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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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包括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所以说,应当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劳动者应发工资为准,也就是说属于工资性质的货币性收入都应计算在内。
单方面辞退员工设定行使期限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理论上一般将此总结为用人单位享有的单方解除权,即在符合法定条件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单方解除权性质上为形成权,即不须由对方当事人同意便可发生法律效力。
(2)单方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然也就谈不上解除劳动合同了。
(3)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前。劳资双方的法律关系,本质上并非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或者虽有劳动合同但已不再履行其约定的权利义务,劳动关系依然存在。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更准确的表述应当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如果不考虑行使期限问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仍发生单方解除权问题。
对于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期限,《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均未规范。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5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3个月。”该审批时间不能直接认为是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但可以作为分析的基础观点之一。
从理论上来说,符合单方解除劳动的条件之后,一方长期不行使该权利,但仍允许其行使该权利,会使另一方产生不安定感,是否公平,值得探讨。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理论上一般认为该规定属于除斥期间,即解除权的法定存续期间,超过一年后,解除权即丧失,当事人不能再行使该项权利。实践中有观点认为,当《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时,可参照《合同法》规定适用,因此可适用该一年期限。如果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享有单方解除权,超过一年未予行使,该权利即告丧失,不能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的解除权与民商事合同有着重大差别。劳动合同的首要目的是实现稳定就业,保障劳动者享受工资等基本权利,而非“交易”,而且在劳动关系中,即便产生解除权,在其实际行使前,双方仍在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劳动法学界,也尚未形成直接适用民商法除斥期间的理论,直接适用未必妥当。
单方面可以辞退员工的理由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3条规定)。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货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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