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市发放的产假休假工资标准
在职女性对于产假期间工资标准都是非常关注的,因为这关系到自己在休产假之后的福利待遇。但是每个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不一样,工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那么佛山市发放的产假休假工资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佛山市发放的产假休假工资标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佛山市发放产假工资标准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需要注意的是,各个省的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取消了晚育假,并延长了产假,各省产假增加的天数30-60天不等,具体产假的天数大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者查询地区计划生育条例。
佛山市发放产假工资方式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那么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来结算,若是生育保险机构支付职工工资低于职工平时工资,所剩下的差额则由用人单位补上。
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那么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是按照平时职工月工资标准来结算的。
我国除了女性职工享有法定产假之外,男职工也是享有法定陪护假的。不过由于我国现行法律除了对陪护假有行政性文件规范,并没有做出进一步规定,所以我国各省市以及直辖区对陪护假的规定都是按照当地具体情况来制定的,甚至于有些地方是没有陪护假的。
由于各地陪护假条例都有所不同,所以各地陪护假的申请条件,放假天数等都是不一样的,男职工可以查阅当地政府对陪护假的具体条例来了解陪护假。男性产假是我国专为男性职工设置的一种福利性政策,同时也可以促进我国和谐社会建设。可是由于男性产假的法律地位不高,所以有一些地方是没有男性产假的。男性产假条例是我国法律法制上的一大新突破,同时也是我国法制社会建设的进步。
佛山市产假休假时间
我国《劳动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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