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关于湖南省对产假的最新规定
湖南作为我国大省之一,其各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是比较完善的,在计划生育也有其一定的规定。那么,关于湖南省对产假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关于湖南省对产假的最新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湖南省对产假的最新规定
3月30下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经过分组审议,修正案将男方护理假由修正案草案提出的15天变更为20天;女方产假为158天。 但11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
2016年3月30下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经过分组审议,修正案将男方护理假由修正案草案提出的15天变更为20天;女方产假为158天。
但11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生育津贴天数及标准仍按《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按98天发放生育津贴,新增加的60天产假视同出勤,其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
这项新规取消了晚育女方30天产假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30天产假,对所有依法生育子女的女方都增加了60天产假。
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
《通知》规定,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生育津贴,支付生育津贴天数及标准仍按《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有关规定执行,即按98天发放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新增加的60天产假暂不纳入我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女职工在此期间视同出勤,其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待国家《生育保险办法》出台后,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这项新规取消了晚育女方30天产假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30天产假,对所有依法生育子女的女方都增加了60天产假,这也意味着,湖南女职工可享受98天+60天,共158天的产假!
湖南单独二孩产假有多少天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方面的表示,女职工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对晚育的,会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但是,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如果生二孩,女方只有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
由此可知,湖南生育“单独两孩”的女职工产假为国家规定的98天,生育“单独二孩”的夫妇不能享受晚育假和男方看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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