,是国家和法律禁止的,所以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2、因违法,所以就存在被拆除或没收,并得不到有效补偿的风险存在。2009年6月2日出台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五条规定“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市政府应当区别其违法程度,根据本决定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要求,分别采用确认产权、依法拆除或者没收、临时使用等方式,分期分批处理。”
3、违约或一房多卖或房子的其他权利瑕疵等情况容易发生。因小产权房买卖是非法的,所以当一方反悔时,就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而又因小产权房没有有效登记,所以第三方根本无法查到买卖情况或是房子的权益状态,所以容易一房多卖或者其他权利瑕疵;
4、转让手续虽然简单,但是毕竟违法,也造成了再转让困难,而且升值的空间也不大;
5、房子寿命风险。虽说中国的商品房寿命不怎么样,但从总体平均上来看,相对于小产权房还是好一些,毕竟一般建小产权房的都是些不合法的开发公司,而且如有质量问题也得不到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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