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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中规定的党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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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标准即党章对党员提出的条件和要求。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党章中规定的党员标准,希望大家喜欢!

  党章中规定的党员标准

  党章第一、二、三、四条对党员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党员标准包括申请入党的条件、党员的基本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三方面的内容。这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任何将这三个方面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强调某一方面而忽视甚至否定另一方面,都是对党员标准的曲解。党员标准不能降低也非高不可攀。党章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只要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党章中对党员标准的规定如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的发展历程

  共产主义小组的建立

  最早组织是在上海首先建立的。1920年8月,上海共产党早期组织正式成立。参加者有陈独秀、李汉俊、李达、陈望道、俞秀松等,陈独秀任书记。上海共产党早期组织成立后,实际上成为各地建党活动的联络中心,起着中国共产党发起组的重要作用。

  1920年10月,由李大钊、张申府、张国焘3人发起成立北京共产党早期组织,李大钊为负责人。罗章龙、刘仁静、邓中夏、高君宇、何孟雄、缪伯英、范鸿劼、张太雷等先后加入,成员大多为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的骨干。

  1920年秋,董必武、陈潭秋、包惠僧等在武昌秘密召开会议,正式成立武汉共产党早期组织,推选包惠僧为书记。

  1920年秋,施存统、周佛海等在日本东京建立旅日共产党早期组织,施存统为负责人。

  1920年秋冬之际,毛泽东、何叔衡等在长沙,以新民学会骨干为核心秘密组建共产党早期组织。

  1920年底至1921年初,王尽美、邓恩铭等在济南建立共产党早期组织。

  1921年春,在与无政府主义者组织的“共产党”分道扬镳后,陈独秀等重新组建广州共产党早期组织,成员有谭平山、陈公博、谭植棠等,陈独秀、谭平山先后任书记。

  1921年,张申府、周恩来、赵世炎、刘清扬等在法国巴黎也建立了由留学生中先进分子组成的共产党早期组织,张申府为负责人。

  这些共产党早期组织的名称不一,有的叫“共产党”,有的叫“共产党支部”或“共产党小组”,它们的性质相同,都是组成统一的中国共产党的地方组织,后来被通称为“共产主义小组”。

  各地共产主义小组成立后,有组织、有计划地扩大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和宣传,批判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潮,发起建立社会主义青年团,创办工人刊物,开办工人学校,领导工人成立工会,开展工人运动,进一步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同工人运动的结合。这样,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的条件就基本具备了。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

  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是中国革命发展的客观需要,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国际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的势力侵入中国,中国的社会结构由封建社会逐步演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中国人民为了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统治进行了英勇不屈的斗争,其中主要的是太平天国农民战争和资产阶级领导的辛亥革命,但都相继失败了。历史证明,中国的农民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由于他们的历史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都不能领导民主革命取得胜利。

  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和现代工业的发展,中国产生了无产阶级,而且在不断发展壮大,到1919年产业工人已经发展到200万人左右。无产阶级的产生和发展,为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奠定了阶级基础。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使中国的先进分子找到了救国救民的真理。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为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奠定了思想基础。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为中国共产党的建立作了思想上和干部上的准备。

  1920初,李大钊、陈独秀等开始了建党的探索和酝酿。4月,俄共(布)西伯利亚局派维经斯基等一行来华,了解中国情况,考察能否在上海建立共产国际东亚书记处。他们先在北京会见了李大钊,后由李大钊介绍到上海会见陈独秀,共同商谈讨论了建党问题,促进了中国共产党的创立。从5月开始,陈独秀邀约李汉俊、李达、俞秀松等人多次商谈建党的问题。8月,陈独秀在上海成立了中国共产党的发起组。10月,李大钊在北京建立了共产主义小组。接着,在湖南、湖北、山东、广东等地相继建立了党的早期组织,同时在法国和日本也由留学生中的先进分子组成了党的早期组织。这些组织当时叫法不一,有的叫共产党,有的则称共产党小组或支部,由于它们性质相同,因此,后来统称它们为各地共产主义小组。

  各地共产主义小组建立以后,开展了多方面的革命活动。为了广泛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建党思想,1920年9月,上海发起组把《新青年》杂志(从八卷一号开始)改为党的公开刊物;同年11月,又创办了《共产党》月刊,在全国主要城市秘密发行,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党刊。新青年出版社还翻译出版了《共产党宣言》、《国家与革命》等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著作,以及多种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通俗小册子。各地共产主义小组又创办了一批面向工人的通俗刊物,在上海有《劳动界》,北京有《劳动音》和《工人月刊》,济南有《济南劳动月刊》,广州有《劳动者》等,对工人进行阶级意识的启蒙教育。在此基础上,各地共产主义小组积极深入工人群众,举办工人夜校,建立工会组织。各地还建立了社会主义青年团,发展了一批团员,青年团成为党的有力助手和后备军。

  1921年3月,在俄共远东局和共产国际的建议和支持下,召开了各共产主义小组的代表会议,发表了关于党的宗旨和原则的宣言,并制定了临时性的纲领,确立了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计划,表明了党组织对社会主义青年团、工会、行会、文化教育团体和军队的态度。这次会议为党的成立作了必要的准备。维经斯基回国不久,1921年6月,共产国际派马林等到上海。他们建议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上海党的发起组在李达的主持下进行了全国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并向各地党的组织写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选派两名代表出席大会。来自北京、汉口、广州、长沙、济南和日本的各地代表7月23日全部到达上海。

  1921年7月23日—31日,在上海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和决议。纲领规定:党的名称是“中国共产党”;党的性质是无产阶级政党;党的奋斗目标是推翻资产阶级,废除资本所有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党的基本任务是从事工人运动的各项活动,加强对工会和工人运动的研究与领导。大会选举产生党的领导机构——中央局,陈独秀为书记,张国焘负责组织,李达负责宣传。

  党的一大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从此,中国诞生了完全新式的、以共产主义为目的、以马列主义为行动指南的、统一的工人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成立,给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带来了光明和希望,给中国革命指明了方向。正如毛泽东所说的那样,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一个开天辟地的大事变。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中国革命的面目就为之一新了。

  由于党的“一大”召开于7月,而在战争年代档案资料难寻,具体开幕日期无法查证,因此,1941年6月在党成立2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发文正式规定,7月1日为党的诞生纪念日。

党章中规定的党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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