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临时工被单位辞退有哪些补偿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各种临时工从事一部分的工作,临时工不像正式工是有劳动合同保障权利的。那么,临时工辞退的补偿金有多少呢?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介绍长期临时工被单位辞退的补偿,希望对大家有用!
长期临时工被单位辞退的补偿
1、首先根据目前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法律上根本就没有临时工的用人说法。目前法律认可以用工方式有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三种用工方式。
2、所谓的全日制用工,指的是每天在公司工作不少于8小时,与用人单人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
3、所谓的非全日制用工,指的是每天工作小于或等于4小时且不能超过4小时的用工方式。
4、所谓的劳务派遣指的是劳动者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派遣协议,目前很多外资或大型企业都采用这种用工方式,目的是减少用人风险。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临时工的概念。用临时工的说法实际是错误的,应当叫劳务派遣工。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一个单位的劳务派遣工不能超过用工总数量的10%。
5、现在很多用人单位打着临时工的旗号招人,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想逃避法律责任。但实际上是逃避不掉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派遣公司合作而是自己直接招聘所谓的临时工,是要承担劳动法规定的所有法律责任。
6、所以说辞退的临时工无论是派遣工还是自己单位直接招聘的肯定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非在试用期内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不用支付。)具体支付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临时工节假日加班工资问题
按照法律规定临时工是可以拿节假日加班费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单位不和用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
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分,只有签劳动合同和不签劳动合同之分。
3、临时工的工资,也在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内,要按时发,临时工要去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缴纳社会保险。
总之,所谓的临时工,和单位所有的用工,没什么两样。单位如果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会保险,不按时发工资,不给加班费等等,都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加班费的标准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长期临时工被单位辞退有哪些补偿
上一篇:辞退和解聘有哪些区别
下一篇:长期违规违纪如何合理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