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租赁期限的相关规定
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的所有,因此,集体土地租赁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土地租赁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呢?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体土地租赁期限的规定,希望能帮到你们。
集体土地租赁期限的规定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集体土地使用证抵押登记的规定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土地估价报告书》(原件);
4、《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或主合同及《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5、抵押地块红线图(原件3份);
6、抵押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7、属委托代办的须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证明(原件); 9、地籍档案证明(原件); 10、其他相关资料。
注: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镇企业 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征得集体土地所有者书面同意后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土地使用证的变更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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