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二胎产假是休多长时间
目前,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都新规定了产假时间,并且取消晚婚假期,最主要的是开放了二胎的生育政策和规定产假时间,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教师二胎产假的时间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教师二胎产假的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即女职工生育二胎可以享受的产假:
1、正常生育:98天产假;
2、难产:98+15=113天产假;
3、生育多胞胎:98+(15*n)。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根据各省市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各省市同时也规定了晚育的产假。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晚育要求初次生育,而二胎并非初次生育,所以生育二胎的女职工是不能享受晚育产假的。
教师二胎产假的规定
一、生二胎,产假比生第一胎少放30天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那么,符合政策“单独”生二孩的也能享受晚育假吗?计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 “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
二、生二胎,仍然可享生育津贴
不管你是生第几个,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只要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就可以报销生孩子的费用。虽然也能享受生育津贴,但因为生育津贴是与产假时间挂钩的,这就意味着,生二孩的女职工会少30天的津贴。
60天晚育假是奖励,二胎没法享受。因此总的来说二胎时有产假的,只是比首胎的产假天数要少。
三、二胎产假期间的待遇
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λ补足。
产假期间享受的合法权益
需要明确的是,符合二胎政策的女职工,在生二胎期间能享受到的待遇与生一胎的待遇是一样的。
1、产假工资
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准妈妈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哺乳期内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每个工作日内哺乳时间工资应该照发。哺乳(含人工喂养)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女职工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3、生育津贴
中国很多省市地区都规定了单位必须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
如果你所在单位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表现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数额取决于你所在地区的生育保险政策和单位按照规定确定的您本人的社保缴费基数。女职工生育后,可以去相应的社保机构领取生育津贴,这部分的福利的作用也相当于产假工资,只是为一次性领取。
4、怀孕女职工不能被随意开除和降低工资
《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以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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