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难产产假的规定时间
难产,即是“困难生产”的意思,临床上的表现是分娩过程缓慢,或甚至停止,那江苏省对于难产的产假休假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江苏省难产产假的规定时间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江苏省难产产假的规定
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符合国家规定怀孕、生育的女性员工,顺产产假128天;难产/剖腹产产假143天(包括产前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3天)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近期修订实施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了陪产假(亦称护理假)的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妻子生育期间,男方享有15天护理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
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需要注意的是,各个省的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取消了晚育假,并延长了产假,各省产假增加的天数30-60天不等,具体产假的天数大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者查询地区计划生育条例。
难产后饮食注意事项
因为母体分娩时消耗各种营养素,产后大量出汗、恶露,也要损失一部分营养,所以,产后对于产妇和新生儿都非常重要。恰当的饮食调养可尽快补充足够的营养素,可补益受损的体质,防治产后病症,帮助产妇早日恢复健康,维持新生儿的生长发育。
产后的第一餐饮食应首选易消化、营养丰富的流质食物。如糖水煮荷包蛋、冲蛋花汤、藕粉等。等到第二天就可以吃一些软食或普通饭菜了。
产后5-7天应以米粥、软饭、烂面、蛋汤等为主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之物,如鸡、猪蹄等。产后7天以后胃纳正常,可以进步鱼、肉、蛋、鸡等。但不可过饱。在产后1个月内,宜一日多餐,每日餐次以5-6次为宜。
产后1个月,应避免水和盐,还包括生菜、水果、果汁、牛奶等水分多而冷的食物,都在禁食之列。酱油、味精等含盐的调味料,也不宜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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